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泸州八十岁的农村老太宋德贵,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了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诉状。 宋德贵老人邮寄对江泽民刑事控告书的收据 |
宋德贵在诉状中说:江泽民搞的这场群体灭绝的大迫害,弄得我家破人亡。女儿被谋杀,欠下命债的人仍然逍遥法外,好心的报案人却被非法关押,还被扣上杀人犯的帽子。 以下是宋德贵老人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修炼法轮功我一身疾病好了,能正常生活、劳动了,道德也在修炼中升华。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亲身证实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法轮功利己、利国、利民,是法轮功师父传给人们的一条通往身心健康的光明大道。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一意孤行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大迫害,设置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机构“610”。这个罪恶的“610”从北京到地方无孔不入, 受命于江泽民的旨意,执行江泽民群体灭绝的迫害政策,无法无天,祸乱人间。 我依法去北京上访,向国家机关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证实法轮大法好。及早制止迫害,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应尽的义务。 上访回家后,“610”胁迫乡派出所、乡政府人员对我家进行非法查抄,还两次将我绑架到洗脑班非法拘禁,施行强制洗脑迫害。而将我那有残疾、有精神病的女儿置于危险境地。离开了母亲监护,无助孩子四处流浪,精神上遭受到巨大的打击,身体遭受到严重的摧残。 我第二次被劫持到洗脑班,再次与女儿失去联系。我一再向洗脑班的人说明女儿所面临的非常情况,而“610”洗脑班头目却一再哄骗我说:“你女儿政府在管”“政府跟你管得好好的”。而我女儿根本没人管,她不知母亲哪里去了?什么时候回来?最后在极度焦虑与恐惧中,孤独惨死在异地陌生的租住房内。女儿死后三天才被发现。而三个月后。他们向我宣布死讯时却谎称是“抢救无效”而亡。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一日,最高检察院发出“通告”,决定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为期一年。为此我写过状子,但我的控告石沉大海。是因为江泽民这个迫害元凶、罪魁祸首,害怕被清算,还操控着“610”继续维持迫害。 我因坚决反对这场残酷的迫害,坚持向民众讲清真相,善心挽救被谎言迷惑、毒害的世人,包括参与迫害的人员。为此,二零零九年泸州市合江法院将我非法判刑三年半。 江泽民不仅迫害了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迫害了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的亲人、朋友,还迫害了众多参与、追随迫害的各类人员。如参与迫害我的乡官甘光华、敖本清、杨明珍;乡公安李进;“610”人员王旭、孙某;非法将我判刑的合江县公检法司人员,泸州中级法院人员等等,他们被中共江泽民制造的谎言所迷、所毒害,心智迷失,善恶不分,在残酷的打压中变得残忍,丧失人性,以致违法、犯罪。他们是被江泽民操控的,是被当作迫害工具利用的,是更加可怜的受害者。(合江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合江县检察院检察员胡元泽;合江县法院审判长张可,审判员张采云、张吟秋;书记员姚利华;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雷刚,审判员李旭东,代理审判员廖明友,书记员庄元勋) 我控告江泽民,要求清算这个血债累累、罪恶滔天的恶首、元凶的所有罪恶,并将其绳之以法。要求对我遭受的非法拘禁、洗脑迫害,及非法判刑迫害所造成的精神伤害、经济损失,以及造成我女儿的惨死,造成我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进行国家赔偿。为我女儿,为更多的法轮功学员,为被连累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人、朋友讨还公道;也让公检法司人员、政府官员、及各类被胁迫、被利用来参与迫害的受害者们有一个反思、醒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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