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省报道)原安徽省繁昌县医药公司中药师徐凤柳女士因修炼法轮功,曾一度被关入安徽省女教所迫害。在长期的精神高压下,再加上奴工劳役,恶劣的生活环境,导致她原本健康的身体每况愈下,到出狱时已经皮包骨头。现在徐凤柳控告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徐凤柳女士,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很短时间后,由原来的体弱多病就变得无病一身轻了,心情也变得开朗、宽容、善良,工作上任劳任怨、不争不斗,得到大家的信任。 徐凤柳在控告书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史无前例的血腥迫害开始后,我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深受其害。我曾遭多次非法抄家、多次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非法监视居住、非法传讯等迫害。 下面是我被绑架、非法关押三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实施单位: 第一次: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夜里十二点左右,我在家里睡觉被县公安局及县城关派出所绑架,同时被非法抄家。县公安局一科尤松柏(音)以“扰乱社会治安罪”非法行政拘留我十五天(注:在家睡觉能扰乱治安,那全国人是不是都不能睡觉了)。关押地点:县拘留所。 第二次: 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我因告诉世人法轮功真相被举报,遭孙村派出所绑架,后有县公安局与县城关派出所非法抄家,当天夜里我被关进县看守所。第三十七天,县公安局下达非法逮捕通知,四月三十日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放回家。共被非法关押时间为一百一十五天。 这次关押在非法提审中,尤松柏一再强调:“她(指我)以前被拘留过一次,这次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怎么也得判她几年”。 第三次: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我被繁昌县国保大队万浦建(音)伙同其手下从家中强行绑架,同时被非法抄家,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安徽省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时间为七百六十天。我至今都没有明白:我一个平民百姓怎么能够破坏法律实施?又有哪一条法律被我破坏没有得到实施?利用的是哪个组织?组织形式是什么样的?我在其组织中担任何种职位?又是如何利用该组织的?如果这些都是虚构的,那么是谁在歪曲法律陷害好人? 在这旷日持久血雨腥风的十六年中,这场非人道的邪恶迫害给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在我第一次被绑架时,那一夜我母亲彻夜未眠,担心、害怕熬到天亮,天刚亮就去派出所找我,当得知我被非法拘留关押,母亲接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一下子病倒住进了医院。几年没回家过年的弟弟和弟媳,腊月二十八日一到家就忙着跑公安、跑拘留所,家人还遭恐吓:如果我不写“保证”(保证不炼了)就可能转到看守所等等。一家人哭哭啼啼,一片悲戚。 第二次被绑架,弟弟为了营救我,几个月都没回自己的家。他自己的生意、工作几乎是处于停滞状态,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计。这一年我儿子刚刚小学升初中,也是从儿童到青少年的过渡期,无论是身体的成长还是性格及世界观的形成对其今后的一生都是极其关键的。我是单亲家庭,我被绑架后对儿子身心伤害极大。我从看守所回家后,过了一段时间就把儿子从他父亲处接回来,发现十三岁的儿子背驼了(现在背还有点窝),人也面黄肌瘦,还沾染了上网吧打游戏的恶习,这给我后期对他扶养教育带来很大的难度。 第三次被绑架,他们抢走了私人物品如电脑、打印机、便携VCD(两个)、MP3等,当时我正在家吃早饭,上高三的儿子正准备上学去(高三提前开学),突然闯进两警察,一个是城关派出所高某,另一个姓张的不认识,高某手拿着张纸晃了下,说是搜查证。就开始动手,将我家翻的一片狼藉,抄出一本《转法轮》、还有几张真相光盘等,他们把这些铺在地上大量拍照,想以此作为迫害证据。大约半小时后国保大队队长万浦建带来了很多警察,四、五个人拉胳膊、抬腿将我塞进警车,关进县看守所。