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今年七十五岁高龄的吕永孝老先生,一家老小都修炼法轮功,一家老小都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在法轮功受到诬陷而又无处讲道理的情况下,一家人按照中国宪法和法律许可的方式采用和平(绝对非暴力)的方式向社会各界诉说法轮功被诬陷的冤情和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遭受到江泽民非法建立的“610”江氏犯罪集团十六年的迫害。对此,吕永孝老先生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首恶江泽民。 长子吕春衫,原国家税务局驷马国税所副所长,因从小多病 ,小时两次差点被病魔夺去了生命。读高中时患浅表性胃炎久治无果,一九九七年十月经同窗好友介绍修炼法轮功,三个月病痛消失,恢复了健康,为国家节省了不少医药费。由于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做事,不贪污不受贿,发工资中自己收到的假钞当众销毁。一九九八年洪灾别人只捐五十元,在经济条件不宽裕的情况下(爱人失业两个孩子尚小),他却主动捐了五百元。由于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受到了当时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吕春衫坚持自己的信仰 ,坚持做好人,在二零零零年为讲真话一句惨遭迫害十六年。二零零零年元月三日,吕春衫理直气壮告知国税局领导要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而国税局领导却通知平昌县公安局到北京截访,元月五日,吕春杉和秦从林两人在北京火车站西站出站口被平昌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铐回平昌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七天,随即宣布开除吕春杉公职和党籍,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并超期非法关押近半年。 二零零四年夏天,吕春杉因向世人讲清真相,后被恶人举报,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吕春杉因在明慧网揭露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平昌县“610”恶人非常恐惧,大肆抓捕大法弟子。 二零零五年元月十三日,吕春杉被当地邪恶之徒强行闯入其家中将其绑架,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于二零零五年元月二十四日 被平昌国安邪恶之徒再次将大法弟子吕春杉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多次遭受酷刑迫害。 女儿吕春梅(二级残疾人),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五年,曾经被非法关押在四川养马河女子监狱被折磨得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五年元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国安牟幸福带人绑架了吕春杉,用暴力殴打致全身多处淤伤,眼睛充血,耳部被打出血。再次被非法劳教三年,因受伤导致在劳教所牙齿松动而掉了四颗,严重营养不良造成双脚浮肿麻木。 吕春杉遭受迫害后,妻子被迫流离失所,两个小孩只好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艰难度日。在中国,在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吕春衫这个坚持做好人的善良的完美小家庭就这样被江泽民一伙邪恶之徒迫害的妻离子散。 吕永孝老先生在诉状中说,十六年来,我们全家在这六千多个日日夜夜苦熬,这就是江泽民执政期间中国的人权现状与信仰自由。他把亿万民众视为敌人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开动全部国家机器用来镇压手无寸铁的善良民众。 吕永孝老先生在诉状中还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前后的情况。他说,我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多年的支气管炎和各种疾病不药而愈,病痛全部消失,真是无病一身轻。老伴八七年因工受伤,常年不离药,炼功后十几年没花一分钱,没吃一粒药。大法好在我们身上就是见证。所以作为中国公民有责任维护宪法不再受践踏。 吕永孝老先生在诉状中控诉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控告人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错用法律条文“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反人类罪。因此,控告人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