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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院赔偿委员会黑箱操办人情案、关系案
文/彭广贞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前言:四川省高级法院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完全不顾事实真相,偏听偏信犯罪方胁迫犯人做出的伪证,那些证词在法庭上被我驳的对方三人无言以对,头都低下了,可高院却用这些证词作为断案依据,这哪有公平公正可言?!这样办关系案、人情案,老百姓还敢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吗?!完全是黑箱操作! 这不是周永康、李东生、李春城在四川的流毒,不是司法腐败吗?!

我是一个七十多岁的母亲,我唯一儿子徐浪舟因为坚持修炼中国古老优秀传统文化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做诚实善良人,竟被攀枝花610公安、政法委、法院、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及四川五马坪监狱(已搬迁改名为四川嘉州监狱)、省警官医院害得家破人亡,我儿被他们害死三年多了,他的冤,至今还没有昭雪,他的遗体,现在还保存在殡仪馆里……。

我守寡几十年含辛茹苦养大的孝顺儿子,受尽十几年残酷的折磨,眼看再有半年就出狱了,可他却被省监狱管理局、五马坪监狱及省警官医院(以下称“犯罪方”)联手杀害。

我儿被迫害前是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职处理交通事故的优秀警察,他工作认真负责,不贪不腐,连续四年被评为攀市先进工作者,本市电视台多次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由于江泽民的妒嫉心,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邪恶迫害,成立了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践踏破坏一切法律的邪恶组织 -----610。610公安无视宪法和一切法律,随意、无故多次抓捕、关押、劳教我儿徐浪舟。

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我儿在自办的涂料厂上班,610公安秦刚、周永军、黄涌经等人在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残忍灭绝指令下,在市政法委书记谢道全的指示下,不穿警服、不开警车、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像土匪一样用黑塑料袋把我儿的头罩起,拉到盐边县金谷酒家二楼办公室吊了一天一夜,并且三天两夜不准我儿睡觉。秦刚拿空白审讯单强迫我儿签字,我儿不签,恶警秦刚说,“你不签,老子弄死你”,我儿被迫签字后,610恶警再来填写栽赃陷害的所谓“证据”,这样,我儿被盐边法院肖文刚、市中院胥军枉判八年半徒刑,被送到广元监狱。由于我儿为人正直善良,他在广元监狱期间没有受到专门的惩罚。犯罪方把我儿暴打致死,省高院判他们没有责任,请大家评评理。

以下事实足以说明我儿是被省监管局、五马坪监狱、省警官医院联手杀害的:

1.二零一零年五月,我女去看哥哥,见他身体健康,体重正常,精神较好,妹妹分别问狱警和徐浪舟关于他的身体情况,本人及狱警都说他身体健康、没有问题,而且我儿对广元监狱没有表示任何不满,并且监狱方也没有说我儿不服从管理等情况。

由于省监管局刘志诚等人执行周永康、李东生、李春城等人的邪恶迫害政策,认为广元监狱迫害法轮功修炼人不得力,就把那里二十多个修炼人转到五马坪监狱加紧迫害。二零一零年六月我儿身强力壮被转到五马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我女就接到监狱医院“徐浪舟病危通知”,她赶紧去探视。半年时间,我女见哥哥瘦的皮包骨,哭的很伤心,当时我儿亲口告诉妹妹“满茂林、杨建元、纪双等人长期殴打虐待我,有一次捆绑吊打我二天一夜,把我衣裤全部剪碎,不给我穿,羞辱我,冷冻我,来见你都是借的别人的衣裤穿”,当时有民警在场。

2.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我见儿子时,他亲口告诉我“监狱不卖东西给他吃“,我儿只说了这句话,几个狱警吼他不准他说,怕我儿揭露他们更多的恶行,并且,当着我的面,强行把我儿拖走了,这是我亲身经历的。

3.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二月这期间,我儿被七监区长张健吊打七天七夜,奄奄一息了才拖回监狱医院,这个残暴的行为,是导致我儿胃穿孔的根本原因!张健做了违法的事,难道不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手术成功后,恢复的很好的人,在第十天突然死亡

徐浪舟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在双流警官医院做了胃穿孔修复术后恢复良好,三月十三日我去看徐浪舟,他很清醒,能坐起与人正常交流,他说“妈妈,给我买个盆子,买点洗漱用品”,三月十四日吃流质食物,三月十六日吃半流质食物,三月十七日却“蹊跷病危”,三月十八日我赶去见儿子时他完全昏迷,可是医院没有对他采取任何抢救措施,没有给他吸氧,没有上呼吸机,没有心电监护仪,也没有给他输液,没有一个护士、医生在场,只有一个犯人守着,这正常吗?十几个小时不抢救病人,医务科长刘天明说:“我们只对监狱负责”,请问这不是草菅人命吗?这不是有预谋的杀人吗?

