【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四川省平昌县国家税务局干部吕春杉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遭受非法劳教、开除公职、家庭离散等迫害。吕春杉先生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吕春杉先生叙述遭迫害事实: 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了灭绝政策,在它的策划、指挥下,导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1、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我进京上访,在北京西客站未出站就被平昌国安吴显宪等人绑架到西客站公安分局,被西客站公安分局人员三天三夜铐在冰冷的水泥墩上,不给水喝,每天只给两个冷馒头,临走时被非法扣了一百五十元的生活费,并非法扣留我私人物品还打人。在上访当日下午,平昌国安牟幸福带队非法搜查了我在平昌驷马镇国税所的办公室和寝室,抢走了单放机一台、磁带三盒、可调压充电器一只、五号充电电池两只、棕垫两个、法轮功书籍十多本,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并撬坏了办公室抽屉和寝室门锁。 2、二零零零年元月八日下午,我从北京回平昌后,被平昌国安警察吴显宪及平昌国税局杜××、陈××、张××等人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期间将我非法开除公职。 3、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九日晚十点左右,县国安牟幸福、肖某等十几人闯进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量个人物品。当晚,平昌国安警察牟幸福对我进行刑讯逼供,用狼牙棒严重打伤我的背部,无法正常翻身。吴显宪对我打耳光、用烟头烫脸,警察李某用手铐把我吊在办公桌腿上腰成九十度几个小时。 4、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午,国安警察牟幸福、肖某到我经营的小书店,将我绑架到了看守所,同时绑架杯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李智明。第三天就下了对我非法劳教两年半、对李智明非法劳教两年的裁决书。 5、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被绑架到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期间经历了三个多月被熬鹰酷刑、扎绳、超长重体力劳动、体罚式训练、罚跑步、精神洗脑、电刑、殴打、码坐、站军姿面壁、利用刑事犯二十四小时跟班折磨、禁止购物、禁止通信、加期等等。 6、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九日出狱回家后,当地“610”及国安警察、便衣特务、居委会等多次对其骚扰、恐吓、监控。六一零头子张强曾二次带人到其家中骚扰恐吓,国安警察二十四小时对我监视跟踪。 7、二零零四年元旦前夕,当地国安警察以一张卡片上印有大法经文为由非法据留我十五天并抄家。 8、二零零五年元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在我营业的新华市场报刊亭被绑架并抄家,过程中警察出手将我身体多处打伤并流血。二十七日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绵阳新华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期间被强制洗脑、人身侮辱、搜身、敲诈钱财、文革式批斗、码坐、关小间、禁止通信、禁止购物、加期等等,身体被迫害的下肢浮肿抽筋。 中共体罚演示图:码坐 |
9、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经历了三年零七十天的非人折磨后回到了家中,不到四十头发已花白,牙齿被折磨掉了四颗。当地国安、派出所、居委会、国税局、司法局人员先后七次到我家中骚扰,利用便衣、地痞人员暗中跟踪、监控、录音、录像、电话监听骚扰。妻子忍受不了长期无理迫害和骚扰,于二零零九年三月离婚。我的妹妹是个残疾人也因信仰“真善忍”而非法判刑五年。多年的亲戚听信了江氏集团的谎言,并看到我遭受的迫害而不敢上门,父母亲长期以泪洗面,过早的急白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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