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望都县贾村乡南贾村农妇台玉龙坚持信仰真善忍,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被迫害致死,时年三十六岁。她丈夫周宝东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通过邮局的快递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致使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他在控告状中说:“在江泽民当任时,对法轮功修炼者下达了 ‘名誉上搞臭、 经济上搞垮、 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指令下,致使全国公、检、法、610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残酷迫害。我妻子台玉龙就是在这种指令下被迫害致死。” 正义法律人士表示,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故意杀人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故意伤害罪、酷刑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群体灭绝罪、利用邪教组织(中共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下面是周宝东在控告状的事实与理由中的摘要: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农历十月二十八日)县、乡“610”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十八人,乡副书记牟平军、陈志强带一帮人在理发店将正在给人理发的台玉龙强行绑架到乡政府,并对两名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殴打,后转入望都县小西堤洗脑班迫害。 县洗脑班每间屋子的门窗都用钢筋封闭,两米多高的围墙上插上玻璃,台玉龙、刘巧珍、刘素乔、刘志英、胡立平、崔焕英、崔彦茹、谢芳、孙杏坤九名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十二月十三日,县“610”头子尚红志、王会敏强迫九人在寒风中跑步,消耗他们的体力,谁不跑就打谁。 第四天下午,王会敏、尚红志带领四五个恶徒把九名法轮功学员分别捆在死人床上输液,每人两瓶,输后不许去厕所。床上连一个纸屑都不许留,钉子冒老高,在捆他们时,尚红志皮笑肉不笑地说:“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我们买的拴狗的皮带”,中共邪党人员们完全没有人性的在迫害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修炼人,把他们的两只手捆在床头,两脚捆在床尾,一动也不能动。 台玉龙被关在寒冷的室内输液(和台玉龙同室的有崔换英、刘素乔),不一会儿她浑身发抖,恶徒把她送去了县医院。从此以后台玉龙被单独隔离。尚红志、王会敏等在给其他九名没绝食的学员开会时恼羞成怒地说:台玉龙涮了我们,纯粹装傻。 第五天,尚红志勾结县医院黑心医生给九名法轮功学员强行灌食,王会敏亲自带领四五个恶徒把他们捆在椅子上,黑心的医生在配合作恶。因刘巧珍唾液带血送去了医院。在医院,尚红志给刘巧珍说,台玉龙涮了我们,花了我们四、五百元钱,全身检查什么病都没有。县医院医生说她是装傻。 第六日,隔壁屋的刘巧珍、崔换英听到台玉龙声音洪亮地喊:“有人吗?有人吗,我要解手。”恶徒说,不吃不喝解什么手,憋着吧,那人就走了,台玉龙喊了有两三次,也没让她去厕所。 七日早,台玉龙却突然去世,直到傍晚才通知我们。我们见到她的胳膊有伤,恶徒见状赶紧把我们强行带离,不让任何人接近遗体,三十多持枪武警包围了现场,家人只得远远的看着台玉龙的脸。台玉龙的尸体在望都县中医院。610及警方对外封锁消息,拒绝亲人、村里人探视。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只让看了台玉龙的脸部,当我们要看身体时,立即被他们强行推出赶走。 未经家人同意,邪党人员擅自尸解,二十多天后强行火化。火化前,台玉龙的姐姐和我妹妹来到遗体旁,看到台玉龙的嘴里有血,手是青紫色的张着,青紫的胳膊粗的象腿,右眼青紫,两眼窝塌陷,腹部塌陷是空的,两腿粗的吓人,我妹妹周志芳喊:“哥,嫂子是被打死的。”吓的恶徒们立即把她拉走,并立即火化遗体。 我一气之下去北京上告,但无人敢受理,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恶警怕我们上告,把我父亲绑架关押在县拘留所当人质,并威胁不许上告,给一万元赔偿,否则决不放人。我们家人无奈只好答应不上告,才把我父亲放回,我们全家悲愤至极。从此十六岁的大女儿变得少言寡语,十三岁的小女儿经常在梦里哭着喊妈妈。我们全家人所承受的身心痛苦用人类的语言无以言表。 江氏集团对修炼者所造下的罪业桩桩件件惊世骇俗,人神共愤,天怒人怨,希望你们秉承天意,主持公道,为国除害,为民伸冤,为苍生造福,将江泽民团伙绳之以法,还我们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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