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在劳教所被折磨致残 河北付伟平控告元凶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付伟平女士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绑架,后被送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在那里,她从一个健康人被电棍酷刑折磨致残。现在,付伟平女士控告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付伟平女士说:“1999年1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患有直肠炎、便脓、便血,多方求治都没治好。单位改制后休病假只发五十元,病痛的折磨和生活的压力使我苦不堪言。炼功后很快身体痊愈,从此以后,我时刻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单位里兢兢业业工作、售票时收着假币立即撕毁,自己拿钱补上。捡到金项链坠主动交给站长,在社会上做一个好人。”

付伟平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的被迫害事实:我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劳教(期限二年)。一次被绑架到洗脑班,一次被非法抄家。

第一次被非法拘留

1999年10月,我去北京信访办上访,信访办连一句话都不让说。我到信访办门口后,一提是为法轮功上访,就被扣上“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被遣送回当地拘留,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第一拘留所,在拘留所内被强制每天坐板。

有一次我动了一下,一个恶警上来就踢我一脚,后因拘留所里非法拘捕很多法轮功学员,监室全满,我被转到秦皇岛市抚宁县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强行扣压225元生活费,而且每天吃不饱。

从看守所出来后,单位继续不让我上班,并以放弃信仰作为我上班的条件,逼我写“保证书”。

第二次被非法拘留

1999年12月25日,我去同事家看同事,她丈夫刚去世,回家后,当晚11点多,公安局二处几个恶警强行从家中将我绑架走,并以“串联”的罪名逼我写“保证书”,我不写就又一次非法将我送秦皇岛市第一拘留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在拘留所里每天长时间逼坐板,利用吸毒犯人方某随意辱骂、殴打我们,方某还肆意挥霍炼功人的钱财和物品。回到家后上级领导秦皇岛市交通局书记丁继宗、副书记李淑婷、宣传科长宁桂兰和长途客运公司领导、汽车站站长陈永强,共三级领导仍不允许我上班,从经济上逼迫我。我一家四口,俩个孩子上学,爱人每月工资396元,(有证据)五个多月了不让我工作,造成经济上十分困难,可是单位领导却说:“不让你上班,没有吃的看你们还炼啥,想上就必须写保证。”

在2000年4月的一天(我上班仅一个月),我正在出车卖票的路上随车行驶,突然副站长郭贵元、张俊开车追来,将车拦住,随后将我强行绑架到秦皇岛市开发区倪庄洗脑班,封闭洗脑一个月,在洗脑班一个月里,每天强行正步训练,睡在潮湿、阴冷的大车店里,晚上睡觉不允许我们关门,每个人强逼交450元生活费,不交强行在工资里扣除。我上班仅一个月辛辛苦苦买票,最后工资只剩23.26元。

第三次被非法拘留

2000年7月5日,我再次进京上访,信访办不接待,我去天安门,可是哪里有我们说话的地方,天安门广场警察对我们这些个手无寸铁、只想说句真话的好人,拳打脚踢,我被非法关押在天安门派出所。

几个小时后汽车站副站长赵立文和派出所所长李国忠、司机孙福生在秦皇岛市驻京办警察(王某)带领下,强行将我拖上汽车,汽车站站长陈永强等人事先串通公安局二处,在没见到我本人的情况下办理了拘留,直接将我送到秦皇岛市第二拘留所。面对这一切我开始绝食反迫害,恶警们强行给我插鼻管灌食。

被非法劳教

八天后,2000年7月13日(注:劳教书上日期是2000年7月6日,是从非法拘留日期开始算)秦皇岛市公安局二处,强行非法将我送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第一劳教所劳教(公安局二处直接参与迫害我的有处长张某某、周某某等人),第二拘留所在我绝食没吃过一口饭的情况下,又逼迫勒索家人450元伙食费和插管灌食钱。

在2000年7月13日至2001年6月14日11个月的时间里,我遭受了人间最残酷的折磨。

强迫我在菜园里种菜,被逼着在生产钓鱼环车间干没有安全保障的活,双手被机器里喷射出滚烫的浆水严重烫伤,一个多月双手什么也干不了。但劳教所根本不管,全靠同室的功友照顾我,现右手大拇指变形,双手留有烫伤的疤。

电棍酷刑折磨致残

我在劳教所遭受了多种酷刑折磨,电棍长时间电击,冬天绑着双手吊在树上冻着,晚上绑在库房窗户护栏上,在阴冷的墙根下罚站,被关小号,监室内高音喇叭从早晨6点到晚上10点不停地放大音量折磨人。

