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今年十五岁的女孩王悦因为自己的妈妈丛占清多次遭江泽民集团迫害,近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王悦在诉状中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起,我的母亲丛占清(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曾因修炼法轮功被多次非法拘留,关押,致使我的父亲王海滨与母亲感情破裂,痛苦的父亲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与母亲离婚,曾说过:“我总不能卷铺盖陪你去监狱过吧?!”而我当时三岁。 从这以后,我几乎夜夜哭泣,在爸爸身边喊着要妈妈,而爸爸也痛苦的纠结是否让我和妈妈一起住,却怕在江氏集团的非法迫害下我不能顺利长大。 待我五~七岁时,我被妈妈抚养,爸爸经常来看我,我有时也会去爸爸那住,夜夜啼哭的现象渐渐减少。直到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妈妈再次被非法构陷,非法关押,我再一次失去了母亲。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看不到母亲,听不到母亲的声音,没有母亲的任何消息,夜夜痛哭,根本没办法睡觉,哭喊内容只有一句:“我要妈妈!” 我到现在十三周岁都没有一张全家福。 母亲没有错,如果江泽民不发动这场迫害,我应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以及一份可以自由生存学习的权利。 我的童年在泪水和哭声中度过,在老师,同学的鄙夷目光中度过。 我的朋友、同学,因我的妈妈修炼的法轮功被诬陷成×教,而疏远我,嘲讽我,老师对我另眼相待。 甚至于不戴红领巾不让上课,强迫全体学生签反对×教倡议书!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的权利”。只因为江泽民非法迫害信仰的犯罪,我家庭破裂,从小生活在压抑、痛苦、鄙夷、没有母爱、缺少关怀的环境中,受到精神上极大的创伤,没享受过真正的亲情。 而且,我知道有更多孩子比我还可怜,他们的父母因修炼法轮功被无辜关入监狱,有些人甚至未曾见过自己的生身父母。他们无法上学,备受歧视。我和他们童年时期的痛楚及伤害,是什么也弥补不了的。 我要在此控告江泽民,这一切的悲剧都是他一手策划,我希望能公审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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