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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例说明什么?
文/他山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七月二日,明慧网有这样的一篇报道《大连市中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宣告失败》。报道说的是,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审判庭一庭对法轮功学员王秀香非法开庭。开庭的阵容倒是蛮大的,法官的位置上坐着四个法官,参加审判的中共人员共有八人,可这些人都着便装。王秀香严正告诉在座的人:法轮功不是邪教!师父叫我们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你们说哪里邪?……法轮大法是宇宙的大法,大法师父是在救度众生。法院要求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时,老人写了:作废。一个女法官说;走吧,走吧,快走吧!你老伴儿早在大厅里等着你呢,赶快回家吧!

要在以往,那些法官开了庭就得判。可现在,法官开庭着便装,这和中共的要求完全相反。他们用自己的着装告诉世人,他们虽然坐在法庭上审判法轮功学员,其实他们也是被迫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本来就是非法的,他们穿便服而不着法官袍的用意就在于此。为什么要坐四个法官呢?明摆着是大家都不愿接法轮功的案子,可案子压下来了,还必须得走这么一个形式,干脆是功是过大家分摊,上头追究责任谁也跑不掉,以后法轮功得到公正对待时,今天的功劳每人也都有一份。

当然,不同的法庭判决的结果尽管相同,可采取的方式却不可能一样。例如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有这样一篇报道《河南淮阳县法轮功学员王宪淮二审后回家》,说的是五月二十五日河南淮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宪淮二审开庭,十多分钟就结束了,开完庭王宪淮在上车时还高喊:“法轮大法好!”体检时,王宪淮血压一百八十,还有几样病,看守所不收。一审的审判长马骏说:是送你回家还是叫你家里来人接你?王宪淮说:我自己打车回家。最后家里来人把他接了回去。

要知道,王宪淮一审已经被判了三年,可一上诉竟然就让回家了。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也确实有上诉后改判,或被无罪释放的,而对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610”从来坚持的就是维持原判。可如今王宪淮竟然在上诉后什么也没说就让他回家了,这样的变化不可谓不大。

这些案例说明什么?一是说明迫害法轮功确实不得人心;二是说明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越来越多;三是说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政策正在被抛弃。“610”人员不是强制公检法的人员必须枉判法轮功学员吗?可是如今这些法官、检察官坚持了正义、坚持了良知,不判又能怎么着?

那么这样的局面谁最不愿意看到,当然是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里的那些人了。就包括已经被逮捕或判了刑的周永康、薄熙来、苏荣、李东生们,他们要是得知这样的消息,必定会被惊呆的。迫害的元凶江泽民就更不用说了,自己立下的政治遗嘱不让为法轮功平反,怎么在自己还没死时镇压就推行不下去了,这不明摆着是让法轮功学员控告自己、清算自己的罪恶吗?惊醒的是哪些人呢,是那些偏听偏信了中共的谎言,一味迷信中共的愚顽之人。现在时事已到了这一步,还不听法轮功学员的良言相劝,难道非要等着和中共一起下地狱吗?希望被惊醒的中国人,认清形势,分清是非,站在正义的一边,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不要为一时的糊涂错失了千载难逢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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