2001年1月16日,劳教所在接上级指令后,开始对法轮功学员进一步残酷迫害。下午,劳教所所长许德山、副所长阮大国等头子带领劳教所全体男女警察,并向荷花坑劳教所借10名男警察,开始对法轮功全体学员拳打脚踢,用手铐铐,恶警们强行将我拖进操场飞绑在树上,一直吊到晚上10点多,那天外边天气很冷。

2001年1月19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残忍了,早晨六点在逼迫我们出操走正步时,看到郝建玲(女,河北省抚宁县深河乡义卜寨村)被悬空飞吊在树上冻着折磨,我说了句公道话。女恶警魏群、李昊一等拧我胳膊、按脑袋、捂我嘴,随后男恶警王学礼(男劳教所供应处处长)带领二十几名男女恶警强行将我绑在操场的铁柱子上。王学礼命令恶警:“拿电棍去!”很快恶警拿来了早已准备好的高压电棍,王学礼手持高压电棍凶狠电击我的脸和嘴,狠毒到电棍不离开脸和嘴连续电击,又电击我手指,就这样连续用电棍折磨我一阵子后,还不罢休,王学礼又让俩个男恶警将我拖进会议室,强行逼迫我下跪,此时王学礼完全丧失人性,满嘴污言秽语,声音充满凶狠、残暴,手持电棍电击我头部、后脑勺、中枢神经、后脖颈子,狠毒的不离开我脑袋持续电击,我始终是咬牙忍受着,直到又拖进一人徐支兰(女,河北省宽城县人),才对旁边恶警说:“把她拖出去”,又强行罚我在墙根站着。两次连续电击我至少30分钟以上。直接参与电棍折磨我的恶警有:王学礼、王建忠、张建忠等人。

遭电棍电击折磨三个小时后,我的脸全部肿起来了,脸的肉已被电击烂,满脸全是水泡,嘴肿的撅起很高不能进食,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满头都是水泡,后脖颈子也全是水泡,晚上根本不能躺下。以后的日子里我痛苦不堪,真是生不如死的被折磨着,半个月后我双脚脚趾开始疼痛,针扎一样的疼,每分每秒都疼,小便也失禁,肚子憋得胀痛,解一次小便全身都是汗,不能行走,双脚神经痛得我晚上不能入睡,整整六个月晚上我都是这样。实在困极了,我就让看管我们的犯人弄一盆冰冷的凉水,将双脚放进去,瞬间双脚麻木,就这样睡一会,等脚缓过来了,就又疼醒了。

劳教所封锁消息,母亲营救历艰辛

对于我的情况劳教所不但不管,而且封锁消息,不许我对别人讲电棍折磨我的事,不许我与家人接见、通信,我要求过多次去医院检查,劳教所不允许,最后将我关在一个小屋(小号)与其他人隔离,后来又将母玉茹和我关在一起。母玉茹当时被迫害得患心脏病、血压高。医院检查结果肺部有块黑影,是传染性肺结核,恶警们看到检查结果没一个人敢接触他,却将我俩安排在一个小号,一张床上,俩人一个被迫害致残,一个得了传染性疾病。可见其用心多么险恶、阴毒。

就在那个邪恶的环境中,我俩相互照顾着,互相关心着走过了那段残酷迫害的日日夜夜。

对于我俩的情况劳教所非常清楚,却不闻不问,更是不给医治,以致造成我双脚痛发展到双腿痛。直到四月份,我家人接到匿名电话后,母亲深感不安,再次去劳教所看我,劳教所不让我母亲接见我,母亲不走,才让母亲见我一面。我被劳教犯人扶着一点一点向大门口走。母亲远远的望着,没有认出我,到了跟前才认出是我,看着满头白发一瘸一瘸不能行走的我,母亲哇的一声大哭,我赶紧告诉母亲用电棍残酷折磨我的事。恶警严宏丽立即让犯人带我走。从此母亲开始了艰难的营救我。

母亲在劳教所招待所共住了二十多天,天天找劳教所要求放人,找所长许德山、副所长阮大国,他们百般刁难,母亲告诉他们说:“你们不放人,我死也不走,我用我60多岁的命换她四十多岁的命,也得让她出来。”因母亲深知救不出来我,我就让他们折磨死了。

