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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否给上门核实诉江状者讲真相的探讨
文/心明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大陆各地陆续发生居委会、派出所人员拿着学员的诉状或称按着上面给的名单,打电话或亲自到学员家里去“核实”,问诉状是不是本人写的、签名手印是否本人的等等。上门核实的人员大多态度不错,问问情况、听听真相就走。

但是,就要不要给上门的人讲真相,还是不准他们進门,同修们有一些讨论。多数学员认为,应该当面讲真相。也有的同修认为,我们应该制止他们上门骚扰,不回答问题,他们会给学员造成人心浮动和家属的恐慌,这也是“否定迫害”。

具体情况每个人遇到的不尽相同,应对方式也不同。不过在同修的讨论中,我感觉到对于“否定迫害”的理解,是否有一些观念的障碍、理解的偏颇?比如说“他们上门来了我不能‘被动’讲真相,他们走了我再追着去‘主动’讲,这才能体现出否定迫害的意识……”──这其实是很矛盾的想法。

我体会,所谓主角,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角,不管是有关人员主动上门,还是我们主动找他们,不管被动的、主动的,都是众生了解真相的机会。就是完全把他们当众生看,不当“迫害者”。既然我们起诉了,就敢讲,跟谁都敢讲。

“否定旧势力”、“否定被迫害”,是打心里就否定,根本也不把他们上门了解情况当什么迫害,就是大法给他们的了解真相的机会。我们越把他们当什么特殊人物、特殊身份来对待,实际就越不好讲明白,越不容易救得了他。需要自己的心态更加纯净,效果会更好。

目前另外空间邪恶因素少之又少,在大环境的带动下,很多这种上门了解情况的人,都很心虚,不敢直说,绕着弯说……直到学员告诉说“我起诉江了”,他们才敢直说,本来是为这事来问问的。

当然也有那种蛮横不讲理的,对于那样的情况,我们也不能纵容邪恶,可以不开门,不回答问题;也可以严正告诉他们,他们这样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大多数对方没有过分言行的情况下,我想我们应该是慈悲的、善意的讲,堂堂正正的。众生在那样的气氛下更容易了解真相。

如果自己或周围同修心里有波动,那正是我们要修的,为什么要怕?如果家人害怕,那也正是我们可以跟家人好好聊聊的机会,同时也应该向内找,是否因为自己的状态影响了周围的环境。师父讲过“相由心生”的法:

“全世界的大法弟子包容了整个世间,每个人有一个范围。你碰到的、接触到的都是你这范围中的因素。你能够正念足,你就能够在你的范围中高大,在你的范围中把那些不好的东西压下去。每个大法弟子都能够做到这一点全世界就都变了,因为你们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承包了一个很大的范围,代表了一方众生。”[1]

大法弟子为什么要起诉江呢?我悟到,这件事做起来的目地之一是借此机会推动给更多人、包括参与迫害的人了解真相的机会;同时能使大法弟子修炼更成熟,去掉人心。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

当日前一篇文章: 对原告的骚扰是严重妨碍司法公正
当日后一篇文章: 警察说:“你应该告,出来接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