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第三中学的高级教师康昌江,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中共当局绑架、酷刑折磨、非法判刑十四年。鉴于江泽民是这场迫害运动的元凶,康昌江的父母康延友和王秀琴、妻子王亚莉及儿子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将控告中共前头目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通过EMS寄往最高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六月三日,他们收到最高检察院签收的回复短信。 一、父母叙述康昌江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康昌江,男,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出生,满族,大学毕业,黑龙江省双城市第三中学语文教师,高级职称。康昌江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头痛症不翼而飞,也戒掉了不良嗜好烟酒。 康昌江修炼法轮功后,在做人做事上,严格要求自己,事事按着“真、善、忍”去做,修炼后,他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从不接受学生家长的任何礼品。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康昌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多年从事高三语文教学工作,是学校语文学科的顶梁柱,经他所教的学生语文高考成绩在全市排前十名的年年都有,并且有的名列全市第一、第二,最高分达一百三十分以上(一百五十分满分),这对于一所普通高中来说,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康昌江为人师表堪称表率,从来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无偿为慕名而来的学生补课。这些事实都是有口皆碑、有目共睹、有据可查的,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可以作证。 康昌江在大法中受益,当大法遭到诬蔑、迫害之时,他自然而然的站出来为大法说公道话。然而却屡屡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康昌江与妻子、儿子进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双城三中校长出面将他们押到双城市公安局,夫妻二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万元罚款。 二零零一年八月中旬晚上九点左右,康昌江给学生补完课,骑着自行车回家的途中被恶警王胜利、李大彬等人劫持,他们从康昌江身上搜出写有“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小粘贴,就对康昌江拳脚相加,将头罩上塑料袋令他窒息,逼迫康昌江说出家庭住址,王胜利、李大彬等人于夜晚十一点闯到康昌江的家非法抄家。二零零二年元月前后,双城市公安局非法判康昌江劳教一年,后连续五次送万家劳教所,但五次都被拒收,才于二零零二年四月初放他回家。 康昌江回家仅仅半个月,也就是四月中下旬左右,双城市公安局联合哈尔滨防暴警察,对双城市法轮功学员进行地毯式地大搜捕,半夜时分双城站前派出所伙同哈市防暴警察共二十余人使用万能钥匙,用了近二个小时的时间非法撬开康昌江家的房门,闯入康昌江的家中,他们扛着录像机,到处乱翻,最后什么也没翻着的情况下,他们不顾及家里只留下一个刚刚十岁的孩子,以问话的理由将康昌江夫妻二人绑架到双城站前派出所,直到第二天下午二点才放了他们夫妻二人。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 十几个穿便衣的人非法闯入康昌江家里,无人出示警察证和搜查证,也不说明身份,不由分说,就把康昌江和来此做客的葛欣分别铐在椅子上。康昌江质问他们是干什么的。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一个警察(后来知道的)说是中央来的。后来双城站前派出所的片警过来,康昌江才知道他们是警察。 他们在康昌江家里乱翻乱搜,又多次把康昌江推到电脑桌前摆拍照片,以致非法审判时所谓的证据涉及到康昌江的照片都是此时摆拍的,都戴着手铐。搜查完后, 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两名刑警刘卫东、姚仁库就把康昌江和葛欣绑架到双城市公安局刑警队。 他们把康昌江带到二楼右侧的一个房间,先将康昌江“背铐”到椅子上,然后就对康昌江拳打脚踢,逼其说出自己并不知道的事情。他们用手掌和拳头猛打康昌江的左右脸,直击康昌江的嘴部,还用手猛揪康昌江的头发转着圈抡其头部,直至将康昌江折磨昏迷!然后用水将康昌江浇醒后,接着拳打脚踢康昌江的胸部和腹部。 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
