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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非法搜查 南京李军险误火车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在南京火车站,南京法轮功学员李军带放暑假的儿子高高兴兴去旅游,已通过正常安检,正准备检票。突然,窜出两个便衣男子,不让李军检票,要强行查看她的身份证和车票。

李军多次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其中一人始终不肯出示,另一人自称是南京火车站派出所的,只把工作证晃了一下,也不肯出示证件,就在他把工作证一晃的同时,李军迅速记下了他的名字:白如飞,警号:088968。

“是上面叫我们这样干的!”

白如飞等两人在未经李军允许的情况下,在周围旅客的众目睽睽之下,像土匪一样强行搜李军的背包和旅行箱,把整齐的东西翻得乱七八糟,也不整理好,围观旅客的表情有同情的,有气愤的。

李军严厉警告白如飞:你们这是侵犯人权!是违法行为!我要告你们!白如飞张狂地说:你去投诉呀!是上面叫我们这样干的!

当李军带着儿子飞奔到火车前时,台阶已撤走,刚上车,火车就开了,好险!法轮功学员因为这种在火车站无故遭盘查而导致延误火车的,南京已有多例。

早在这之前,李军就屡遭社区邪党书记邹波(或周波,音,男)、主任(姓何,男,025-84484803)、片警(刘宝明18913866964,男)、秦淮区分局公安等骚扰,被警告、威胁、拍照,月牙湖派出所所长陶建强和片警刘宝明还对李军家非法查抄、拍照,抄走了李军的私人物品,刘宝明还拿出手铐来,威胁道:散传单就铐走。甚至夏天,李军因洗澡换衣,耽误了开门,还被训斥慢,年前也被骚扰,问在哪里过年?

任何人不能以执行命令的借口推脱罪责

当年纳粹战犯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公审时,希特勒罪恶政策的执行者、帮凶无一幸免,漏网者,无论时日长短,被终生通缉。

文革后期,中共为了平民愤,对迫害好人的“三种人”进行内部清查,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数百名紧跟“四人帮”的公安、司法人员、军管人员,被拉到云南等地秘密枪决,家人得到的通知是“因公殉职”,很多文革中的风云人物都成了阶下囚。

历史启示人们:执行命令决不会成为犯法逃脱惩罚的借口!绝大多数参与迫害的被告最后为自己申辩的借口都是,我在执行上级的命令。然而,法庭认为,良知是人的基本准则,任何人不能以执行命令的借口推脱罪责。

其实,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已经明文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是对这种借口的答复。可以肯定的说,到时,哪个上级也不会出面替你承担罪责,谁都不能保证你不会成为“上面”的替罪羊。再说了,你也拿不出任何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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