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江西南昌市的法轮功学员吴井军,在经历了漫长的身心折磨和摧残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清晨五点半在家中离世。 吴井军,女,现年四十五岁,原江西省经贸厅(现改为商务厅)下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一九九九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家庭和睦、人际关系融洽。可就是这么个好人,竟被中共牢狱迫害长达十多年之久。 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下午,吴井军夫妇被四、五个青山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便衣警察强行从家中绑架。吴井军被非法关入市第一看守所后约两个多月,身体就被迫害致腹部肿胀,后办理“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青山湖法院将庭审“传票”送达吴井军,以所谓的刑法“第299条”对吴井军非法庭审。高压下吴井军的身体每况愈下,腹部严重膨胀、剧烈疼痛,整个人无法站立与躺卧,上身弯曲、两臂枯瘦,下身重度水肿、双腿皮肤开裂流水,生命处于危急之中。 六月八日上午八点,吴井军在失去行动能力的情况下,被强行抬往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非法开庭,庭上吴井军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并要求无罪释放。吴井军还当庭递交了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在控告书中,她自述了自己遭受的十年漫长而又残酷的牢狱迫害:被多次绑架抄家,被非法治安拘留5次,非法刑拘5次,非法劳教5次,非法关入洗脑班1次。 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在庭审结束时,没有宣布无罪释放,而是宣布择日宣判,这对于严重病态中的吴井军无疑是雪上加霜。六月二十二日左右,病情严重恶化,无法进食、无法睡眠。期间家人曾送往医院抢救,医院拒收。 六月二十八日清晨五点半,吴井军在剧烈的疼痛折磨中停止了呼吸。又一个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残酷迫害中离开了人世,家中剩下与她多年患难与共的丈夫和年幼尚需母亲照顾的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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