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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2008个黑暗日夜 吉林张俊英女士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下午,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张俊英通过特快专递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此快件于六月一日到达最高检并签收。

邮寄的刑事控告书收据
邮寄的刑事控告书收据

6月1日最高检检察院网上拍照签收单据
6月1日最高检检察院网上拍照签收单据

张俊英
张俊英

今年六十六岁的张俊英女士在控告书中叙述了她修炼法轮功的美好经历及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的遭遇:

我于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登记再婚组成新的家庭的,婚后发现丈夫是个嘴上说的好,根本不顾家的人,整天在外吃吃喝喝,而家庭人口多——五小一老,孩子们上小学、中学,经济收入少,我上班又忙家务,非常辛苦,所以产生了怨、气、恨,整天吵吵闹闹,身心疲惫、烦恼,身体状况也不好,患有肝炎、严重的风湿症等多种疾病。生活的很痛苦。常想等我儿子结婚了,我就离婚。

一九九八年六月份是我生命的转折点。经妹妹介绍我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的修炼原则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要求自己做个好人,更好的人。

通过学法轮大法的重要著作《转法轮》我明白了人为什么会有病、有痛苦、有是是非非都是有因缘关系的,六道轮回中自己曾做过什么?今世就得偿还。明白了法理,心里那些个恩怨、烦恼都放下了,心情舒畅了,原本要破裂的夫妻关系变的和睦了。身体上的多种疾病也不见了,无病一身轻,生活的开心幸福。

这么好的功法人传人、心传心的越传越广,炼的人越来越多。法轮功这面道德的镜子照出了江泽民的一切不正。它以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之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镇压,一切手段都是造谣、诽谤、污蔑。江泽民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对法轮功实行“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问身源就地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

在这十六年的迫害中,我因坚持信仰法轮功多次遭龙潭区公安局山前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被诬陷扣上莫须有的罪名,遭警察五次绑架,四次非法劳教迫害,痛苦的度过了二千零八个黑暗的日夜。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家人及亲友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伤害。

合法上访遭绑架 央视造假企图未得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首江泽民疯狂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污蔑大法和师父,谎言铺天盖地。我利用一切机会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讲述自己通过炼法轮功,身心如何受益,法轮大法使我身体健康,道德高尚,境界提高,用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的美好。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我踏上了进京的列车,遵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走上了天安门,打出一条写有“真善忍”的条幅,即遭绑架。后被吉林市驻京警察劫持回吉林市,非法拘禁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

央视记者李玉强(就是天安门自焚伪案中采访刘思影的那个女记者)一直从北京跟随我到吉林市,想拍造假新闻,目的是想骗观众“警察没打人”。一天,我正在洗头,就被警察叫到他们办公室。李玉强说要采访我,随即问我:“警察打你没有?”我说:“没打。”她说:“你看警察没打人吧,你们网上说警察打人。”我说:“没打我不等于没打别人,在北京天安门站前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电棍在人群中乱打,拽着女学员的头发左右开弓狠打嘴巴子,将一男学员打的满嘴淌血。和我关在一个屋的是前天从河北送回来的一个学员,整个脸、脖子、手背被电棍电的全是泡,往出淌黄水,生活不能自理,洗脸、上厕所都得我们帮助。你想见她不?”她却说:“没时间。”我说:“你要能如实报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给你讲讲。”我向警察借木梳梳头。李玉强说:你还要形象呀?我说:我们修炼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为什么不要形象?李玉强不吱声了。满屋里屋外挤满了警察(因为是央视焦点访谈采访),屋里的警察说:“你真敢说呀!”我说:“那有什么不敢说的,都是事实嘛。”李玉强没有达到目的,走了。

在二零零一年皇历年前夕,我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因心律快,血压高,劳教所拒收。可龙潭分局山前派出所仍不放我,让我天天去派出所报到,让我给他们做饭,被我拒绝。后来我提出不再来派出所报到时,他们让我交五百元钱后才允许我回家。

二零零一年回老家讲真相遭绑架、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我回老家舒兰市朝阳镇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朝阳派出所绑架,拘禁在舒兰市南山看守所,并遭非法抄家。邪恶之徒拿走我的大法书和磁带等物品,手提包中现金四千多元钱被全部抢走。在南山看守所非法拘禁期间,还被逼做奴工。四个月后我被非法送往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劳教两年。

黑嘴子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行洗脑,逼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和书籍,逼迫写“悔过书”、“揭批书”、“保证书”等五书,逼迫你出卖良心,放弃信仰。不放弃修炼就折磨你,不让睡觉,靠墙站等。每天被奴役干活15---16个小时,完不成任务就不让睡觉,劳动卫生非常不好,制作的工艺品都是用染制的各种动物毛,有毒。有的人中毒,有的人拉、吐,一天下来脸都是带颜色的了。我被迫害的眼睛看不清东西,饭桌上的菜饭,我只能看到是一个堆,分不清盘子里是什么菜。

二零零三年年底回家后,我得戴七百多度的镜子才勉强看清大法经书。但经过坚持学法炼功,眼睛视力很快恢复正常。我的居住地的山前派出所、山前街道仍以各种方式对我进行迫害,如多次来家、打电话、叫人传话等进行骚扰。

