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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遭劳教所折磨 四川老太太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66岁的黎忠明老太太,坚持修炼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轮大法,在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十六年来,她多次被非法关押、强制洗脑,二次被非法劳教迫害,在劳教所遭受了种种残忍折磨。黎忠明老太太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下面是黎忠明老太太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于1998年12月有幸得大法,修炼前全身都是病,走路无力。还有很多坏习惯,争强好胜,骂人、打人等。我修炼以后、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凡事先他后我为人着想,对利益看的很淡,通过学法轮功身体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提升,大法给我及家人带来的美好无法用言语表达。然而江泽民破坏法律违背民心,发动了这场迫害,给控告人及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

一、多次非法关押、二次劳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泸州市高坝片区政府与“六一零”积极追随,对我地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在邪恶高压下,我与一些同修坚持户外晨炼。一天早上,我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在河边炼功,高坝公安分局的科长,专管法轮功的六一零人员王继华领一帮人来把我们强行带到高坝公安分局,逼迫我们放弃信仰,放弃修炼。我们与公安讲真相,证实大法好,一直到晚上才放我们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九月份,泸州市高坝公安分局办洗脑班,王继华强迫我和几个法轮功学员在公安分局洗脑迫害一周。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七日晚上八点,六一零王继华带一伙人闯进我的家,见我与同修在学大法的经文,见书放在桌上,马上就抢书,并把我们绑架到高坝公安分局,当晚深夜一点钟又把我们劫持到泸州市灯杆山看守所非法关押,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达半年之久。当年六月十五日回家的路上才听家人讲是交了五千元人民币保释出来的。王继华说,回来还炼功就不退钱。这笔钱被王继华敲诈去,没有收条之类的手续,直到现在没还。

我被非法关押从看守所回家,王继华强迫我丈夫第二天带我到公安局报到。第二天上午(六月十六日),在公安分局,王继华逼迫我写保证不再炼法轮功,放弃修炼,我坚决不写,王继华就威胁说,不写就送回看守所,送往劳教所,家人感到很害怕。

我知道法轮大法就是好,不能放弃修炼,而目前的环境又没有说理的地方,有话干脆到北京去说。于是我即刻离家,十八日奔赴北京,站在金水桥边,高喊法轮大法好!还大法清白,师父清白!发出了自己心底最真诚的呼声。

王继华到北京截访,把我带回,投进看守所,将我送往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六月,我被非法劳教回来,得知王继华在此期间到我的单位里从我的工资中直接抢走二百六十元钱。

我不过就是维护自己信仰与修炼的权利,想证实法轮大法好,而在江泽民集团统治下的中国,一个公民连这点最起码的权利都没有。我在天安门前金水桥边仅喊了两句口号,就被恶警抓上了警车,在北京天安门旁边的一个黑窝关押一天,到晚上又被劫持到石景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天。二十二日王继华与泸州市泸化厂保卫科的梁永合把我劫持回泸州, 直接投进泸州市三华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又将我投进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一年半。

我被迫害,我的家庭处于恐怖的高压中,丈夫承受不了邪恶的迫害压力,原有的病急剧恶化。我从劳教所回家时,丈夫已不能走路了,生活不能自理了,当年腊月,我丈夫在恐惧与悲愤中离世。

恶梦还没有过去,二零零四年元月二十三日,我又被王继华构陷,再次被非法劳教迫害两年。

二、在劳教所的残酷迫害

臭名昭著的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是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我所在的七中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地方,恶警张晓芳是队长。劳教所奉行中共邪党江氏集团的命令,使用了种种残酷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在七中队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我经常遭到恶警张晓芳毒打,拳脚交加,打耳光;遭到林凤娇、张丹、刘钰、李艳、曾晓菊、张小燕、刘研五、侯亭亭等等吸毒犯的任意毒打;其他恶警也会打人,姓毛的恶警就毒打过我。我第二次被劳教期间,刚进去那阵子,接连十天不让洗漱,洗手都不行,一次我自己洗了洗手,就被吸毒犯刘钰打了好几个耳光。

我决心揭露中共邪党利用监狱、利用警察、甚至利用吸毒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曝光楠木寺的黑暗。我把我经历的、了解的迫害真相写出来,准备找机会交给泸州的同修带出去,其中有恶警张晓芳勾结、指使吸毒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事实。不料字条被吸毒犯刘钰看见,我就遭到张小芳一阵耳光、拳打脚踢的暴打。吸毒犯刘钰伙同警察参与毒打。

