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白山市抚松县三十四岁的尹君,当年高三被迫辍学,两次被劳教并被非法判刑三年,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等多项基本权利,刑事控告书于六月六日通过天天快递邮寄给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下是尹君自述迫害事实: 一、高三被迫辍学 上访遭迫害 九九年开始迫害时我正读高三,马上就要面临高考,当地警察知道我炼法轮功,到学校找我,学校校长、“党支部”、“团支部”、班主任全部找我训话,以不给我毕业证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同时让我在政治考卷上答题(当时政治题有诬蔑大法的考题),我被迫辍学,没有参加高考。那一年有很多修炼法轮功的同学被迫辍学,或在高中或在大学,就连老师也不让教课而调到后勤。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独自一人来到北京,邮寄了上访信,来到北京天安门讲真相被恶警绑架,先被关押在铁笼子里,后送往北京郊区不知名的地方,在一个小屋里又有十二个警察轮流看管我,不让我睡觉,体罚我,询问我家庭住址,两天一夜后看我不说,他们就欺骗我说看我年纪小要把我送回家,伪善的对我好,说给我买车票。我就相信他,说出了我家是白山市的,知道地址后他们就露出了本来面目,把我又关押到了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在这期间他们通知了白山市警察来接我,接到我之后又关押在白山住北京办事处,白天晚上的铐在桌子上,期间又通知了我当地警察和父母来北京接我。 我被直接关押到了抚松县看守所,当时正是很冷的时候,看守所没有暖气,睡觉的铺位也没有,晚上只能站在地上,又冷又困又饿,之后又关押了几名法轮功学员,警察为了逼迫我们放弃修炼把我们推到外面冻我们,我们没有棉袄、没有棉鞋,当时下的雪很厚,看守所的水管子冻得不出水了,干活的犯人要到别处打水,我看见他们打水经过我们时,落在地上的水瞬间成了冰,就在这样的冷天气里我们没吃饭被冻了六个小时,但谁也没说不修炼。被非法关押到过完年后才回到家。 恶警看我们没有放弃对大法的信仰,又用欺骗的方式说找我们谈话,说谈完就回来,又将我骗到了洗脑班,到了洗脑班就把我关了起来,同时被骗去的还有其他坚定的大法弟子,他们强行给我们“讲课”、“洗脑”,不允许家属看望,每天要我们三十元伙食费,到最后不交就不放人,父母为了把我接走,无奈写了监护好我的保证书,在关押了十多天后被勒索了“伙食费”才回家。 二、酷刑折磨、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六月,一天晚上九点多,我和家人都已经休息了,就听见有人敲们,母亲就打开了门,之后进来了二十多名警察开始进屋抄家,我当时住在姥姥家,是平房不是楼房,二十多名警察开始对我家每一个角落进行搜查,黑天,打着手电筒,所有的地方都翻查,没有查不到的地方,把我的大法书和不干胶还有我都带走了,二十多名警察,把我围的一点缝隙都没有。由于惊吓姥姥和母亲一夜没睡。 不法警察们给我背铐子(把胳膊扭到后边一上一下,抻铐在一起)要我说不干胶是我的,给我背铐了一个多小时,我已经满身是汗,坚持不了,放下铐子时,我的胳膊已经完全动不了,剧痛使我喊出声音,之后骨节总是疼痛,扭动时,有声响,我问了一位看守警察他说我是被扭的软组织受伤了。他们偷偷的报劳教,等我知道的时候就要送我去劳教了。在关押的那段时间里什么吃的东西也不让我们买,只能天天喝没有几根菜叶的汤,吃发霉的窝窝头,晚上不让我睡觉让我值班,我一睡觉,他们就踢门,都是铁的门,晚上一踢门谁也睡不了,就得值班。 到送我劳教那天,长春劳教所检查我有心脏病,而且很严重,是动脉缺血,都是被他们迫害的,劳教所拒收我,可是当地看守所还是不放我,说我二十岁怎么能有心脏病,坚持关押我,之后到各个医院又检查几次还是心脏缺血才放我回家,这一次关押了我三个多月。 