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从冤狱回家后的第四十四天,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中所村六旬妇女王进仙再次在家中被610操控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家属要人,追问相关人员,“610”头目谷少俊说:你来要求放人,我们就放人了?你怎么这么幼稚,这是政治! 王进仙女士因坚持修炼“真善忍”大法,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狱七年:二零零七~二零一一年第一次被判刑四年入云南省女二监;二零一二~二零一五年再判三年入女二监。王进仙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冤狱期满回家,因他们老俩口没有工作,靠女儿打工赡养,五月二十一日去有关部门办低保,对方说,要办低保可以,但要求以放弃信仰为条件。王进仙不愿接受这个苛刻耻辱的条件,只好放弃办低保回家。第二天,即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却在家中被绑架了。 两便衣(国保警察)带领两个警察进入家中抄家,没有搜到任何东西,质问王进仙东西藏哪儿?没有得到回答,他们随即就把人带走了。这是王进仙第三次被绑架。 五月二十七日,亲属前往宜良县匡远镇派出所了解情况,找到了当时参与抄家绑架的一民警询问,他说抓人是国保带他们去的,拘留通知书已邮寄出,人现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问王进仙犯了什么罪?对方说,现还在调查,是侦查阶段,不方便说明。 亲属找到国保,国保声称是有人举报,他们才抓的。家属说,每次都只是说有人举报,太不可能了。一再追问,国保被逼无奈,只得说:你找“610”吧,是他们打电话让抓的,他们是我们的上级组织,我们也没办法。 家属去到“610”找人,办公室紧闭无人。到紧邻的政法委、综治办问询,说刚刚还在。问亲属有啥事,家属讲述了情况,并说国保让来此处找。综治办主任付国飞表示,他们没让抓人,他们没有执法权,公安局才抓人。谁说是我们让抓的,把他的姓名警号报来,我打电话去问。家属打多个电话,“610”头目谷少俊才说四点半后回来。等待其间,家属说,老人不偷不抢、不坑蒙拐骗、不涉黄赌毒,根据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享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权,为什么要抓她?于法于理无据!表达了她们对各相关部门抓王进仙的不理解、对抓法轮功修炼者行为的不可理喻。综治办主任网络搜出公安部和民政部相关条例说,这就是法律!家属回答,只有全国人大有立法权,公安部、民政部、包括国家主席都没有立法权! 谷少俊回来后,和一个可能叫李树林的人员在接待室接待了家属。对于家属的疑问,谷少俊肯定说,我们只负责思想转化工作,我们也没有指使,人是他们抓的,你们去找他们。你们有什么要求,我们可以帮你们转达。作陪的人员说,你们写出书面要求,我们会帮你们转交。 家属回家后越想越觉得事情蹊跷,不合常理:每次抓人都称是有人举报,610是秘密机构,无挂牌、无举报电话,谁能给他们举报?家属就谁抓人的问题,再次追问“610”主任,谷少俊不言语。最后他说:你来要求放人,我们就放人了?你怎么这么幼稚,这是政治! 王进仙的女儿,得知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如此不人道,如此耸人听闻的虐待冤屈的母亲后,站出来维护母亲的权益,要求立即释放她母亲。鉴于前面两次在看守所遭受的虐待,并要求会见,以确认母亲的人身安全。同时,不允许剥夺母亲写信回家,由家人聘请律师等的权利。她表示,母亲王进仙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政府相关部门硬莫名实施绑架,非法抄家、抓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王进仙的女儿表示,希望执法人员留在每一个办案环节的痕迹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这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王进仙已经历了共七年的两次冤狱,第一次,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未见到亲人,聘请律师权利也被剥夺,在狱中通信、接见权也被剥夺;在第二次冤狱的三年期间,家人根本不知道王进仙被关在哪儿,三年期间没有得见过家人一次,家人甚至不知被关押的亲人是死是活,更别谈了解了解她的生存境况了。抓走之后三年音讯全无,直到冤狱期满的那一天。 第二次出狱后的短暂时间里,家人才了解到王进仙在三年中被迫害的一些情况:在宜良看守所,被扇耳光。由于拒绝在物品清单上签字,就把带去的卫生纸和内衣裤全部扔进垃圾桶,同时拒绝给她使用随身携带的生活必需品,因为没有钱,在长达十几天的时间里她没有被子盖,没有内衣裤和卫生纸用,只能用洗衣服的脏水解决;不让穿自己的鞋,十几天时间里一直是赤脚行走,来提审的人员看到这个情况,还问“你的鞋呢?”每天强制完成拣辣子和手撕干香菇脚的奴工劳动,指甲撕裂退去还要坚持;提水扭伤腰,至今未完全恢复。 监狱里,因不转化被“严管”,每天只给喝一杯水,每天抄监规,从起床开始除了吃饭上厕所,要抄到晚上熄灯睡觉,每天十几个小时,一共抄了八个月;第一次入狱时,前两个月不允许洗澡,不允许换内裤,就是冬季,也浑身散发臭味,带进去的衣服不可以完全穿上御寒,只可以穿一小部分,且新入监狱的第一个月要等待办消费卡后才可以买东西,她的卡由于迟迟不能办下来,且买东西还要等审批,不能及时买到衣服御寒。不准洗澡身上很臭,就被强制坐在通风的地方,导致手脚严重冻伤,都说她的手像胡萝卜,连脚底板都生了冻疮,把人折腾坏了就强制用药,但遭到拒绝;冬季还有一段时间被强制坐在距离电视二、三米远的地方,每天反复不断的看中共抹黑大法的电视,不准起来活动,导致腿部在那个阶段失去知觉。除了抄监规,强迫看电视之外,每天长达十几个小时被要求挺直腰板坐在小板凳上,上厕所规定次数,连吃饭都不允许站起来,每年只可以休息三~四天不坐在小板凳上,这些手段都是专对法轮功学员的。在冤狱中备受折磨,出狱后依然处处被刁难,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第一次出狱,派出所警察张兴旺以她拒绝转化为由不给办理落户手续,导致至今没有二代身份证,不能购买火车票等,被剥夺了自由出行的权利。 云南省宜良县 610头目:谷少俊:18908858610 李树林:13368847892 政法委:严坤崇:13888141306 董俊华:13608882019 综治办:付国飞:13908860260 程静华:1598716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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