不准说话,不准大小便。在邪恶的七中队,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严管,恶警指使吸毒犯即所谓的“包夹”,二十四小时监督不准法轮功学员说话。有一天晚上我对劳教所违法行为提出抗议,要恶警张小芳给我解开手铐,吸毒犯张小燕用袜子、烟头一起塞到我嘴里,不让说话。我被铐在床上,手动不了。

不准大小便也是七中队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手段之一。一天上三次厕所都不能保证,有时要熬上二十四小时。小便拉在身上,裤子打湿了不让换,小便流在地上,吸毒犯林凤娇把我的棉衣脱下来擦地。有次我拉肚子不让上厕所,大便拉了一身,警察特准洗个澡,还被吸毒犯林凤娇毒打一顿,那是寒冷的冬天。

铐手铐,剥夺睡眠,往眼里抹风油精。在劳教所,我半年时间历经了两次、一次长达近二十天的铐手铐睡觉的非人折磨。晚上十二点后才准睡觉,两张铁床合拢,我被两人夹在中间,睡在两床合拢处,最硌人的地方,睡觉时双手被手铐铐在头顶床头铁栏杆上,不能翻身,不让小便,尿床了,吸毒犯就把我的棉被给抱去扔掉。我被铐着睡觉,吸毒犯林凤娇还不准我闭上眼睛,在另一张床的上铺上盯着,没闭眼她要说闭了眼,借此用风油精往我的眼里灌。风油精灌在眼里,不用说大家都知道是何等的疼痛。我双手被铐在床头上,无法动弹,被灌风油精就灌了好几次。

我揭露迫害遭暴打后,从那天晚上起又被铐在床上睡觉,每天早上等到寝室全部收拾完才让我起床,解铐。每天早上手臂疼的非常厉害,好长时间才能缓过来。

经济迫害,吸毒犯、恶警任意支取法轮功学员的钱。法轮功学员存钱的卡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吸毒犯)手中掌握,她们可以随便开支。如买风油精迫害我或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她们可以大张旗鼓的支取我的钱;有一次洗完碗我就用洗碗布擦干手上的水迹,吸毒犯林凤娇看见了,借此罚我花钱买十个塑料大盆子,十条洗碗毛巾。有一次姓李的警察公然用我的卡去医务室开些个板兰根冲剂来全中队每人发一包。

我进去半年时间里,被拧、掐、辱骂,遭拳打脚踢、罚站、罚蹲等;吸毒犯刘钰把口水吐向我全身,吃饭时把口水吐在我碗里。我脸上、手臂上,腿上,长期青一块紫一块的,大约一百斤体重,半年多的折磨已是皮包骨头,人相全无。

还有一种最邪恶毒辣的、卑鄙的手段是,每天早上和晚上清点人数时,张小芳逼迫法轮功学员排队依次骂师父,还叫刑事犯刘研玉用漫画画一张大法师父的法像来贴在寝室里,逼迫法轮功学员对着像骂,要人人过关。

劳教所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高压、残酷体罚、毫无人性的生理折磨外,还逼迫法轮功学员做奴工,如选猪毛、钩花、做布娃娃、贴纸盒等,还要装货卸货。一天干二十个小时的活儿,每晚只有四个小时或二个、三个小时的睡觉时间,邪恶规定的任务完不成就休息不了,有时得干通宵。我就干过好多次通宵。白天完不成任务连饭都不让吃。冬天,好几次开饭一小时后,饭都冰凉才让吃,饭摆在露天坝的地上,没桌子,沙子吹的到处都是,吹到饭菜里。有时还不给饭吃进行处罚。

三、监控、骚扰不断、在众目睽睽之下注射毒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八点过,我带着外孙在石梁农贸市场买菜,高坝派出所所长杨正带一群警察夺过我的提菜包就开始翻找,包是空的,什么都没有,不知杨正从哪里拿来一份真相资料硬说是我放的,便强行把我带到派出所去。到了派出所,一个警察从我外孙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一支像钢笔一样的东西,有指示灯在闪,可能是跟踪、窃听器之类的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放在孩子身上的,我立即正告他们:你们私自窃听是违法的。

