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北京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曹淑芬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诉状,控告江泽民。 曹淑芬,女,八十七岁。曹淑芬自述说:我于一九九四年七月喜得大法。炼功两个月后,我甩掉了三百多度的老花镜,视力左眼达到1.5,右眼1.25,视力超过了我的孙女,这对一个酷爱读书的人,是多么幸福!还有一个变化,我当时是六十六岁的老人,脸上皱纹突然消失,皮肤变细嫩,白里透红,满面红光。我现在已是八十七周岁的老人了,脸面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头发全白,真是鹤发童颜。我深感法轮功的超常。更大的变化是心胸变的豁达,理解了人生真谛,决心紧跟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修炼到底。 曹淑芬因为修炼法轮功, 曾于一九九九年八月的一天,被“国安”绑架。还曾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一天被恩济庄派出所深夜绑架。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首都师大中共党纪委对她进行集中审查一周。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西城区公安分局警察对曹淑芬非法搜查。二零一一年七月的一天,民警强迫她写不炼功的保证。 曹淑芬认为,她遭受的迫害都是江泽民发动这场政治运动造成的。她要求检察院对江泽民进行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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