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麻城市四十六岁的顾泽华与五十四岁的刘淑兰二位女士,近日控告江泽民犯下剥夺公民信仰罪、刑讯逼供罪,并利用手中权力破坏法律实施。 被告人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顾泽华,刘淑兰深受其害。 顾泽华曾被非法抄家,被单位非法关押,多次非法拘留,劳教一年,被单位除名。在职期间,单位欠社保的钱后因工厂买断由政府出面填平,而一直未给予她补偿,医疗保险及其它待遇一概没有,虽身体因修炼法轮大法很健康,用不着,但这是一种迫害和歧视,丈夫也遭到单位施压。他和孩子仅靠单位发的三百元工资度日。使家人遭受巨大打击和精神压力,使孩子无法得到正常的教育以及受到世人的歧视。 根据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刑讯逼供罪,利用手中权力破坏法律实施罪。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顾泽华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是原湖北麻城棉紡的一名普通职工,由于性情暴躁,有时有些事明知自己理亏但很难控制,常闹得家里不和。有天下班看到单位的车棚里有很多人在那里静坐,发现可能对我修身养性起些作用,所以很自然地主动地参加了炼功。可没想到炼了一个月,我俩身体发生了巨大变化,严重的胃痛,风湿痛消失了。影响我们正常工作、生活,全身奇痒的感觉明显好转,心脏病、高血压、妇科病不翼而飞。从那以后,我们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人,遇事多为别人考虑。同时把这部大法的美好和神奇传递给亲人、同事和朋友。因此,家庭也和睦了,单位工作环境也变得融洽了。 可江泽民一九九九年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及其学员的迫害,导致我地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有的被活活打死、焚烧及其它情况致死。 自天津出现打抓法轮功学员以后,我俩出自内心的愿望去省政府上方,回来后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还发现事态在扩大。单位怕我再次上访将我独自一人非法关押在办公大楼的八楼上,没收了我的户口本、身份证。因我是领班的,班组工作需要调度和安排,厂领导逼我丈夫交三百元保证金的情况下,再让我回工作岗位。 在我安排好班组工作的情况下,我九九年阴历八月十四和刘淑兰等几位同修去北京上访,刚到北京问信访办地址就被强行带到朝阳区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星期左右,因上访无结果,没有说姓名,有的被挨打。直到被当地截访人员认出带回本地继续关押在看守二所。进所时她们身上的钱被搜身后没做任何交代。因我们没有放弃修炼的想法,看守所就把我们一行人同时转入第一看守所。我们为了正当的权利,要求正常学法、炼功,开始绝食抗议。 在第六天后,看守所开始给我们强行灌食。他们把我俩拖进看守所的办公室,用两个长板凳分别压在我们的胸脯和膝盖上,每个板凳都有四个年轻力壮的劳改犯在上面猛踩,另外又有两个男青年用工具撬开我们的嘴,把仅仅能流动的一大碗固体盐强行灌到我们的嘴里。当灌完后,从我俩嘴里吐出的是被他们撬得血肉模糊的,口腔内的肉块、肉渣。 在第一看守所,我们被关了九个月,在长达八十多天的绝食抗议中,也记不清被灌过了多少次食盐。同房的同修有的被灌洗衣粉,有的被脱得只剩一套短内衣,在严寒的冬天,外面下着很厚的雪,被强迫坐在冷水盆内,用冰冷的水淋着他们的全身。在里面,我曾给当地政府写信,告知我们的处境和真实的法轮功。当时的看守所所长进来就问是谁写的,我站起来回答是我。随后他们气势汹汹地将一位法轮功修炼者提起来,抓住她的头,把太阳穴往墙上猛撞。就因为我的一封申诉书,害得同修受难。 二零零零年初,在没有走任何程序,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和刘淑兰等五名学员被送到武汉狮子山戒毒所继续迫害。在那里不许睡觉,罚站、毒打、强行洗脑,被迫做长时间劳工是经常的事。后来又把我们转沙洋劳改农场,直到迫害致一年期满。 当我们回来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没有因为上访讲明真相而停止,还在进行和升级。当地被迫害的同修逐渐增多,所判刑期加重,保证金和罚款高达万元一人次,少则几千元。 据不完全统计,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在这十二年的时间中,一个小小的县级市,在麻城法轮功学员中,至少有四百多人次被麻城市政府“六一零办公室”、政法委、公安、国安,各级派出所非法监控,抓捕、洗脑、毒打、关押:被敲诈、勒索钱财,被抢走私人物品、现金、银行卡;被抢走粮油、耕牛、牲畜、甚至丧尽天良的拆房毁屋,被逼流离失所等毫无人性的迫害;至少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直接打死,王华君甚至被打昏后活活烧死,还被诬陷为自焚,欺骗麻城民众,让老百姓仇恨法轮功及其学员。当时王华君的两个儿子还不到十岁,大的才九岁,小的七岁;至少有十四名被非法判刑,十几名缓刑,另有几名在外省被非法判刑;有多名学员因被毒打、罚款、不断骚扰,精神与肉体的摧残,导致他们含冤离世;至少有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在武汉狮子山劳教所、戒毒所,湖北沙洋劳教所、劳改农场,湖北省洗脑班遭受迫害,遭受精神和肉体的种种迫害。 被直接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李学春,男,六十三岁,麻城市轻工局干部;王华珍,女,三十八岁,麻城市白果冯家山人;何行宗,男,五十五岁,湖北麻城宋埠大路河村人;黄建勇,男,二十八岁,麻城市宋埠镇人;李继菊,女,三十七岁,麻城西畈村人;罗开军,男,五十四岁,湖北麻城市中驿镇迎集乡方河村二组人。被当局非法判刑的有十五人,时间是三至十年,罗开军之子罗立腾至今未归(其他姓名暂时不公开)。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五十人以上,至今还有两人被外地拘留。遭绑架,拘留有几千人次。 麻城法轮功学员在各乡、镇派出所、洗脑班遭受的酷刑与精神折磨: 1、逼迫学员骂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毁法轮功创始人画像,抢走法轮功书籍,逼迫学员放弃信仰,只要不从,就往死里打; 2、实施体罚,不准吃饭、睡觉、上厕所、下流辱骂女学员; 3、摄氏四十一度酷暑不许喝水,零下几度剥下女学员衣服,只剩一套贴身短衣裤坐冷水盆; 4、开水烫、冷水浇、烟头烫、野蛮灌食、灌洗衣粉、固体盐; 5、老虎凳连续折磨三十六小时,掐脖子、击破睾丸、焚烧活人;“背剑式”脚镣、手铐、吊铐、上“死人床”; 6、拳打、脚踢、踩脚趾、抽耳光;木棍、竹条、橡皮棍、大板椅猛击头部;把学员举起来往地上摔,反复摔直至学员昏死过去;用风油精抹眼睛,往女学员嘴里塞脏卫生巾。 7、绑住学员大拇指拴在摩托车后面拖着跑,火烧脚底,火钳烫,针刺耳朵,猛击穴位,灌烈酒,逼吃鱼刺,灌辣椒水,等等。 以上种种酷刑只是麻城市法轮功学员在迫害刚开始时遭受的非人性迫害的缩影。据不完全统计,在近十六年的疯狂迫害中,麻城法轮功学员被抢劫、敲诈、勒索,罚款总金额共计直接经济损失达百万元以上,间接损失无法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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