这伙人八方打电话叫来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伙同非法查抄了我的家。一个长期追随迫害法轮功、多次参与抄家的姓谢的龙马潭区国安警察等十多人,把我家的手提电脑、打印机、刻录机、手机、两个Mp3及大法书、师父的像、敬师父的香等私人物件抢走。有几百元钱数都没数就全部拿走。

我被强行带到派出所去,由于外孙没人接收,我才被放回家,回家后一天二十四小时被监控,我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多,我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回龙湾车站被龙马潭区国安大队长黄小兵及几个便衣特务绑架上一辆黑色轿车,劫持到龙马潭区公安分局。他们盘问真相资料来源,硬搬着我的头强行照相,我拒绝,黄小兵猛力把我这个老太太推倒在对面沙发上,人差点摔了跤。

我由妹妹取保回家后,骚扰不断,还牵连其他人不得安宁。在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多,石码斑竹村来了三个人,书记袁启华、妇女主任杨福田、村长熊多成,以收保险费的名义来到我亲戚家,那个叫熊多成的村长直接上楼打开每一间房屋看,借口看房子的装修。亲戚说他们不是来收钱,主要是来找我的。这三人出门后向对面公路上等候的龙马潭区国安大队长黄小兵、片警刘盛伟招手。

一会儿,收保险费的那三个村干部伙同国安队长黄小兵、片警刘盛伟,一起闯到了我的亲戚家,书记、妇女主任在楼下守着,村长熊多成随着黄小兵直接上楼,村长每间屋到处翻,没查找出我的行踪,黄小兵就威胁我的亲戚,要他把人交出来,说:交不出来就把你带走!我的亲戚说:把我带走,我家的活你找人来给我做。论理一阵他们走了,没走出去几步又倒回来找人,到处乱翻。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上午九点多钟,四川泸州龙马潭区法院三个男子将我绑架上车,直接劫持到龙马潭区法院非法审判。审判长王明亮共七人组成庭审班子。我就搞不懂:你这开的什么庭?我看电视上开庭都有那么多人旁听,有亲人、朋友,我就一个人。你们这是黑整,我没违法,是你们在犯法,你们违反了法律、宪法。法庭非法判我有罪,监外执行。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那天,我一人在家,一个身穿制服的警察,大约四十岁左右,带领十几名便衣,其中有两、三个是女人,如土匪一般闯进我的家中,强行要我跟他们走,说是去“学习”。我不跟他们走,两个男子便一边一个擒着我从四楼拖下楼,我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当时有众多市民围观。邪恶之徒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强行在我的手臂上注射毒针,我即刻说不出话,口舌发僵,口水不断流出。

我被塞进一辆120救护车,又被按倒在车内的担架上。被120车救护车劫持到了泸州市纳溪建陶山庄洗脑班,我的亲属带着我的外孙到高坝派出所去要人,高坝派出所的杨建国拒不透露我的去向。

四、洗脑班的罪恶

我被劫持到了纳溪建陶山庄,不法之徒用担架将我抬上三楼七号房间,交给杨、余二人包夹。杨,四十来岁;余,三十多岁。黑窝的不法之徒首先给我量血压,见我血压高就强令我服药,为洗脑迫害作身体上的准备。在囚禁我的屋子里,杨、余二包夹每日播放诬蔑诽谤法轮大法的音像材料逼迫我看,看后又逼迫我写心得体会。我就写法轮大法好,给洗脑班的人讲真相。洗脑班的不法之徒一听法轮功真相就怕的要命,歇斯底里的大骂,侮辱,在谩骂中给我扣上了“反党”、“你是反革命”等等大帽子。

迫害法轮功不仅迫害修炼者本人,连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都会遭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如不准参军、不准考大学、不准提干等等。株连九族历来就是中共迫害中国民众的流氓手法,而为中共卖傻力迫害法轮功的洗脑班“包夹”们至今看不清事实真相,分不清善恶,反倒嫁祸遭受迫害的我:你害得你的子孙、亲戚朋友当不了兵,当不了官,读不了书。等等。

谩骂是洗脑班恶人恃强凌弱迫害好人的邪恶手段之一,杨、余二包夹无耻的谩骂我这样善良的老人。

中共蓄意编造的洗脑材料中,把“门徒会”、“莲花教”、“人民圣殿教”等邪教与教人向善的法轮功相提并论;把天安门自焚、傅怡彬杀人等等这些早已穿帮了的谎言仍然当作诋毁法轮功及对法轮功学员洗脑的王牌;又把篡改过的法轮功书籍断章取义的录制在U盘里放出来。被我当场揭穿这些谎言,在我遭受精神折磨的强大高压下给迫害我的包夹们讲真相。杨、余二包夹一听真相便恼羞成怒,理智不清的谩骂,胡言乱语的发泄一通。