我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迫害。绝食第五天,遭到魏(音)姓所长及四、五个犯人强行野蛮灌食,口腔多处被撬烂,使我遭到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徐凤柳在控告书中还讲述了她在安徽省女教所被迫害的事实: 九月十三日,我被县公安局副局长胡立宝、方克、还有一个女的劫持到安徽省女教所继续迫害。在这个黑窝我经历了强行洗脑、剥夺睡眠、劳工奴役、殴打、辱骂、关禁闭等残酷折磨。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晚,遭当晚值班警察是王露露殴打。二大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每晚劳动回来一进监室不让洗漱,要背“五要十不准”。我和法轮功学员鲁秀梅没背,还有胡霞红(常人)头痛也没背,这时王露露路过监室门口并停了下来,大声吼叫着说:胡霞红,你给我站起来。胡霞红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王露露迈着八字步邪气十足地绕着胡转了一圈(大概是看在哪下手),突然走到胡的身后用手猛掐胡的背部颈脖,只见手指掐的很深,好像进到肉里。胡痛得下蹲并大哭。王又顺手揪起胡的头发往上扯,这样反复揪打,胡的嘴在流血,全监室的人都被这恐怖的场面惊呆了,我就对王制止说:“你不能这样”。王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就叫人将胡拖到她的狱警室。胡在那被折磨昏死过去。然后叫来狱医抢救。 大约半个小时后,我被许礼红(生产队长)叫到狱警室,进去看到胡躺在对面办公室地上。我一去,许礼红先将我一顿辱骂,随后王露露从对面办公室过来,进门后,迅速将门关上并搭上小栓,然后发疯式的朝我拳打脚踢,王一手揪着我的头发,一手用拳猛击我的头部,再用脚猛踹我的小腹,出手之快,下手之狠,都是我难以想象的,我被打的头晕目眩,摔倒在地(地上有一把被王扯掉的头发)。我大声尖叫(曝光她的恶行),一直在旁观看的许礼红打开门出去叫来两个吸毒犯看着我,一会儿李桂群来了(人称李政委),李一进门就扯着嗓子朝我喊:“你胆子不小啊。并对许礼红说:整她的材料,把她送到三监去(三监是安徽省第三女子监狱)”。 更让出乎预料是王露露竟跑到对面办公室大声哭诉:“你们要为我做主啊”。这就是所谓的警察——泼妇无赖都汗颜。我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她们为了进一步加害我,在李桂群的授意下,由当晚值班的莫姓(音)医生(瘦高个女的)参与制造伪证,黑白颠倒说我打了王露露。然后把我和胡都关了禁闭, 禁闭室位置比较隐蔽,位于食堂顶层,而且中间有几道铁门封锁,外来人员很难找到或发现,几平方米的小黑屋里布满了油灰,地上是地板砖,四面墙是黑色软包,吃喝拉撒全在里面,不给洗漱,不给床板,就睡在冰冷的地砖上,而且当时我只穿了内衣。 第二天一上班,林芸(二大队队长)、潘磊(副所长)等轮番轰炸,辱骂、恐吓不绝于耳。过了两天林芸带了罗毅、何新、赵曼丽、慈玲玲把我叫到禁闭室隔壁的小值班室,逼我承认打了王露露,慈玲玲并出示由莫姓医生参与合伙拍的手机上假照片(照片是一只手腕背面红紫),说王露露手腕背面红紫是我在制止她打胡时被我掐紫的。我说:“你们在造假。”慈玲玲恶狠狠揪着我的头发,打我两个嘴巴子,并追问道:“你说谁造假?要不是党的政策好,今天就搞死你。”她们按自己的想法写了她们要的内容,然后要我按手印,我没有配合他们。 她们又在不明真相的劳教人员那里散布谣言,说我打干部,想以袭警罪构陷我。在禁闭室我能感到她们给我提供的食物不安全,好象下了药,所以我每天只吃早上的一个馒头,其它饭菜都不敢吃。她们在劳教人员中调查来调查去,最后自圆其说,不了了之。在那冰冷的地砖上我度过了六天六夜。期间他们一直逼迫我写所谓检讨书,因此事他们非法延期我一个月。 五月八日,我从禁闭室被放出来,直接被转往四大队。刚到四大队,李桂群就赶到,说:“没有人打你哦,不要乱说”。在四大队我被严密的看管,无论在劳动车间,还是在宿舍,我都不能单独行走,否则叫“脱离互班”。互班其实就是包夹犯人,包夹怕被扣分,所以对我很严很凶,这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再加上繁重的劳役,每天要奴役工作十几个小时,警察为了更多的榨取我们的劳动力,就缩短吃饭时间,来延长劳动时间,一、二百人排队打饭,半个小时不到就结束,最后打饭的人刚吃几口,就被叫集合,吃不饱肚子是常有事。 在这种长期的精神高压下,再加上奴工劳役,恶劣的生活环境,导致我原本健康的身体每况愈下,到出狱时已经皮包骨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结束了两年零一个月的黑暗苦难岁月,我从安徽省女教所被家人接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