这期间,60多岁的母亲犯过心脏病,昏过去了,劳教所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放我出来。这时的我早已被折磨得不能行走,卧床不起,身体虚弱,出来时是一个女劳教犯人背着我出来的。劳教所恶警曾指着我说:“你还有一口气呢!“

11个月的非人折磨使我骨瘦如柴,不成人样,满头白发,看到我的人都痛心地说:“好好一个人咋给折磨成这样。”

再被骚扰,外加经济迫害

我在单位集资分红的钱被站长陈永强等人强行扣压(有证据),交通局副书记李淑婷、客运公司书记付三权、刘淑霞、汽车站站长陈永强等人无数次上门骚扰,秦皇岛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徐迎宾带唐山开平劳教所副所长阮大国等人(阮大国共计带人两次上门骚扰)上门逼迫写“转化书”。秦皇岛市“610”办公室赵小苓带领被逼转化后的几个人上门逼迫写“转化书”。派出所、街道都上门骚扰过,我家电话被监听,住宅被监视,从上至下他们恐吓威胁我家人逼我转化,说“不转化还送回劳教所”。不允许我对外人讲我在劳教所被电棍致残的事实,亲人找律师咨询,秦皇岛市政法委书记周卫东和秦皇岛市交通局书记丁继宗马上说:“傅伟平还要讨个说法,不行送回劳教所。”2002年过年,汽车站站长(陈永强)等人在上级压力下让单位工人从初一至十五轮流上我家监视,当时被逼值班的有安淑芹、许振霞、王平、李秀英、安淑荣、李树娟等人。

“两会”期间不允许我爱人上班,逼迫在家看着我,交通局书记丁继宗威胁我丈夫让他下岗(丈夫所在单位是交通局的下属单位)。搅扰的我一家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给我的亲人造成精神上痛苦和压力,让他们承受着不该承受的苦难。

我拄着双拐一次次找单位要非法扣押我的集资分红钱和我的生活费,单位领导百般刁难,并派汽车站派出所的张继忠等人威胁我,张继忠当时满嘴污言秽语(此人因违法乱纪已被开除公职)(每次找单位有证据)。

2002年长途客运公司45岁以上工人内退,给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让回家,我被折磨致残后单位不给发工资,我母亲找客运公司领导要求内退。首先长途客运公司办公室主任李旭东先逼我妈写申请书(有证据),他自己又亲自执笔写保证书,逼迫我妈照抄(有证据)。而后长途客运公司总经理石守岭亲自强逼我妈在放弃信仰的“协议”上签字,才给办内退(有证据)。

劳教所至今非法扣压我母亲自费给我检查的诊断书,做肌电图检查的报告结果、收据。肌电图检查报告上的结果是“双下肢周围神经原性损害”。检查过程中劳教所恶警欺骗大夫说“别听她说的话,他精神有毛病。”还让大夫在我检查报告上出具假报告,大夫严肃的说:“我是大夫,不能不讲医德。”(这次上医院是我母亲得知我被折磨致残后,要求劳教所释放我,劳教所百般刁难,在我母亲强烈要求下,才不得不让我到河北省唐山市工人医院检查,让大夫出假报告,目的是不放我回家。检查结果出来后,我母亲在劳教所未到达唐山工人医院的情况下,抢先一步先查看了检查结果,大夫很同情,让我母亲赶紧拿去复印了一份(有证据)。现在我的报告单是复印件,原报告单和病例劳教所至今扣压。

2004年11月17日早7:20左右,秦皇岛市建设路派出所所长果立新带领、警察赵军、冯某(女)、张某等在楼道蹲坑,在我丈夫上班开门之际,非法闯入家中,强行搬走孩子的电脑(有证据),绑架我到派出所,威胁说“不去,抬也得把你抬去”。最后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并在家中抄走了别人存放的八本《转法轮》书(有证据)。

时至今日,2015年5月秦皇岛龙腾长客运输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等人,在秦皇岛市交通局的指使下拿一份带有机密两字的“转化书”找我让我填写,我已退休六年,与工作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可是他们在上级指示下还在继续迫害我。

2015年5月,秦皇岛市建设路派出所所长果立新和赵军,建设路办事处和文明里社区主任张晓丽还在刁难我。

江泽民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当日前一篇文章: 被警察抽瞎眼睛 山东钟淑花控告元凶江泽民
当日后一篇文章: 遭五年冤狱 云南曲靖梁云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