二包夹对我咆哮道:××党拿钱把你喂饱了,你还要反对××党。其实我下乡当知青十年,工厂苦干几十年,一点微薄的退休金是我几十年辛勤劳动所得,没有一分钱是共产党施舍的。洗脑班的杨、余二包夹仗中共掌握长勺的恶势,威胁我:你不转化,把你的退休金给你停了,把你儿女的工作停了。

杨、余二包夹每天对着一个我这个老太太大肆谩骂,侵犯一个老人信仰自由的权利,践踏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人生选择,硬逼着我“转化”写“三书”,邪恶气焰十分嚣张。我对她们说,你们这是在迫害。包夹说,打了你吗?我正告她们:你侵犯了我的人权、人身自由。

洗脑班的罪恶目的就是要法轮功学员在强制的高压下“转化”,写所谓的“三书”,即“悔过书”、“揭批书”、“保证书”, 以实现中共对全民的精神控制。

不放弃信仰、坚定修炼、不写“三书”者,洗脑班就采用更邪恶的手段:

不准午休,体罚。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号就开始叫我坐在椅子写“三书”,我不写,她们(包夹)就不让我睡午觉,从早上七点坐到晚上十点,进行体罚。

政法委主任亲手伪造证据要挟。洗脑班的主要责任人泸州市龙马潭区政法委主任严晓强,见十天过去了,一个老太太还没被他们收拾下来,便亲自动手迫害。我一直不写(三书),她们(包夹)就一天骂几次。到二十九号晚上大约八点左右,洗脑班实施洗脑迫害的责任人严晓强找来一个男子,此人是泸化厂退休的万家彬,家属区化工苑的邪党书记。两人抓着我的手在一张信签纸上写上“保证书”几个字,继而又在信签纸下边签了我的名,盖上我手印,然后对我要挟:你不写“三书”,那我们就把它(刚才严晓强抓着我的手写的那个东西)复印出来拿到你家楼道和周围楼房、你的同修的住处到处张贴,还发到你们明慧网上,说你是叛徒,让你们的同修骂你。你如果写了,就给你保密。

严晓强“教”写“三书”伪造“既成事实”施压。到了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号,严晓强一天来几次逼迫我写“三书”,我不写,我说,这是私设公堂。他就说:不管是啥子,你就得写。你不写我就“教”你写。于是他把我弄到靠背椅上,靠拢桌子,他趴在我身后,胸口压的我抬不起头,拽着我的手握起笔,挽着我的手臂又使劲捏着我的手写所谓的“三书”。洗脑班的“三书”有样板,严晓强照样板摘抄,不知他抄写了些什么,一共写了三份,每份写完都抓我的手盖手印。写完后他扬长而去,我大哭一场,那种发自内心的痛苦无以言表。我的手、手背、手指被严晓强使的蛮劲弄得痛了好几天。

严晓强“教”写“三书”还不是洗脑迫害的结束,三十一号早上,包夹对黎忠明继续恐吓说,还有半天的机会,今天下午就有人来接替我们,将由楠木寺(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臭名昭著的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的人来转化你,再转化不了就送楠木寺劳教。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我已遭到两次非法劳教迫害,精神上、肉体遭受到残酷的折磨,年迈的身心备受摧残。“楠木寺”已成为残酷、暴力、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代名词,包夹为达到铲除信仰的目的,对我步步紧逼,借“楠木寺”的残暴与恐怖逼我亲自写“三书”,她们叫嚣:你只有死路一条,对付你,共产党有的是办法……

在遭洗脑迫害的过程中,黎忠明老人绝食抗议,被万家彬等人野蛮灌食,门牙都被撬松了。

五、被控告人所犯罪行

被控告人江泽民所犯罪行:

违反《宪法》:
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违反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违反第三十八条侵犯公 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违反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触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以上所述受到的一切不公正的对待,都是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所造成的,其行为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由于“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因此江泽民应负法律责任。望检察院对江泽民进行立案侦查,为受害的百姓伸张正义,还世间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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