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网山东报道)山东莱州法轮功学员杨玉军,在海军某独立营任副营长时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他被迫转业,随后被绑架、判刑,转业干部应该享受到的被剥夺,并在“610”洗脑班、潍北监狱、福州劳教所里,遭到警察的酷刑折磨。 “610办公室”是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 下面是杨玉军自述他的经历: 我叫杨玉军,是山东省莱州市人。一九九六年我在海军某独立营任副营长时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法轮功是国家气功协会的首推功法,从政府到民众都知道好,修炼此功法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提升人的道德品质,因此短短几年修者近亿。 尽管前人大委员长等多名老干部,以及国家体委经过实际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但被邪恶妒嫉冲昏了头脑的江泽民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我被迫转业回到山东省莱州市电力公司工作,可是没等报到就被绑架迫害,至今转业干部应该享受到的工作安排和住房福利全部被剥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莱州市610伙同莱州市政保科(其中就有现在的国保大队中队长刘京兵)到莱州市北小区二十二号楼四单元二零二房间非法抄家,抄走电脑一台。同时将我绑架到莱州市文昌派出所,非法拘禁在派出所超过三天,后家人交一万元做了取保候审,一年以后只要回八千三百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我被莱州市610伙同莱州市政保科绑架到莱州市店子洗脑班,被迫害了二十天左右。当时负责洗脑班的是王增文、袁璐、刘京兵。 二零零一年十月莱州市610伙同莱州市国保大队非法将我绑架到政保科酷刑迫害一天一夜。原莱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顾立平带领政保科长,610的刘京兵等八人,分两组二十四小时在当时公安局的政保科用上背铐的酷刑对我进行折磨,背铐时间一长手臂的血液不流通影响到胸部及头部,先是全身冒汗,时间再长人就会昏死过去。 由于血液的不流通导致上半身的肿胀此时的手铐已嵌到肉里,过度的肿胀使手铐拉的很紧,这时两个人都很难打开手铐,每每快到极限时他们就三、四个人齐上把手铐松开,身体稍有恢复再背铐上。一开始身体出的是汗到后来出的是油。如此反复,最后我被送到看守所时,上半身几乎没有知觉,臀部、大腿、小腿被胶皮棒打的紫黑连片。两手臂在一年多后才逐渐恢复知觉。 后我被挟持到莱州市看守所,被迫害长达八个多月。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九日莱州市法院枉判我徒刑三年,并于同年五月被送往山东省潍北监狱迫害。在监狱里被逼迫长时间劳动、暴晒,并限制喝水、上厕所。 二零一一年下半年到看守所西面的牛蹄山上发正念,被人恶意举报。文昌派出所警察把我们挟持到莱州市拘留所,期间还被挟持到店子洗脑班,在拘留所和洗脑班两个地方共计被迫害十四天。 二零一二年三月我在福建泉州做生意期间向别人讲真相时又被构陷绑架到南安市拘留所迫害十四天,后泉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又非法劳教我一年半,迫害地点是福州劳教所。 二零一三年五月福州劳教所成立了专门迫害我的小组。组长兰翠河,当时他是迫害法轮功大队的教导员;组员有四人:朱永铭、汪锡文、陈宏、黄浩;包夹三人:王胡兵、刘一良、廖福荣。迫害手段是长时间罚站、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 从一九九九年至今由江泽民为首搞起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对我的肉体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摧残,对我的家庭及亲人在精神上、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年近八十的父母亲和岳母长期处于担惊受怕状态,寝食难安,母亲长期卧床不起,岳母由于承受不住导致精神失常。在维北监狱的三年里,妻子自己带着年幼的孩子艰难度日,承受着来自社会、家庭等多方的压力。 写出这些不是为了仇恨,揭露迫害是为了制止这场对善良人的迫害和对正义的践踏。为的是能唤醒迫害者的良知,使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坏人,不再受中共邪党的谎言蒙蔽,悬崖勒马,弃恶从善,不要让自己的所作所为给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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