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网记者综合报道)据明慧网统计,从五月底到七月十六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逾八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的诉讼状副本,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截至七月十六日,广州市二百二十人(二百零二案例)控告江泽民,其中从七月十日至七月十六日一周内有六十二个控告人,五十八个案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绝政策,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华南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易玉华女士控诉说:“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被拘留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看守所十五天。期间,我被强制每天做塑胶花,由于没有任何劳动工具,全部手工进行,十五天拘禁期满时,我的两手食指起了厚茧,摸上去几乎没有知觉。” 43岁的连信群女士控告说:“二零零八年八月上旬,因在牢房(天河看守所)炼功,被恶警,所长强行戴手铐、脚镣长达五天;第二次是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至三月十九日期间,我拒绝遵守邪恶所规,所长令警察用酷刑“穿针戴镣”折磨我长达一个月;第三次距第二次取镣后只有七天左右,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至四月十五日。三次“穿针戴镣”的酷刑折磨对我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全身浮肿、耳朵短暂性失聪、耳道出血,右肾疼痛至今,血压高达230mmHg,被保外就医。” 广州中山大学医学院职工吴志均,一九九七年四月修炼法轮功,曾多次被评为基础医学院先进工作者。他一家多人遭严重迫害,母亲与四姨被迫害致死。他在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中说:“如果用‘家破人亡’这个词来形容我的处境一点也不为过。我和我的家人所遭遇的一切苦难及伤痛,也只是大陆亿万法轮功学员血泪史的个案之一,只是冰山的一角。那些执法者们敢于执法犯法,是因为被控告人江泽民按照自己的意愿给法轮功定了性,也给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一张杀人许可证。” 吴志均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和他母亲吴玉娴分别被非法劳教两年。由于我分别向梧州市政府和劳教委提出申诉,指出梧州国保支队非法拘留我们时,没收现金三万多人民币、港币一万多元,没有出示收据。梧州国保支队被责整改,被迫退回非法占有款项。但是,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吴志均和母亲吴玉娴被非法批捕,分别被非法判刑八年、七年。吴玉娴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被送广西南宁女子监狱,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被迫害致死。 吴志均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被送广西桂林监狱。他在控告书中陈述说:“……在失去自由的极度狭窄空间中,我每日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被专人夹控,随时被汇报和禁止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能与人说话,不能单独洗衣服、冲凉,连如厕也在旁边盯着,甚至自由走一步都不行。牢中之牢的折磨,令人窒息,足以致人精神崩溃。在洗脑班逼我写“三书”,一个多月不给我睡觉,专人轮班夹控布置不同的题目逼我写所谓的‘揭批材料’,致我多次头晕摔倒在地。” 吴志均的四姨吴玉韫(六十岁、原广东江门市第一中学教师)被多次关押洗脑班,二零零四年九月被迫害致死。 吴志均的弟弟吴志平因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弟媳朱洛新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十年。 李旻蔚女士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在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遭受残忍迫害,走出劳教所时才三十三岁,就被迫害得满头白发。她诉述说:“在二零零零年六月至八月,被用手铐把双手铐在铁窗上,高度是双脚刚踮到地,早上被带到工厂铐,晚上收工后被带回监室门外的铁窗上铐,直到深夜十二点过后或凌晨二点放下休息,早晨七点又开始吊铐,持续数周。后又被钉‘死人床’:双手分别用手铐铐在铁床床头二边的铁枝上,双脚分别绑在床尾二边的铁枝上,人呈“大字形”固定在床板上,二十四小时不放绑,持续二周,吃饭喝水、排大小便都……当时所长李雪珍多次威胁不写‘三书,就送去大西北集中营,整死算自杀。” 三十八岁的女医师严槿控诉说:“二零零零年五月我们几个炼法轮功的同学集体上书,向上级国家机关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并按法律要求的逐级上访将信件交到了派出所,……被东山公安分局骗留羁押……连夜被送往广州东山区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回校后,被中山医处以肄业处罚,被迫离开学校。”