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元朝的董文忠,任职中书省符郎,为官清廉、两袖清风,敢于进谏。一次,元世祖听说一个汉人杀了一个蒙古人,太府监属卢甲偷剪了一块官布,勃然大怒,诏令速将两人处死,以儆众人。在当时官员损公肥私、监守自盗也是不轻的罪名。这两个案子虽有不少破绽,但大臣们见皇帝盛怒之下,无人敢提出不同意见。 但是,董文忠认为证据不足,即犯颜进谏说:“今刑曹于囚罪当死者,已有服辞,犹必详谳(审判)。是岂可因人一言,遽加之重典!宜付有司阅实,以俟后命。”于是,元世祖派董文忠和大臣突满分头去调查核实,结果证实,这两桩案子都属冤案,董文忠建议将无辜者释放。 太府监属卢甲得救后,非常感谢董文忠的救命之恩,于是带着一份厚礼去答谢。他感激地说:“鄙人赖公复生。”一定要董文忠收下礼物。董文忠却说:“吾素非知子,所以相救于危急者,尽为国平刑,岂望子见报哉!” 董文忠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尊严,敢于犯颜进谏,不畏权贵,但当受害者前来报答救命之恩时,却坚辞不受。这种居官公正廉明的作风为百姓所称颂。 董文忠重视教化,倡导孔孟之道,提出为官做人应以自己的道德修养为基础,用自己正确的言行,去感化下属、百姓,以善化人,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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