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近日各地法轮功学员纷纷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这是他们作为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的基本权利,任何阻挠、迫害他们的行径都是违法犯罪。 吉林省舒兰市法轮功学员曹桂芹、杨殿英、孙艳平、陶玉清因去舒兰市法院起诉江泽民,被舒兰法院非法扣押后,又被舒兰南城派出所绑架、抄家。不法警察抄走陶玉清的法轮功书籍和几盘光碟,并将其非法关押在南山拘留所十五天。 在这期间家属多次去法院、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南山拘留所要人,遭到推诿和慢待。六月一日家属又去南城派出所要人,警察说案子他们已经不管了。家属去南山拘留所,有两名警察均说六月二日肯定放人。 六月二日早五点多钟,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先后去南山拘留所接人。到了南山见到舒兰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舒兰北城派出所、吉舒站前街道人员已经有预谋的等待劫持。 当四位法轮功学员走出拘留所,一女街道人员叫上他们的车,她们都坚持不上车,她们坐上家属开来的车。这时陶玉清丈夫赶到,恶人拼命捞杨殿英上车,最后把杨殿英用手铐铐在车上,又强行拉陶玉清,把车门拉坏。陶玉清丈夫和两位亲属与警察评理均遭到殴打,警察叫来特警车两辆,把陶玉清丈夫和两位亲属绑架到北城派出所。 四个特警强制把曹桂芹抬上车,曹桂芹大喊:“控告江泽民没有错”,孙艳平已抽搐。一小姑娘向恶警说:“你们不抓小偷,抓好人。”一恶警说:“你愿上哪告上哪告。”就这样警察把四位法轮功学员强制送进舒兰洗脑班。曹桂芹坚决不上楼,被关押在一楼。 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这四位法轮功学员都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哪都做一个好人,她们在家都是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好婆婆。在社会上,她们是遵纪守法为他人着想的好公民、好员工。她们都是远近闻名的大好人。 杨殿英:五十三岁,九九年接触过法轮功。由于江泽民小人妒嫉,对法轮功发动迫害,她放下了修炼。她从小体质弱,十九岁肾摘除一个,结婚后又得了产后风、冠心病,身体几乎半瘫。零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按照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严格要求自己,身心受益。被法轮大法的法理折服。身体自然康复,与离婚十三年的丈夫复婚,孝敬双方老人。 孙艳平:四十二岁,九八年修炼大法,很小时母亲去世,身体多病,修炼大法后,疾病消失,七十六岁的婆婆瘫痪在床由她伺候。 陶玉清:四十八岁,九九年修炼法轮功,很小时母亲去世,身体极度虚弱,由于疾病缠身,生活痛苦,染上抽烟、打麻将消磨时光。修炼法轮功后,明白了人生意义,全家受益于大法,跟儿媳关系特别好,家庭和睦。 信仰自由,她们都是法轮功的受益者,法轮功受迫害十六年,孙艳平、陶玉清曾被关押迫害,多次被骚扰,抄家。她们受益于法轮功,她们就想说句公道话,澄清事实。控告江泽民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舒兰市公检法对她们的迫害是知法犯法,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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