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北京法轮功学员庞有被陕西省宜川县警察绑架、构陷、关押半年之久。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陕西省宜川县法院判定“免于处罚”。目前庞有已经回到家中。 庞有一家 |
只因庞有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给接触到的人们讲法轮功真相,曾经多次被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他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又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三年出狱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庞有和家人、朋友到陕西省宜川县旅游、探亲。当天晚上,庞有将四张《九评共产党》光盘、九张翻墙软件放在酒店附近的轿车上。十二月五日早上,宜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薛东峰上班时发现自己车上有真相光盘,接着又发现其它几辆车上也有,薛东峰将所有光盘拿走,并向其上司汇报,遂将庞有绑架。次日,将庞有关押到相邻的黄龙县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宜川县法院对庞有开庭。这次警察强加的所谓“罪名”和庞有前两次被非法判刑的“罪名”相同,但是这次结果完全不一样,法官作出“免于刑事处罚”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