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中国大陆已有数万名法轮功学员向中国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头目、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并提交了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加入诉江大潮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加中。 中共当局的相关部门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意见》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意见》还称:“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新西兰人权律师凯瑞•高尔 |
对此,新西兰人权律师凯瑞•高尔表达了他的看法。高尔先生表示:“这些刑事控告书是控告江泽民从1999年7月20日发起,命令并鼓励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残酷迫害。作为一名律师,我在法律上帮助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准备控告书。因为这是一个人权问题,我们应该都关注人权,特别是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遭受侵犯人权和迫害令人震惊。 据我了解一些控告书投递后,中国当局很快提供了收到法轮功学员投诉的正式承认。这是非常好的开始。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宣布所有投诉都应该被接受,有关单位应承认并尽快采取行动。因此,法轮功学员应该利用这个机会的优势。那些曾经修炼法轮功,但是因为这场迫害而放弃了他们的信仰的人,也应该考虑这个机会去控告江泽民,因为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居住在海外的法轮功学员也应该考虑对江泽民提出刑事指控。他们中许多人已经遭受本地的中使领馆的网站和多方面的诽谤,在某些情况下,有些法轮功学员还遭受中国使领馆官员的威胁行为。这意味着西方法轮功学员也有理由控告。 递交刑事控告将有助于中共官员了解法轮大法的真相。强有力的刑事控告和法律论据后,他们所依据的大量事实,会使中共官员识破中共对法轮大法造假宣传。 在这些控告书里,江泽民被控告的特别重要的一个罪行是违反《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因为江的意图是在中国消灭法轮大法。这意味着,江打算要消除一切法轮大法修炼者。江除了违反《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还有《反酷刑公约》,和《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法多项条约。江泽民的迫害还违反了中国宪法的各项规定,以及中国刑法的许多部分。江应被追究违反国际法和中共国家法的刑事责任。 这些刑事控告书里面所陈述的每一个迫害的详细事实,会让法轮大法的真相传播,同时会给中国社会带来显著变化,也希望能帮助多年遭受造假宣传的中国人民能看穿谎言。” 高尔先生最后说:诉江大潮预示人类将迎接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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