二零零六年在家中遭绑架、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共开“十七大”前夕)下午三点多,我正在家中做晚饭,龙潭分局山前派出所警察刘阳、井玉文闯进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接下去同他们讲真相,一会井玉文的手机响了,他便出去了,十分钟后,领进十多个警察,带着照相机,进屋就翻,连翻带照。抄走大法经书、炼功带、讲法带、光碟、师父法像、香炉、香、资料等,将我强行绑架到山前派出所,问我资料哪来的,一名警察写了许多条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等罪名让我签字,我拒签,他们又带我去龙潭分局,晚十点多送往吉林市看守所非法拘禁。

第三天,山前派出所警察刘阳等人到看守所,让我签字,我拒签,警察刘阳说:“签也送不签也送”。九月十三日再次将我送往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我从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回到家中,得知唯一的儿子被恶人绑架,非法拘禁在吉林市看守所九个月了。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吃不下饭,拖着虚弱的身体,顶着酷热到处询问儿子的情况。根据吉林市看守所提供的信息,于七月四日找到市船营分局政保科,询问我儿子的情况。政保科的人让找河南街派出所一中队。我又前往河南街派出所询问,得知所谓的“办案人”是于德海,于德海诬蔑说我儿子太顽固了得判刑。我要儿子住房钥匙取东西,给儿子送换洗衣服,警察不给。

几个月后我才进入儿子住处,他的家中被警察们翻的一片狼藉,柜里的衣物全掏出来了,所有的鞋,连鞋垫都掏出来了,四十多平米的房子从房 间到厨房看不到地面,简直就象个垃圾场一样。酒瓶子、饮料瓶子、烟盒、烟头、瓜子壳、扑克牌,满屋子都是,地下也铺着被子,显然警察在此蹲坑多日,走后不 关窗户,满屋是灰,雨将床上的被、毯子等物淋湿都长毛了。警察还偷走皮包一个(包内装有房证、活期存折两个、五千多元现金和其它证券)、新棉被一床、布帘等东西。我儿子被绑架后,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在家中遭绑架、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开奥运会前夕)下午三点,吉林市龙潭分局山前派出所指导员警察宗力权、警察刘阳、江海涛等五人闯入我家,我连鞋都没穿就将我强行劫持 走。是邻居到派出所给我送的鞋。过一会,警察又去我家非法抄家,还恬不知耻地问邻居谁能打开我家门,邻居说没有钥匙,警察回派出所拿来工具,委主任程淑波同警察们将我的家门撬开,偷走家中所有大法书籍、音像、光碟等物品。

邻居打电话告诉我女儿我的情况,两个女儿从家里赶到山前派出所。山前派出所无耻的让我女儿交五十元“抓捕费”,我的邻居们都亲眼目睹了那一切。山前派出所警察执法犯法,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竟撬门进入私人住宅,在没有 家人、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偷抢私人物品。

警察刘阳强迫我在编造的材料上签字,我拒绝。刘阳说: 签也送不签也送。当天晚上十点多钟将我非法关进吉林市看守所。十五天后我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黑嘴子劳教所“包夹”强迫我写所谓“五书”。强迫看诬蔑大法的录像。我不看,也不写。因我多次被关进五大队,都知道我不会写的。最后让我下小队干活,做小工艺品,从早六点干到晚九点,去掉吃三顿饭的时间,每天共计劳作十四个小时。身心再次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我从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零九年在家中再次遭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下午,就是我从劳教所回到家只有四个月零三天,吉林市龙潭分局山前派出所警察刘阳、指导员仲力权、姜海涛等四人闯入我家又一次将我强行绑架,并非法劳教一年半。

只因炼法轮功,修心向善做好人,我这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就这样被吉林市龙潭分局山前派出所警察们四次绑架、非法劳教。家属们都没有接到任何法律程序和手续以及任何通知。亲属去山前派出所要非法劳教我的劳教手续,派出所所长许海峰、指导员仲力权谎说给我女儿了,可我女儿根本没看见过什么法律程序的手续。吉林市龙潭分局和山前派出所执法犯法。

吉林市龙潭分局山前派出所以原所长闫家富、副所长岳海平、现任所长许海峰警察刘阳、指导员警察仲力权、警察姜海涛三次都参与对我的绑架,抄家。

十六年内,我曾五次被绑架,四次被非法劳教,仅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四年中我就三次在家中遭山前派出所绑架,只因为坚持自己的崇高信仰,修炼真善忍,坦坦荡荡的做个好人就屡遭迫害,被监控、骚扰、绑架、劳教,给我本人和家属身心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精神上的压力。

丈夫在我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遭绑架、非法劳教后,于二零一零年提起诉讼与我离婚,中共政府在长春女子劳教所开庭,判决我们离婚,使我又一次失去了家庭。二零一一年三月我冤狱期满,满头白发的我回到了曾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家,可家中空无一人。欣慰的是,我照顾长大的四个子女们都很孝顺,让他们爸把房子给我,等我回来和儿子成达(还在监狱中被迫害)有个住的地方。

我之所以起诉控告江泽民,不是为我自己,因为我的遭遇只是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中的普通一例;起诉江泽民,是为了让他的谎言全面曝光,从而正本清源,洗刷冤屈,还大法和大法师父公正与清白,同时驱除人们心中被强加的谎言毒素,让人们正面认识法轮功,让每个人都能公正的享有法轮大法福泽的机会。愿所有善念尚存的人们分清正邪、明辨善恶,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因此,起诉罪恶之首江泽民,将法网向这个犯下滔天罪行的恶首收紧,是让法庭回归正义、让善恶有报的天理在人间再现的正义之举,顺天意,应人心,每一个善良的人,都应该加入到这场惩恶扬善的世纪大审判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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