后来他们又把康昌江从椅子上提起来,用一根“镐把”(粗木棍)插到已经紧紧“背铐”着康昌江的双手的手铐中间,刘卫东和姚仁库两人各执“镐把”(粗木棍)一端,狠命的将康昌江从平地上抬起来,持续几分钟后再放下,然后再抬起来,直至将康昌江折磨昏迷…… 就在他们对康昌江刑讯逼供期间,有一省公安厅领导模样的小个老头进入房间,康昌江向他反映其牙被打掉了!可他却对康昌江说:“你是法轮功,打你也活该!”这个小老头离开房间后, 刘卫东、姚仁库一面接着打,一面对康昌江说:“你还敢向我们领导告状……”他们打康昌江打得就更狠了。 在这个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领导的授意下, 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的刑讯逼供共持续两个小时左右,造成了康昌江如下的人身伤害:上下牙齿共被打掉十余颗(上下牙仅剩下四颗),口腔中存留的牙齿均已松动,右眼视力明显下降,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原来是一点五的视力;右耳听力受损,堵上左耳,右耳听不到外界的声音;肋骨被打断一根;面部肿胀;双手麻木并伤痕累累…… 十一月十三日傍晚时,他们停止了对康昌江的毒打,为康昌江做了被非法抓捕后的第一份笔录(笔录上有两个人的姓名),之后,他们就把康昌江从双城市刑警队带到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 康昌江被打伤的事实,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也应当知晓。因为他们并没有马上提审康昌江。待康昌江的伤势稍稍好转之后,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的警察才开始对康昌江进行提审。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以后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等人提审时所做的笔录都是诱供的。他们说:你夫妻二人都被抓了(康昌江妻子王亚莉于当日十二点二十分左右在自家小区南门被非法抓捕),二人可放一个,你说从你家搜出的光盘是你制作的,就可以放了你的妻子,然后劳教你,可以保留公职。否则我们会把账记到你妻子和孩子身上。 当时做笔录的有一处的处长,姓刘或姓于,五十多岁,身高一米七五,长相凶,皮肤略黑。还有一处的宋主任,四十五岁,约一米七二的个子,较白,中等胖瘦。还有公安厅的一个杨警官,管教育的,四十五岁,身高一米七四,略黑,脸上有坑。还有预审员卢军、姚守财等。他们这些人所说的话目的就是想让康昌江上当,都是骗人的鬼话!儿媳王亚莉并没有被放回家,而是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康昌江被诬判十四年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 呼兰监狱集训队,康昌江被迫害了四个半月,为了强行“转化”,警察指使刑事犯狠命的打康昌江,他被打得上厕所都需要人抬着去,身上长满了疥疮、虱子,人瘦弱得不成样子。二零一四三月到六月,康昌江因严重的肛肠疾病,被送进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花了我们家属两万多元。人被迫害得有病住院,还要我们家属拿钱治病。 黑龙江省公安厅的警察与双城市公安局的警察从康昌江家非法抄走私人财物共计四万多元:除了台式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被没收外,其余所有财物都不知去向,康昌江的老父去要,有关部门均不承认,国保大队大队长王玉彪说:“不管!愿意哪告哪告去!” 二、王亚莉自述遭迫害事实: 我叫王亚莉,一九九九年四月末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我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缠绕我多年的风湿性坐骨神经痛、胃病、等疾病神奇般的好了,并且从此以后我知道怎么样去做人了,无论在工作单位还是在家庭生活中,都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我的家庭幸福而和睦。就在我刚刚修炼法轮功三个月,一九九九年七月,一场空前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了,电视、报纸等一系列媒体都是一边倒的诬陷法轮功的谎言 。我在大法中受益,当大法遭到诬蔑、迫害之时,我自然而然的要站出来为大法说公道话。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与丈夫康昌江、儿子进北京为法轮功鸣冤,一家三口人以站在天安门广场上炼功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心声, 还没炼上一分钟,四、五个便衣警察就冲上来,把我们一家三口绑架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当天双城警察王胜利把我们一家三口人带到双城驻京办事处,二十五日,单位校长从北京接回我们,将我们夫妻二人送到双城市公安局,双城公安局局长张国富将我们夫妻二人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上万元罚款。 二零零二年四月中下旬左右,双城市公安局联合哈尔滨防暴警察,对双城市法轮功学员进行地毯式地大搜捕,半夜时分双城站前派出所伙同哈市防暴警察共二十余人使用万能钥匙,用了近二个小时的时间非法撬开我家的房门,闯入我的家中,他们扛着录像机,到处乱翻,最后什么也没翻着的情况下,他们不顾及家里只留下一个刚刚十岁的孩子,以问话的理由将我们夫妻二人绑架到双城站前派出所,直到第二天下午二点才放了我们夫妻二人。 