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四月二十三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孟凡全,人权律师从法轮功的合法性、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拥有法轮功资料合法性、传播法轮功合法性等方面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同时对公诉人黄巍指控孟凡全的罪名(将非法抄家的物品私自销毁后又作为证据指控孟凡全)等做了有力的辩驳,并奉劝公诉人撤诉。 孟凡全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号结束七年冤狱回到家中,同年五月二十三号又被唐山路北分局和龙东派出所从家中绑架,恶警进门就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打印机、真相资料、切纸刀、电视机、影碟机等,并被行政拘留十天。 路北检察院黄巍将五月二十三日所抄物品的数量也拿来指控。并且这些物品已被警方销毁。律师严正指出控方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法治原则,在案件没有完结销毁物证是严重的违法犯罪。 公诉人的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因为他指控的这些连不懂法的普通民众都觉得很荒唐,他难道不知是违法犯罪吗?唯一的解释就是公诉人在替偷驴的拔橛。但是幕后黑手610人员却没在场出现。 整个法庭合议庭三人,公诉人一人,辩护律师一人,家属辩护人一人,旁听席只有孟凡全的五位亲属,还有4、5个法警来回走动。非法庭审持续了两个半小时。 事件回顾: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在上班路上被警察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孟凡全,四月十八日被唐山路北检察院非法批捕。孟凡全曾于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当时法官狂叫:政权就是法!孟凡全出狱不到一年,又再次面临公检法图谋的非法判刑。 孟凡全原为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教师,一九九四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他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护学生,出钱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职工讲的),是教职工公认的好人。 自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孟凡全坚持信仰,拒绝向中共妥协,屡遭迫害,多次被绑架、关押、抄家;2006年更被非法判刑七年。认识孟凡全的都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对邪党迫害好人敢怒不敢言。 唐山市路北检察院公诉科黄巍:0315-2061265 唐山市路北法院审判长:梁庆松;0315-2061756 审判员:董振荣 陪审员:陈桂菊 书记员;刘卫军 路北区检察院人员电话(地址:唐山市卫国路长虹道口258号)邮编:063000 职 务 姓 名 手 机 办公电话 宅 电 检察长:魏宝成 副检察长、反贪局长 刘学民15903159977 副检察长 南克勤 13803150007 副检察长 冯世斌 13613338800 副检察长 单庆梅 13582882228 纪检组长 管玉柱 13513399100 政治处主任 孟昭阳 13780452268 办公室主任 李 达 13785534650 侦查监督科科长 范淑芹 13663372112 控申科科长 张 亮 18332983291 监所科科长 李小泉 13513334842 预防科科长 杨 洁 13832983266 案件管理监督科科长 王海斌 13722509568 民事行政检查科长 张继海 18332983318 督查室主任 李子敏 13582576655 案件评审科科长 于开龙 18332983510 案件评审科副科长 张树理 18332983380 法警队长 张福增 13903151500 公诉科:黄巍(构陷孟凡全) 0315-2061265 侦查监督科代科长:张琳芳(构陷陈立武) 公诉科:刘树立:13785534551 公诉科科长:李志强 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毕铁生 反贪贿赂局局长:尹洪涛 反贪贿赂局侦查一科科长:韩莹 反贪贿赂局侦查一科科员;马兴 反贪贿赂局侦查一科科员;严冬 反贪贿赂局侦查二科科长:周雪松 反贪贿赂局侦查二科科员:陈杰 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孙 爽 侦查监督科科员:陈伟 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薄英杰 唐山市中级法院 (地址:唐山市建设路) 刑二庭庭长 李继林 刑一庭庭长 白越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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