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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才是真正的“帮助同修”
文/黑龙江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互相帮助”的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是传统中人善良的一种表现,在常人中这样做的,别人会说一句“这个人真好,知道帮助别人”,尤其当一个人本身处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中时,仍坚持帮助别人,更会受到人们的赞扬,还有那些舍掉自己利益来帮助别人的人,更会被别人交口称赞,高竖大拇指。

作为法轮大法弟子,在学法中,明白了“道德”的重要,去“人心”的重要,所以在日常行为中,处处注意严格要求自己,比如“说到做到”、比如“宽容别人”等等,其实都是因为知道了法理,放弃执著心后心性回升在常人中的一个表现而已。

因为学了大法,明白了人间很多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有很多事情背后的因素自己都看不到,师父告诉我们:“炼功人不讲积德,我们讲守德。”[1]

作为天天学法的大法弟子,这个理都知道,怎么对待常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但是应该怎样对待“同修”呢?

本地区有同修家庭困难,有人就提出对她進行“帮助”,送钱送物,或出人出力等,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在法中我知道了现在生活好坏是自己轮回转世带的德多少决定的,师父在回答弟子提问时讲过:“反正是总得自己来解决经济问题呀。不能够依靠别人赡养,这可不行。”[2]师父已经给我们消去很多业了,剩下的部分需要自己去偿还,如果都依靠同修的经济资助,自己不去付出、偿还,那么该消的业没消,该提高的心性没有提高,对于修炼中的人来说,这不是在做坏事吗?遗憾的是那位被别人经常“帮助”的人,在一次病业中离世了。在本地造成了损失,不得不说这与同修们对她的帮助方法不对有一些关系。

本地还有大法弟子,家中孩子结婚,就到处找学员参加她孩子的婚礼,说结婚时娘家人少不好看,有一些大法弟子还真的去了,如果是为了给参加婚礼的人讲真相,那倒也是好事,只是为了给娘家人撑门面,我就觉得有些遗憾,我觉得这不是大法弟子“善”的表现,只能说是人心、人情,大法弟子这样的帮忙不求也罢。

虽然现在社会形式对于电脑的普及已经达到极致了,但有很多大法弟子由于年龄的关系或由于文化水平的关系等,还是不想和不愿去学习电脑、学习上网,这样就需要有人把明慧网的内容转诉给他们。《明慧周刊》虽然起到了这样的作用,但对于不上网的同修们,比天天上明慧网的同修们,还是得到消息晚,或得到的消息也没有重视等。

在前几年,电脑没有普及的时候,本地有条件的同修们互相配合,及时把明慧消息传给同修们,后期开始学习和制作讲真相资料给同修们,有“新经文”等也及时打印出来转给本地同修们。长期以来,别的大法弟子们也习惯这样了,习惯伸手拿“现成的”,有一些需要自己悟自己做的事时,自己也习惯了不动,等着别人做好了告诉他们怎么做,自己再“照着做”。

在诉江大潮起来的现在,本地的一大部分同修仍然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把需要做的、需要悟的东西推给别人,推给“协调人”,别人告诉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告诉怎么弄就怎么弄,在书写、改稿、打印、邮寄、上传明慧网等各个环节,完全或一部分推给别人做的同修很多,自己有能力做的也推给别人做的也有,做的对还是不对完全不管,就坐等“协调人”告诉现成的。

不管别人怎么做,我看到同修来我这里,我都是积极的把明慧网,关于“起诉江”相关的文章下载到优盘中,传给同修,并叮嘱一定要看看,然后你自己选择应该怎么做。有同修要写起诉书我也是积极配合,但一直注意要以同修本人的意见为主,有需要修改的东西就一定告诉该同修这个地方要修改,为什么改的,如果同修不想修改,那就尊重同修本人的想法,留下不改。

在邮寄时,也是尽量让同修自己去EMS邮寄,就是岁数大的,我也这样坚持,我坚信这些事是大法弟子们自己要走的路,自己悟到,自己走出来,自己做,这才是最好的。

本地还有一大部分同修在看“协调人”,并不自己主动做事,也不主动浏览明慧网文章,我很着急,但着急也没有用,还是在等着他们能自己悟到自己能主动走出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当日前一篇文章: 让我们从诉江中走出“人”
当日后一篇文章: 摆正心态 放下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