我儿被警官医院拖延十几个小时不抢救,直到救不活了才走过场式的送到华西医院,抢救医生亲口告诉我,“送去时已救不活了”,这不是预谋要置我儿子于死地吗?!

从两个医院的CT检查对比,也能看出我儿是被活活暴打致死。

1. 我儿手术后一直恢复良好,七十二小时危险期早已过了,为什么第十天突然病危?
2.三月十六日前,我两次见徐浪舟,他前胸无淤血状,为什么十六日后前胸有对称两片淤血状?这就是监狱行凶的罪证。
3.我儿入警官医院时神志清醒,为什么出院时浅昏迷。
4.我儿入警官医院时无胸腹肿胀,消化道手术为何造成胸壁腹壁肿胀?这完全是我儿三月十七日被暴打所致。
5.入警官医院时无肺问题,“双肺音清”,入华西医院CT提示“右肺胸腔大量积瘀,少许积气,右肺大部不张,纵隔右移,即为左侧气胸”,入警官医院时无气胸,为什么突然出现气胸?白细胞只有一点4x109/z很低,说明非炎症状,是暴力外伤所致。
6.右肾为何肿胀?入警官医院时“口唇无紫绀”,为何出院时口唇出现紫绀。
7.为何右侧小脑入院时无梗塞状,到华西医院CT提示“小脑出现梗塞状”?这不是暴打所致吗?
8.为什么五马坪监狱不敢提供我儿的真实病历(而是出示造假病历)和徐浪舟在监狱和警官医院的全部监控录像?这只能说明他们不敢出示,因那是他们行凶作恶的全部罪证。

下面是医学专家就徐浪舟生前部分病历记录分析,也能看出我儿是非正常死亡。

徐浪舟是消化道手术,从病历记录看入院时“心肺正常、神志清醒、无腹部炎症”,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状态依然很好,能吃半流质食物,但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的病历记录表明“身体突然出现气胸症状,而且右肺大部不张,右侧小脑半球点状低密度影、筛窦炎…… 从以上华西医院的CT检查报告的这五点可以说没有一样是与胃穿孔修复术有关。

这五点都是外伤所致,只有外在暴殴所致,尤其是脑部的损伤致使生理的修补功能无法做出正常的反应,才会有白血球的低指标。

从以上医学专家的分析,我可以肯定徐浪舟是在双流警官医院手术后被监狱狱警用暴力殴打致死。

就四川省高级法院就徐浪舟国赔案,我想反问高院法官几个问题:

1.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徐浪舟入监狱体检时发现患有“胃肠炎”。请问法官,胃肠炎能死人吗?而且我儿的胃肠炎在广元监狱早已完全好了,从他的来信及妹妹去看哥哥,广元监狱狱警和徐浪舟均表示“身体无任何问题”,妹妹见哥哥体重正常,情绪稳定,精神较好。据我调查,和我儿一起转到五马坪的人证实,徐浪舟转到五马坪监狱时身体是健康的,没有任何病痛。

2.多次绝食?对抗监狱管理?请问高院法官:徐浪舟在广元监狱呆了五年半时间,怎么没有绝食呢?怎么没有对抗监狱管理?二零一零年五月妹妹去见哥哥,他怎么没有反应广元监狱殴打他?狱警也没有说他不服从管理等情况?为什么二零一零年六月身强力壮转到五马坪监狱半年时间就残害的皮包骨头,下“病危通知”?而妹妹见哥哥时,徐浪舟就揭露满茂林、杨建元、纪双等长期殴打虐待他。其中一次捆绑吊打他二天一夜,这难道是监狱的正常管理吗?我儿没有受到殴打、虐待、捆绑、吊打,他能绝食吗?一个正常人没有受到不公正待遇他能绝食吗?怎么不见你们绝食呢?

3.不认罪?不服从管理教育?拒绝穿囚服?请问高院法官,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我儿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处处做好人,做诚实善良人,何罪之有?

而且现在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十六年了,没有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有罪,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缘于我国古老的修炼文化,除了祛病健身见奇效,更注重提升人的道德,法轮大法深入浅出的法理,使亿万修炼者了悟人生真谛,身心获得巨变,迫害十六年来,面对铺天盖地的造谣抹黑,栽赃、陷害,修炼者们依然坚守心底里的慈悲、善良的本性,法轮功仍然受到全世界及港澳台在内的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和人民的尊敬和热爱。

我儿做好人,做诚实善良人没有罪,需要认什么罪?囚服是有罪的人穿的,我儿不穿囚服很正常,不穿囚服就要捆绑吊起来往死里打吗?法律有此规定吗?据我知道各个监狱不穿囚服的很多,而且天天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那些监狱怎么没像五马坪监狱把人往死里整?没有省监管局的支持,他们敢吗?