夫妻双双被绑架 康昌江遭酷刑折磨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左右,我从自家出来准备去商店买双鞋,刚走到所居住的小区南门,一个穿便衣的大个子、大眼睛的男子不转眼珠的上下打量着我,我当时心里只是觉得怪怪的,并没有太在意!就站在道边等车。就在一刹那间,我突然被一个人猛劲推进停在路旁的一辆车里。我被车里的三男一女揪住头发并强行把我的双手倒背在后,铐上手铐。我质问他们是什么人?凭什么绑架?他们并不正面回答,而是蛮横的对我非法搜身,找我的手机和钥匙,我出门时身上只带了一千多元钱,其余的什么都没带。他们把我绑架到双城刑警大队,下车后将我的头用罩套住并带往二楼的一个房间里。 后来得知绑架我的是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的警察。与此同时,他们非法闯入我的家里,绑架了我的丈夫康昌江,并非法抄了我的家;并在同一时间在东南隅绑架了四十多法轮功学员。 我被非法关押在双城刑警大队二楼的一个房间里,绑架我的女警和一个男警轮流的看着我,那个女警很伪善,诱骗我说出自己的家庭情况,那个男警蛮横地说:“算你聪明,没有参加聚会,楼下几十人都是你们法轮功,聚会抓来的!”这两个警察出出进进,过了很长时间,那个女警恐吓我说:“从你家里搜出了很多东西,你们夫妻二人都得被判刑!” 这个过程中,双城国保大队队长王玉彪进来,我质问他:“为什么抓我?”他装糊涂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呀?”然后就走了。这个期间我听到了打人声,并听到了我丈夫的声音:“我炼法轮功有什么错?你们凭什么打我?”当时正是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两名刑警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刑讯逼供。 那个女警又一次从外面进来问我:“从你家搜出一电话号码本,是谁给你的?”我说是自己打印的,那个女警说:不可能!这个号码本属于公安内部机密,不是谁都弄到的!然后进来一个小老头,那个女警说:“这是我们省公安厅的领导,有什么话向他说,他能帮助你。”那个省公安厅领导模样的小老头对我说:“你只要说出:从你家搜出的那个电话号码本是谁给你的,那么从你家搜出的所有法轮功物品全都可以既往不咎,只要你配合,我就有权决定不让你失去公职。”然后逼我在他们所做的笔录上签字。 也就是这个小老头的授意,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的刑讯逼供共持续两个小时左右,给康昌江的肉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上下牙齿共被打掉十余颗(上下牙仅剩下四颗),口腔中存留的牙齿均已松动,原来是一点五的视力明显下降,右眼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右耳听力受损,堵上左耳,右耳听不到外界的声音;肋骨被打断一根;面部肿胀,双手麻木并伤痕累累…… 后来他们连夜将我和康昌江还有两名双城法轮功学员送往哈尔滨公安七处。我们四人在等着填体检表的时候,我看见丈夫康昌江站在那儿口吐鲜血,身上穿着单薄的衣服,例行填完体检表后,我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康昌江被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 王亚莉遭刑讯逼供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刚过,我被三个警察带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三楼的特讯室,同时被非法提审的还有康昌江及另两名双城法轮功学员。他们把我铐在铁椅子上,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的三十多岁的男警察对我非法提审,省公安厅一名五十岁上下的女警坐在一旁。那名男警拿着一份有关手机短信的材料让我说出我并不知道的事情,我一言不发,直到下午四点半,他们打算把我送回监室。这时就听见一个警察说:“这边开口了!”于是我又被带回来双手“背铐”在铁椅子上,过了一会儿,非法提审我的男警拿着一份笔录念给我听,大体上是说我给这个人及另外三人打电话,让他们四人到我家,教他们发短信,然后逼迫我承认这一事实,我予以否认。 这期间,省公安厅的女警走了,又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警,说你丈夫为了你和孩子,从你家搜出的东西都揽自己身上了,又说只要你配合,我们就放了你……我仍不说话。四十多岁的男警使了个眼色就走了,屋里只剩下提审的男警,那个男警便凶相毕露。我的双臂由于长时间“背铐”已经又痛又麻,而这名恶警为了逼出我的口供,就把我“背铐”的双臂使劲的向上提,大约折磨了我一个多小时。从中午十二点非法提审一直到晚上八点半,我才被送回监室,我的双臂已经肿得有一寸多高,尤其是右臂后来有半年多不敢往起抬,右手脖被手铐卡出深深的坑,里面有瘀血,直到现在我的右臂不敢吃劲。在我大脑不清醒的状态下他们逼我在笔录上签字,我都不知道他们写的是什么的情况下签了字,后来这个笔录成为他们非法对康昌江判刑的证词。 第二天我又被带到二楼审讯室铐在铁椅子上,当我质问他们,刑讯逼供属于违法行为时,他们却狡辩地说:“谁看见了?”真是无耻!非法审讯的男警又拿出从我家抄走的银行卡,问我银行密码,我告诉他卡里没有钱,并告诉他,我们夫妻没钱,他不相信,说你们夫妻都是教师怎么能没钱?我说:我们的钱都买了你们从我们家非法搜走的财物了,他听后很是恼怒。 连续非法提审我七、八次,每次都是拿来别人的笔录与我对质,我告诉他们这些事我不知道。由于连续七、八天的坐在冰凉的铁椅子上,身上穿的衣服又很单薄,导致我自修炼法轮功以来从没犯过的痔疮病发作了,一个多星期都不能大便,苦不堪言。 