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永顺村芦庄妇女崔秀玲,曾被严重的神经衰弱病折磨,夜里睡不着觉,脸色发青。一九九九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她的神经衰弱病彻底好了,人也变的和蔼了。 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崔秀玲曾被关在拘留所、劳教所里迫害。现在,崔秀玲向中国最高法院和中国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江泽民的控告书。 崔秀玲在起诉书中讲了自己被迫害经过: 1、一九九九年,我家来了几个610人员,问我对法轮功的态度,他们对谈话结果很不满意。之后,永顺大队蒙骗我说,到转化班谈谈话。结果我在转化班被非法关押半个月。 2、一九九九年大队领导两次找我,逼迫我交出大法书籍,不许我修炼法轮功。 3、二零零一年左右,永顺大队管治安的王振永给我打电话,叫我去大队。到大队后直接让上车,我被拉到洗脑班洗脑十多天。 4、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我在通州西门市场发真相资料,被北苑派出所抓走,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所吸毒人员李树军为逼迫我‘转化’,三个月不让我正常睡觉。用拳头打我头,打得我头上都是包。污言秽语、谩骂更是家常便饭。在劳教所还逼迫我从事无工资苦力劳动,如:包装筷子、拔草、下地干活等。 5、二零零六年二月,有一天晚上快十一点了,有人敲门,闯进四-五个警察,对我抄家,抢走私人物品,录音机一个、磁带十二盘。(他们)把大衣柜里边的衣服全给扔出来,抽屉里的私人证件被扔了一地。当时家里就我一人。警察连抬带拉的把我抬到警车上。关进通州桥庄拘留所,在号里我喊“法轮大法好”,警察给我戴手铐、脚镣。派二个吸毒、盗窃的犯人,把我抬到放风场,他们拿一个棍子让我咬着,我不咬,他们就用棍子猛磕我的嘴,四个门牙被磕活动了。 在这个拘留所有一个姓马的警察,叫我到预审室,用电棍电我脸,电棍没电了才罢手。我脸全黑了,全肿了,眼睛肿的都封上了,看不见东西。嘴巴也肿了,张不开嘴,吃不了饭。警察派人喂我,我也吃不下,警察也害怕了,赶快把我送到医院抢救。 后来我被非法劳教二年半,中途又被转到内蒙古劳教所。转到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时,我不报数(因为我不是犯人),被一个女警察抽嘴巴,把我脸打裂一个口子。 在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期间,因为我不转化,警察派吸毒人员打我,从鼻子里灌食十一个月,每次灌食都是几个警察按着我,每次都非常痛苦。劳教期间,关集训队五个月。在集训队又关集训队里的小号四个月,不让睡觉、罚站、腿都站肿了。 有一个姓苏的警察,让上厕所喊报告,我不是犯人我不喊,他们不让我上厕所,大小便都便在裤子里。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不允许我洗漱,屎尿就在裤子里。大冬天的开门、开窗户冻我三天,然后把我提到水房,把我衣服扒光,扔掉,地上是几盆提前准备好的凉水,她们用凉水泼我,然后仅让我穿单裤、单衣。这次劳教被非法延期三个月。 在我受迫害期间,我丈夫、两个儿子承受了很大痛苦,他们不会做饭、洗衣服,家里乱的一团糟,儿子结婚了,我都不知道。 我们修炼法轮功,只为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一个纯洁的心灵,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益的好人,却在江泽民的肆意的操控下,使我和我的家人经受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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