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六十八岁的沈阳法轮功学员冯恩珂,目前暂住美国旧金山湾区。他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辽宁省沈阳警察绑架,被单位强行下岗,在看守所、劳教所遭酷刑折磨。日前他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控告首恶江泽民。 以下是冯恩珂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是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人。我因修炼大法,多年的腰脱和咽炎及药物中毒等症状消失,我懂得了生命存在的意义,应该是个为他人而活着的人。从此开始善待他人、努力工作,工资待遇也得到工人中最高级别。 被强行下岗 一九九九年四月,因天津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我去沈阳市省委上访被抓,被苏家屯公安局副局长刘永安列入黑名单, 当时我还差二十四个月就退休了,可单位将我第一批下岗,强行签字下岗(实际上是签字后的第二年才办完手续),分文皆无,同时篡改了入厂签约。下岗后长时间都得不到失业保险金。当我要起诉工厂时,才为我补交大约一年多养老基金。 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我到沈阳市苏家屯区王纲乡发放法轮功真相光盘和资料,第二天,苏家屯区国保大队、湖西派出所、街道等人闯到我家撬坏防盗门非法抄家。我去公安局说明情况被绑架。 在苏家屯看守所,董姓大队长当众对我拳打脚踢,打倒再用皮鞋碾我手指,当时我左耳失鸣,紧接着区国保警察在密室逼供,拿来二十多人的举报名单,都是我的亲属和我的乡亲,威胁说:“你不签字我们就把他们全抓起来。” 在看守所,有人要给我打毒针,叫我蹲小号,喝的是污水,吃的咸菜窝头,我被无故验血,十个手指都被摁了手印。 当时,沈阳当局扬言要对大法弟子展开“大开杀戒”式迫害。那一次,王立军很奇怪的到了苏家屯看守所视察,在号内威胁我:“谁是法轮功!你认识我吗?” 后来,公安局副局长闫守国亲自坐镇并签字将我非法劳教三年。 酷刑“转化” 因我坚持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被从沈新劳教所又送入沈阳法制学校(张士洗脑班)。十七天的二十四小时围攻、威胁失败后,宣布强制“转化”。当时的史凤有校长要杀一儆百,由狱警宋百顺政委和刘大队长在普教七、八个人员协助下在院外小白楼上刑行的,很恐怖。在院长关风、史凤有、李大等人监控下把我双脚、双手缠好后,吊在两张双人床上,扒光衣服使用电刑,是那种一尺左右威力很大的新型电棍,他们说能电倒一头牛。电击扁桃体、心脏、脸、胸、肋等部位,两狱警很累,光着膀子每次通电十多分钟,大致六根电棍共行刑三个小时,地面全是汗水,我的头象裂开似的剧痛,大脑失去记忆、走路心脏都在晃动,受到严重伤害。最后是两、三个人扶我下的楼梯。 后来胸部大面积流血化脓,十多年了伤疤犹在。事后,在苏家屯住的李大队长亲口告诉我:行刑是经沈阳市“六一零”批准的。在“小白楼”下停放的白色面包车就是为危险时就送“医院”用的。 后来我又被关到张士劳教所五大队。那里养了很多狗,而我们吃的是喂狗都不吃的东西,一年四季洗的是冷水澡,二十四小时的包夹。 最后我又被关到沈新劳教所一大队。在劳教所里经常要在院内跑步,被搜身。当青黄不接时吃的是由军供处拉来的发霉的玉米面。那里一个人每天干的是超过十六小时奴工活:插筷子、剥大蒜、工艺品,经常有出口美国的圣诞节用的魔鬼形象的邋遢制品、蜡烛、绢花等等,太多了。 回忆,对我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但是我深知起诉江泽民是件很重大的事情,必须制止迫害,同时将恶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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