“二零零零年七月,在江门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期间,经历了钉死人床的刑罚,即四肢被铐在固定在铺板上的四个铁铐中,四肢固定呈大字形,不能挪动、翻身,也就无法上厕所达五十八个小时……”“在妇教所每日长时间奴工迫害(每天十六、七个小时以上)还有更加严酷的对法轮功学员的人身夹控。曾遭到所谓已转化人员的暴力殴打,该人疯狂打击我的头部,……三大队长唐广莉下令将我们强行拖往工场,长达数百米,致使我臀部被拖烂,致使肉直接露在外面,不能正常穿衣,至几个月后才长好。” 周雪霞女士原是广州白云师范学校(后改名为白云中学)的历史高级讲师,曾被评为广州市优秀教师、白云区优秀教师,获得过多次的荣誉奖励和教学论文奖励,是一名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因为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迫害,还曾被迫流离失所和被非法监视居住,从二零零一年开始就失去了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她控诉说,“二零零九年七月,我又一次被天河分局绑架抄家,被非法关进天河看守所,一个月后被批劳教二年,送到槎头女子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九月下旬看守所不顾我的身体状况,把我从医院接出来后,强行再次送到劳教所。我在劳教所身体一直不好,曾被带到武警医院外诊,也曾送到广东省司法警察医院住院。从劳教所出来的时候,四十七岁的我已经白发苍苍,步履艰难,身心都受到极大的损伤。” 电子高级工程师魏应新先生,生于一九三九年六月十八日,曾受聘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髙级研究员。他控告说:“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我被越秀区公安在广州大道中绑架,后被诬判四年刑,从而导致二儿媳提出离婚,老母被迫害致死,放在白云山制药厂的五笔帐款几十万被冒名、缩水、化零的方式全部侵呑。” 魏应新的妻子万孟英控诉说:“在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被吸毒、卖淫和被转化的大法修炼者夹控起居、转化,受到非人虐待,被迫害到大出血一个月不止,差点死在槎头劳教所……” 现年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钟家文,男,主持过广铁集团怀化铁路总公司、广东省广梅汕铁路总公司等多个铁路总公司的安全监察部门工作,长年坚持在铁路行车大事故救援处理恢复通车现场及防洪抢险救灾现场。他控告说:“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至十一日,惠州铁路公安许志平、惠州市国保李新民、李平、刁某、吴某,连续几天,对我实行刑讯逼供,逼我交代惠州法轮功联络人员、真相资料点等情况,地点是惠州市公安局三楼(或四楼)会议室。有一天他们三、四个人把我打倒跪在他们面前,先是一顿耳光,然后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见我没有屈服,李新民从会议室桌旁抽出一根直径约二十五毫米长约零点七米的铁棍,用毛巾包住一头猛击我腿部、腰部和臀部,打的我腰部以下全部淤青。……六月十八日凌晨四点左右,他们使尽了招数也没达到目的,那个吴姓的国保,穿着警用皮靴,一个扫荡腿,用右腿踢在我的左肋上,我从破塑料桶上飞滚落到办公桌下,在地上滾了几圈,当即晕死失去知觉。”“在三水劳教所被迫害成高血压220mmHg,口眼歪斜。于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劳教所方面怕我死在牢里,强行叫单位把我接回就医。” 钟家文的父亲钟彦仲二零零一年元旦前夕在当地发真相材料被湖南衡阳县集兵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衡阳县看守所,受酷刑折磨晕倒在监室,送衡阳县人民医院抢救后,连夜通知家人接回,同时敲诈家人二千元。人被迫害的不成人形,整天昏昏沉沉,回家后大部份时间昏睡,神志不清,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含冤去世。钟家文的母亲在巨大的压力下,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含冤离世。 六十三岁的危佩玲女士控诉说:“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广州东山区“六一零”人员突然闯入我家,非法没收我的手提电脑一台,台式电脑主机一台,打印机三台及其它一些物品(所有这些被没收的物品至今未还),并强行将我从家里带走。当时我的孙子刚出生不到一个月,公公已九十高龄,非常需要我在家里照顾。……二零零八年六月……枉判我有期徒刑四年,……后被送往广州市竹料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从一九九九年以来,因为我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长期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凡遇节假日或敏感日都会受到街道、派出所的电话骚扰或上门骚扰……而我受到一系列迫害的原因都是源于江泽民的邪恶定性和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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