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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多人遭迫害 广东茂名市冯婉娣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 广东茂名市冯婉娣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的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迫害,冯婉娣一家成了当地的迫害重点,三番两次被绑架、抄家,给全家人带来很大的伤害。

冯婉娣女士说:“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母亲在三水(劳教所)回到家,……失去学法的环境一年半后,母亲身体出现很大不好变化,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早上含冤离世,当时母亲才49岁。”

“我还记得一九九七年母亲得法那天的朗朗笑声,母亲跟我们说这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并说她要修这个大法,做好人,将家里那些很贵的中药西药都扔了。从那天起,母亲的脾气改了,很少看见她冲着我们发火。很快母亲一身病也奇迹好了,母亲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希望这么好的功法我们全家都炼、受益。”

“我和两个姐姐及父亲,……见证了大法的神奇,走入了修炼……我家充满了笑声,那时第一次体会到家庭和蔼可亲是何等的幸福。很快我家就成了村里二十几人的炼功点。晚上学法、早上炼功,每位得法的都体会到大法的神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冯婉娣家成了当地重点迫害,三番两次被七迳的“610”绑架,三天两头的抄家,给一家人的精神、经济带来很大的伤害。

下面是冯婉娣女士诉述的部分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七迳610办、派出所,一早就带十几个人来我家非法抄家,将我家法轮功书籍、师父的法像、法轮图形、《论语》、及21寸电视、VCD影碟机、播音机、茂名体育馆千人集体炼功相片等抢去。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为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我全家向国际人权组织签名反映法轮功实情。二月二日,我全家(除了四弟)被七迳派出所绑架去问话,因为签名的事,母亲被派出所以搞乱治安罪名扣留三天,三天后,二月五日,派出所并没放人,又直接劫持到电白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五天,被勒索伙食费共三百五十元。父亲被七迳派出所拘留四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是除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新年,吃团圆饭。因为父母被绑架,我们五姐弟都没心情过年,家里的年饭没有别人家的大鱼大肉,“610”那班人那天还有几个人特来我家看我们是怎么过年的。有一个610的人对我说:他也不想迫害我们,是江泽民的命令,他也没办法,并说我家人再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将我家拍卖。当时十二岁的五弟面临被开除学业的威胁,五弟不想失去学业,被迫放弃修炼。大姐受不起恐吓也放弃了修炼。母亲在茂名乙烯厂有一份月薪九百多元的清洁工也因不放弃修炼被开除。

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七迳“610”为了统计还有多少个法轮功坚修学员,把七迳所有法轮功学员都叫到镇政府会议室开会,差不多有一百多法轮功学员。七迳“610”人员一个一个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当问到“还炼”的,马上两、三个警察抓住手臂,强行拖出去关押。整个会议室笼罩着恐怖阴森气氛,在威吓面前造成很多人极不情愿地放弃了修炼。那时我和二姐不为所动。记得当时我村的村委书记对我们说:“我在大会的后面听到你们俩个说还炼时,我眼都大了,这样的场面你们还敢说炼?”

通过那次会议,七迳镇剩下坚持修炼的不到十几人,七迳“610”与七迳派出所整天针对我们十几个人,每天要我们去政府报到,还找来一位讲师给我们洗脑。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九日(皇历十五),父亲在茂名市袂花镇功友家被绑架,袂花派出所讲父亲串联,打电话到电白县公安局,电白公安局把父亲劫回审问后,劫回七迳派出所非法拘留父亲两天两夜。记得当天我迟迟不见父亲回家,居委会两个人来我家,我才知父亲又被绑架了。那晚我们五姐弟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父母都不在家,大家都吃不下饭,那晚剩很多饭菜。天黑后,没想到有一位要饭的老人来我家要饭,老人的那个大碗也装不下我家当晚剩下的饭菜。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七迳“610办”见达不到他们的目的,把我和父亲、二姐非法关押在计生办,同时关押在那里的也有其他法轮功学员,“610”人员说要转化不炼了才放人。他们把我们非法关押在那里,不提供三餐,那时大姐要去工厂上班,还要做饭给两个弟弟吃,没时间送早、中餐来给我们。当时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是农民,只有当时在七迳开发廊的亚强他家最近,他妻子用自家的饭送来给我们吃,但也不是办法,最后我们绝食反迫害。非法关押四天后回家。