4. 监狱说没有民警对徐浪舟进行体罚,也无民警指使其他犯人羞辱他,殴打、故意伤害徐浪舟。

请问高院法官们,你们完全偏听偏信犯罪方胁迫犯人作的伪证,这对受害方公平公正吗?你们完全知道监管局、监狱和犯人之间是什么关系,没有监管局的支持,监狱敢残害死我儿子吗?在那种黑暗的地方,而且是监狱内部的人调查,请问谁敢说真话?就是外面的人调查,在里面的犯人包括有良知的狱警都不敢讲真话,这是绝对的事实,你们采信这样的证词,这不是明摆着办关系案、人情案吗?你们做人的良心摆在中间了吗?你们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吗?你们拿着纳税人的钱,这样办案你们的良心安吗?犯罪方的证词在法庭上被我驳的无言以对,头都抬不起,这证词还有可信之处吗?你们却黑箱操作,把它作为断案依据?这不是司法腐败吗?这不是周永康、李东生、李春城在四川的流毒吗?

5.徐浪舟的死亡与监狱无因果关系。真是这样吗?

请问高院法官,徐浪舟在广元监狱呆了五年半,没有出现身体异常。他是在身强力壮的情况下转到五马坪监狱,半年时间被残害的皮包骨头,下“病危通知”,两年时间不到,就没人了?这能说与监狱无因果吗?再说监狱为什么不敢出示我儿在五马坪监狱的全部监控录像?为什么不敢出示我儿在警官医院的真实病历,却拿造假病历?和警官医院的监控录像这难道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明摆着心里有鬼!

另外,华西医院和警官医院的CT检查对比和医学专家更科学的分析,证明徐浪舟在警官医院手术后被监狱暴殴致死,这是逃不掉的事实。请问高院法官们,你们也在养儿养女,你们能体会到,几天前还鲜活的儿子,几天后就没人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吗?你们就完全没感觉吗?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们的孩子,你们能这样说吗?你们昧着良心断案,你们到老时,你们的心能安宁吗?

6. 关于尸检决定权在检察院,不在监狱。请问高院,邱云南是检察院的人吗?邱云南是监狱的一个头目,他擅自在华西医院通知上写“拒绝尸检”,白纸黑字写的能不承认吗?作为母亲,我唯一儿子,身强力壮转到五马坪监狱两年时间不到没人了,我难道不该了解我儿的真正死因吗?如果是正常死亡,监狱方应积极配合我查清死因,可监狱是百般阻挠我查清死因。中国有句古话叫“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要把遗体冻在零下十八度,监狱方不同意,在整个尸检过程中监狱方干了多少见不得人的事,他们自己清楚。王政强亲口威胁我“六月二十一日强行火化遗体”,是我坚决跟殡仪馆讲,我儿身上有伤,那是证据,他们才没有达到目的。

7.关于尸检和冰冻的费用问题。如果我儿没有外因,确实是自己病死的,费用肯定我承担。据我调查了解的情况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从两个监狱对修炼人的对比;妹妹在两个监狱见哥哥时,徐浪舟身体的对比;徐浪舟对两个监狱反映情况的对比;从我儿手术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前后对比;华西医院和警官医院的CT检查对比;十几个小时警官医院不抢救病人;徐浪舟身上的外伤;作为母亲我希望了解儿子的真正死因,可监狱百般阻挠,我儿子已去世三年多了,监狱方一直剥夺我的知情权,我要儿子的真实病历和我儿在监狱和警官医院的监控录像,到现在都不给我。请问高院法官们,你们摸着良心想一想,我儿是正常死亡吗?我儿遗体到现在得不到火化责任完全在监狱方。根据法律规定,“谁拖延,谁承担一切费用”。

我苦命的儿子入狱八年,经受了人们无法想象的各种残酷折磨凌辱,眼看再过半年就要出来了,可是他却被监管局,监狱和警官医院联手残忍的活活打死了。

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做一个好人, 做一个诚实善良人,坚持自己的信仰,就这样被这些丧心病狂之徒活活打死。敬请广大民众及官员能站在正义良知立场,伸出援手,让法律还我一个公道, 还我孝顺儿、苦命儿一个清白!不要让我儿徐浪舟身前受尽种种折磨凌辱,死后还要蒙冤。

受害人母亲:彭广贞

后记: 对于我儿徐浪舟的惨死,我有权要求,并且也一再要求,监狱方出示我儿的真实病历、我儿在监狱六百三十五天一万五千二百四十小时的监控录像(尤其是呆在监狱最后几个月的录像)、以及在双流警官医院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至十八日共计六十小时的监控录像。我的正当权利已被监狱方剥夺了三年多,我儿死的不明不白,我儿的遗体至今还未火化,还在等待冤屈澄清的那天……

一个人做了坏事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做了坏事想逃脱法律的惩罚那是不可能的。我一定会追查到底,一定要让儿子走的清清白白,不受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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