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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损寿
文/云浩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昔有合州的都吏孙亮,一天看见阴间的使者前来追捕他,孙亮说:“看相的人说我寿命是七十三岁,现在我才六十二岁,你是不是追错了呢?”

使者说:“你做了三件不为人知、应受天谴的事,所以才削减去你十一年的寿命。你同郡的人马清,因婚姻的事打官司,本来理由很正当,你却故意使他受冤屈,不秉公办事,所以减少寿命三年;公差孙侑本来没有过错,你为了讨好太守,编造他的坏话,使他遭到鞭打,又减少你三年寿命;你的姨母骂你,你推她,使她摔倒在地,又减了你五年寿命,所以你的寿命到现在已经尽了。”

孙亮听了,知道使者所说皆属实,自己找不出话对答,于是就死了。

古语云:“人在做,天在看。”无论人怎么自欺欺人害人,到最后必将自食其苦果,因此说害人实是害己,寿夭随时。所谓“算尽则死”,作恶之人被神明减除寿算,直至其寿算被减除尽了,也就是死期到了,而且是死有余辜,还得要随着生前所造的恶业而受苦报。有人干起坏事来毫无顾忌,须知“举头三尺有神明”,故大小之过,无时可逃鉴察。行善延年,遭恶减寿,目的是教人要慎独,知道有所警惕,勇于改过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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