接下来的日子,“610”人员长期经常来我家骚扰、监控,家中的电话也被非法监控。有一晚我自己在家,七迳派出所又闯入我家,绑架我去问话,半夜让我一个女孩子自个儿步行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七迳“610”又伙同七迳派出所来我家抄家,一本《转法轮》被他们发现了,母亲奋力抢回《转法轮》,五个警察一起扑过来抢母亲的,并恐吓母亲。母亲说:“你们过来抢我的书,我就撞死在你们的车上!”但因寡不敌众,书被抢去了,并要绑架我母亲去看守所。母亲坚决要取回书,就躺在警车前轮下面说:“你们要是不还书给我,我就不让你们走。”警察见了说:“为一本书,连命都不要。”其中一个警察说:“不要你的书了,上车吧。”警察把母亲绑架到电白第二看守所,一下车,就围上来八九个警察准备抢《转法轮》,母亲把书放在肚前衣服内说:“你们要是抢书,我就撞墙死,那是你们逼迫我的。”他们看母亲死都不怕,就顺从母亲把书带入监狱。这次母亲在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8天,勒索伙食费共180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父亲与二姐被七迳“610办”叫去开会。问还炼不炼法轮功,说句不学法轮功就放,我父亲说:“学”,并反问:“炼法轮功做好人有什么不好?”就这样父亲与二姐被他们劫去电白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同样勒索伙食费两人300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晚,那晚的事我最记得,法轮功被抹黑,我和二姐决定去北京上访。也是那晚,七迳派出所崔松所长打电话来问我母亲在不在家,知道母亲在家,就开警车过来绑架我母亲去电白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我、二姐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任建华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广场警察查身份查出,将我们绑架到天安门广场附近地下室,在地下室那个铁笼里关了很多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记得当时警察说那天是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为数最多的。铁笼满后,当天几辆超长公车形的警车装满法轮功学员劫到朝阳看守所迫害。当天把我们劫到朝阳已经接近傍晚时分,虽然那天有阳光但天气很冷,记得当时警察押着我们排队进到朝阳看守所大空地广场上,未有进去,我就听到警察辱骂声,眼前一排排双手抱头蹲在广场上的法轮功学员,警察手拿着电棍指着法轮功学员大声喊:“蹲好点,不要动。”当时,有法轮功学员站起来说:“我们不是犯人,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警察就冲着站起来的法轮功学员殴打。当大家喊起来:“不要打人”。警察才住手并喊着说:“快蹲,快蹲下去”。就这样警察强迫我们蹲着吹冷风,蹲着又累、又冷,我和二姐都穿着有点少,冷的手脚都不听使唤。直到天色暗下来,才分批把我们非法关进去,并给我们这些不说姓名地点的编了号。

进入到看守所的楼层,我、二姐和任建华被狱警安排关在同一个牢房,还没有进入牢房,狱警与狱头要我们脱光衣服搜身,还是女孩子的我和二姐觉得这种要求真是侮辱。当时我已经忘记我脖子上还带着用绳子结紧的法轮章,那个狱头问我:“你脖子上带的那个是什么”?我一下用手紧紧抓着法轮章,那个狱头见了用手一把抓住我脖子上的绳子用力一拉,我脖子马上留下一道红深痕,法轮章还在我手里,狱头见绳头没东西,见我手握有东西,就要过来抢。当时我心里是决不能让她抢走我的法轮章,情急下,我把法轮章放进嘴里,并没有想要吞下去。那个狱头见了就叫起来。好快,几个狱警马上冲过来打我,那时我是光着身子的。把我打倒在地后,一个狱警骑在我的身上,用手拧紧我的鼻子想我张开嘴。那时我感到自己透不过气来快要不行了,法轮章一个转动就滑进去了,这时我手用力拨开那个狱警的手,那个狱警站起来后,我重新站起来对她说:“我已经吞下去了”,狱警才罢手对我动刑。进入牢房后,狱头又体罚我们蹲坑,长时间蹲着让人感到脚麻痹、腰酸疼。

在朝阳看守所里,当时非法关押很多法轮功学员,单单我所在的牢房就有二十几人,狱头对我们法轮功学员不是辱骂、就是打。狱警对我们这些法轮功学员就象对犯人一样,早上要我们跟犯人一样坐板,有一次二姐盘腿坐板,狱头就把二姐拖下来殴打,二姐的嘴角上流些血出来。还有一位姓马的狱医来看我们法轮功学员的身体,要求我们做些怪异的动作。比如蹲下再站起反复几次,每次来要求的动作都不一样,要是我们不配合,狱头就打。那时并不知道他们要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这回事。狱警见我们不说姓名、地址,就把这个任务交给狱头,狱头为了完成任务,对我们又打又骂。

还来一个让你心灵内疚的迫害,比如一次,狱头问我:“叫什么名字从那里来的。”我说:“对不起,我不可以说。”我一说完,狱头就打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李自清,打完后再问我,我再重复这句话,狱头又打李自清,打完后再问你。当时我心真的很难受,不想同修因我受罪但我又不能说,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我都不敢出声了,狱头还是毒打一顿李自清,让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内心痛苦。

还有对绝食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更重,有一天,从其它牢房转来一位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在这里我叫她“亚莲”好了,开始狱头不让我们法轮功学员接近亚莲。亚莲被绑在门板上,绑成十字架形,后来才知那种刑叫“死人床”,下身部分是露出来的。狱头心情一不好,就拿亚莲出气,用鞋头打亚莲,说亚莲下身臭。狱警是视而不见的。但一有人来寻找自己地区的法轮功学员,狱警就马上冲来跟狱头说,叫狱头快用被子盖好亚莲,掩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最后我们全体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在我还未有离开朝阳劳教所前,狱头对我说:明天就给你绑死人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因为我们绝食,朝阳看守所将我们所有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转去邯郸,这次我和二姐分散了,又跟上次一样,用超长的公警车劫去。那天劫走的法轮功学员大多都是十二月九日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车路过马三家时,警察说马三家已经关满法轮功学员了。