由于我在家总有人监视我,被迫流离失所,在松江河镇和十名大法弟子又被绑架,抄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现金等物品。二零零二年我被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动教养所迫害。 在劳教所关押中绝食抵制劳动奴役,每天干十六个小时的活,从早五点到晚九点,中间没有休息,吃饭只有五分钟,吃不完就要挨饿,经常加班到晚上十二点,夏天不让洗澡,互相不准说话,都由刑事犯看管我们法轮功,恶警对我们每一位大法弟子都要“帮教”期间不能睡觉,白天依然干活,体罚、罚站、拳打脚踢、灌食、用高压电警棍,恶警在办公室常常是几个人同时拿着几个高压电警棍点击我们,电到的地方红肿,严重的紫黑,点遍全身,连续电击很长时间,点过全身剧痛无比,然后继续逼迫劳动。当时我一米七的个头被迫害的不到一百斤,不只是我所有的大法弟子都遭受了太多非人的虐待,两年后我被迫害到天天发烧,恶警给我打退烧针也不好使,我依然发烧,送到长春公安医院检查是严重胆结石、胆囊炎保外就医。 三、非法判刑送到监狱 在我保外就医中,当地恶警打电话要求劳教所继续关押我,劳教所以我“有病”拒收,他们就又绑架我,再次抄走我的电脑和打印机等。我绝食抗议,他们就把我绑在“死刑床上”手脚全部用铁链锁上,我完全动不了,而且还给我插上灌食管,从鼻子一直插到胃里,天天插着,我不能洗漱、不能去厕所,最后处于昏迷状态,十多天放下我时我的胳膊和腿都不好使。他们给我判刑三年,送往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 当时我被迫害的身体十分不好,检查时也是不符合收留标准,但当地为使我留下,特意给狱医送了礼。在监狱的迫害更加隐秘邪恶,恶警和刑事犯罪人员利用酷刑强迫我们写“五书”,在那里任何消息都很封闭,对不转化的同修他们偷偷转移到别的楼层,单独房间用“抻床”,(抻床是把人绑在上面,四肢固定,但却是抻起来的,也就是身体是腾空的,身体不能接触床板,所有的重力都在四肢上)就这样不能上厕所,只能在床上大小便,还要遭到刑事犯的谩骂,有的恶人冬天将门窗全部打开,不给绑在床上的同修盖被子,却还在嘲笑着。 酷刑演示:抻床 |
所有被绑完的同修都几天不能动,而且手脚都是绳子勒的印痕,有的都勒到了肉里,几个月不能恢复,虽然在别的楼层但我们也能听见喊叫的声音,我每次知道谁上“抻床”听到凄惨的喊叫,我就整夜睡不着觉,有的人被迫害的晚上做噩梦就喊叫,很长一段时间我每晚都难以入睡。平时我们只能坐小板凳“学习”,不让走动,强迫学习“转化内容”、写思想汇报,一旦反抗就还是转移到别的楼层隔离再“帮教”又刑事犯看管,迫害更加严重,对于到期出狱的更是继续“帮教”每天从早到晚坐着学习、记录,坐的我全身浮肿,腰椎骨胳变形,我不能弯腰,不能弯腰洗漱,不能弯腰去厕所,弯腰就痛的不得了,最后连同腿的骨胳也十分疼痛,到我三年出狱后我恢复了好久才能正常走路,监狱高压的洗脑学习和身心迫害,使我精神和肉体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四、再次被劳教迫害、流离失所 父母亲人也受到了极大的痛苦,从小抚养我长大的姥姥也在绑架我时,惊吓伤心离世。 冤狱三年后,我身体恢复了很久才找到一份工作,当时我们公司有五位大法弟子,大家工作都兢兢业业,老板信任我们,同事相处和谐。却被恶警跟踪我们绑架,我和另两位同修一起再度被劳教,劳教所定点上厕所,不到时间谁也不允许去,我们都不敢喝水,不让我们买食品、用品。我们一袋方便面要吃上三次,咸菜里再放上酱,为的是能吃的时间长一些,终于让我们买食品的时候,卖给我们的都是坏得发黑发臭了的鸭蛋。迫害一年半到期时仍不放我,后又加期二十天。 回来后,一个人一直在外地打工,租房子,生活不能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