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广东省深圳市法轮功学员于开平,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将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的控告信寄往最高检察院(EMS检索号码:1048629053814),控告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长达十六年,甚至发生了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要求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于开平控告信中的主要内容: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一九九七年三月在生命生死的十字路口接触到了法轮大法,看完《转法轮》第一遍就明白了以前经历一切所解不开的因缘,而且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义,从此沐浴在法光中,按照师父要求的真善忍做好人,遇事为别人着想,无病一身轻,每天开心快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是个黑暗的日子,江泽民自己出于对大法的妒嫉之心,发动了震惊中外对亿万大法修炼者的迫害,恶毒之极。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还在单位上班,突然几个警察开车到单位,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关押两天两夜后,他们要我在拘留证上签字。我坚持说自己没有犯法,凭什么拘留我,所以没有签字。但他们不顾我的反对,将我非法拘留到南山看守所四十五天。这给我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及工作上的损失。这些年中,时不时还有派出所、街道人员来骚扰。 江泽民下令迫害大法修炼者长达十六年之久,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甚至干出了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罪恶滔天,人神共怒。 现在我作为一名大法修炼受害者,把迫害元凶江泽民告上法庭,希望法庭维护法律尊严,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早日结束这场迫害,还《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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