到邯郸市,重新给我们编号,早就有各地的官员在等待,准备将我们分批关押在各地,到那里时,有一位大约十七八岁的男性法轮功学员,我到达那里时,看见他被绑在一根柱上,不知警察用什么东西打他,身上的衣服也烂了,衣服上沾满了血,他的头低着,不知当时他是否还有意识,这种场面我感觉只有电影上才看到,让我看到心生恐惧难受极了,心想那个打人的警察难道没有孩子吗?

我被转到邯郸一个小镇的看守所里,在我们未到达时,那里的狱警就交代狱头用友善来透出我们的姓名地址。我所在的牢房狱头是个拐卖儿童犯,在相处两天,狱头被我们的善感化了,知道我们是一群好人,并将狱警交代的事讲给我们听。最后狱警答应我,让我家人来接我,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父亲过来接我。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早上我刚到家,七迳派出所人员闯入我家,将我绑架到七迳派出所,要我交代是怎么去北京的。七迳派出所所长崔松出个要拘留我十五天证明。当天下午劫我去电白第二看守所迫害,这次就成了非法长期关押。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电白“610” 勒索我家二千元才放我回家。

在电白第二看守所,我所在的牢房只有狱头赖英华是犯人,那些全部是法轮功学员,赖英华看我们这群法轮功学员那个较精進的就给狱警打报告。在电白第二看守所,我被迫干劳工,整天坐在板凳上干活,每一次给的任务都很多。干的手起泡、坐的腰酸骨头痛。也不准我们法轮功学员炼功。狱警说我们不转化,就不准回家。于是我们全所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开始时叫电白人民医院的人员来给我们灌食,电白人民医院的人员说我们:“别以为你们绝食,就可以放你们回家”。副所长见我们还不吃饭,就将我们所有女的法轮功学员叫到外面空地上,打开两个牢房的男犯,采用野蛮灌食。那些人拿饭来问你吃不吃,说不吃,马上几个男犯推你睡在地上,几个男犯按住你的手脚,用那些矿泉水瓶剪掉底做成的漏斗放进嘴里,然后往那个斗倒极咸的盐水,并不是一点一点的倒,不等你吞下去,不停的倒,致使人透不过气来,痛苦难受。

二零零一年一月初,那时我只知道母亲被关在我所在的牢房对面,二零零一年二月底收到大姐送来的衣服,在衣服里的小小纸条上,大姐写着:“家,已经散了,你和妈妈、爸爸关在二所,二姐关在一所,四弟也不读书了”。顿时,我伤心的哭了起来,我真希望我家所受到的迫害是一场恶梦,我没法想象一个祛病健身做好人的功法受到如此残酷的迫害。收到大姐纸条的那段时间,我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我才知道我家当时的情况,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年初一)父亲被绑架到电白第二看守所,二姐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被村委书记跟茂名“610”接回,劫到电白一所迫害,家里只剩下大姐、四弟、五弟。因为我和二姐到北京上访,村里的居委会叫银行冻结我家的钱,并罚3000还是6000元我忘记的(几年后才陆续给回这些钱),造成我家无钱开支,当时正在读高一的四弟因为没钱交学费,被迫辍学与大姐到茂名乙稀厂做搬运工维持生活。四弟从小成绩不错,父亲准备扶持他读完大学。我也没法想象瘦小的四弟哪里做的起搬运工。父亲更是受不起这场迫害的精神打击违心写了转化书,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回家。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二姐从电白第一看守所转来电白第二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零一年五月份才放回家。回家后,二姐不敢想起被迫害的点点滴滴,放弃了修炼。

母亲自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晚被劫到电白第二看守所迫害,非法关押两个月后,电白“610办”和警察拿两张空白表格,没有上法庭、没有罪名、没有理由,他们将姓名、性别、年龄等写好后强行让母亲签上自己的名字,事后强加一个“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被政府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劫去三水女子劳教所迫害。迫害期间强行接受各种体罚和恶毒洗脑,糊里糊涂写了三书。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母亲在三水回到家,才知道写“三书”是错的,失去学法的环境一年半后,母亲身体出现很大不好变化,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早上含冤离世,当时母亲才49岁。

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610”对我家从来没放松监控,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前夕,又来我家骚扰,我父亲对他们说:“我妻子已给你们迫害死了,你们还要再害几条人命?”这群警察才从我家离开。

迫害法轮功已十六年了,我已婚为人母,我的婆婆知道我是炼法轮功的,整天担心受怕,担心哪一天出去被警察绑架了。因为丈夫也是炼法轮功的,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丈夫被迫害坐牢婆婆流了不少眼泪,整天担惊受怕的在恐惧中过日子。

被控告人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最后申请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据《宪法》、《刑法》的规定追究江泽民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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