王亚莉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我与双城被绑架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双城市国保大队王玉彪以“放人”的骗局,用两辆警车二十多个特警,把我们十七人非法押送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就在这一天,我的丈夫康昌江及其他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在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例行检查身体时,王玉彪把劳教单递给我,上面写着劳教时间一年半,劳教的理由是所谓“该人从事法轮功活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来我在劳教所的卷宗里又发现了另一个劳教理由是“在双城东南隅一住宅楼与四十多法轮功非法集会被当场抓获”,然而我明明是在自家小区南门准备上商店买鞋时被绑架的。由此可以看出,公安系统根本就不讲什么法律,没有人权,要想迫害你,随便编个理由就可以,可以任意的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我遭受了肉体上与精神上的双重迫害,被逼迫放弃修炼、写“三书”;强迫背劳教人员守则、规范,被迫从事奴工劳动。我的身体当时很虚弱,非法集训期间,由于天寒身上穿的衣服少,坐在冰凉的小塑料凳上,下身总流血,我当时的身体情况是二十多天就来一次月经,每次都是十天才没,由于流血过多,每次都头晕得厉害。就是在这种身体境况下,每天都要从事繁重的奴工劳动,稍微歇一会儿,就会遭到牢头一顿骂,每天晚上八点上床时我的腿有千斤重,浮肿得很严重。 直到二零一二年四月上旬前进劳教所例行体检时,发现我已经严重的贫血,大夫让我自己买补血的药物,而我问大夫自己是不是患有子宫肌瘤,大夫予以否定,并不告诉我实情。一直等到五月七日,劳教所带我到哈尔滨妇产科医院检查,最后确诊为多发性子宫肌瘤并伴有严重的贫血,需要立即手术治疗,否则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贫血导致她全身浮肿,心脏供血不足,走路气吁吁)。 由于劳教所警力不够,劳教所为我办理了所外就医,当与双城“610”协商时,双城“610”以我是所谓“重点人物”为由不同意接回双城当地治疗。而真实情况是双城法院要对康昌江及其他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而不接收,他们视生命为草芥,草菅人命,根本就没有人性可言。 五月二十三日九点左右,在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刘畅队长突然间让我收拾日用品准备到医院住院治疗。就这样我被戴上手铐,送往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住进妇产科高间病房,临近中午我的姐姐还没到达医院,管理科副科长杨国红说:“家属不来谁花医药费”?怕劳教所承担医药费。手术前进行一系列身体检查、输血。五月二十八日医院为我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 就在这一天,我的丈夫康昌江被双城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在我住院治疗的十一天里,每天劳教所的四名警察轮流看守,每天都要被强行戴上手铐,每天管理科科长张波都要去医院检查戴没戴手铐,很怕我跑了,即使是手术后人不能动的情况下也是如此!白天还好一点,每到夜里,戴着手铐睡觉的我真是生不如死!这次共计花了我近二万元手术费医药费及高间费,我于六月二日被戴上手铐押回劳教所,手术二十多天后便下车间继续从事奴工劳动,直到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解教,由于术后没能复查,没有切干净的宫颈糜烂并伴有流血。 现在我独自一人居住在空荡荡的家里,这个家再也没有往日的温馨与笑,家里的重担落在我一人身上,还要承担由于这场迫害所带来的精神上的压力。丈夫被非法重判十四年关押在呼兰监狱,在呼兰监狱集训大队遭到非人的折磨。康昌江每天兢兢业业的在工作岗位上耕耘着,明明是在家休息,却强加“破坏法律实施”“从事非法活动”的罪名,家中的“许多物品如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手机等都是办公用的”,三中的一些师生可以为他作证,他曾无偿地拿到三中给学生使用,但现在,这些物品不但被强行从家中抄走,而且还被“依法没收”。 家里的金银首饰、玛瑙手镯、五牛图、皮夹克、手表、茶具、手机、MP3、MP4等等私有财产犯了哪条法律了呢?家里四万多元的财物被洗劫一空,不知去向,我的公公去要,有关部门均不承认,国保大队大队长王玉彪说:“不管!愿意哪告哪告去!” 我的儿子康宁由于一次次被抄家、父母一次次被绑架,从幼小心灵上就受到极大的伤害,由于思念被绑架的父母,每天睡觉前嘴里都念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听后伤心的流泪。 二零一三年八月末我到单位上班,单位扣发了我二零一二年、一三年的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大陆事业单位年终奖),这两年应该长的共六十元的薪级工资没给长,会计的理由是我没上班。 我丈夫康昌江在二零一三年末被双城市教委主任刘玉峰开除公职,二零一四年三月停发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