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于洪区大兴朝鲜乡大兴村农民路远峰,男,今年六十岁,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在大东区钢花社区送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社区三名妇女恶告,当即被钢花派出所伙同大东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抄家。 路远峰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大东区看守所,至今已经五个多月。近期案子已经转到大东区法院二厅。 路远峰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修炼大法后,他按照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修心性做好人,他脱胎换骨变成一个新人,乡亲们都说:法轮功可真神啦,把他变的这么好。谁家的事儿他都帮忙,从不计较得失回报,一心一意为别人好,把大法的福音带给乡亲老少。 然而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他被劳教迫害。他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严重酷刑折磨,身心遭受伤害,但不论遭到什么样的残酷迫害,他都善心的告诉迫害他的人“法轮大法好” 。 他原本幸福的家,因为警察总上门骚扰,街道、社区不断监视,变得支离破碎,儿媳妇经受不住这些骚扰,和儿子离婚了。但路远峰对此能做到无怨无悔,以善相待。 作为农民土地被强占,极少的补偿根本维持不了多长时间的生活,他的手又在做工时留下残疾,本可以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但是路远峰说:算了吧,师父让我们做好人,自己辛苦点,别给人家添麻烦,比咱们困难的人还多着呢。他这十多年是靠打零工赚点钱维持生活。 路远峰被劫持到大东区看守所时,托警察告诉家人,我儿子三十八岁了,又正准备结婚,每月还住房贷款二千元,如果还不起就把房子卖了,不用给我存钱,存了我也不花。儿子说:我爸炼法轮功变成好人,等我爸爸回来我再结婚。 路远峰的妻子是非农业户口,没有土地,没有工作,也没有社会低保补助金。以前在工厂做工时,手上也留下了残疾,丈夫被绑架后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家中还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身心受到很大伤害,日夜盼望儿子早日回来。 大东区国保大队、钢花派出所构陷路远峰的唯一依据,只是几本法轮功真相资料小册子,和抄家时搜到的一份早年的劳动教养判决书(劳教制度现已被废除),这恰恰是中共迫害好人的证据。 参与迫害的单位: 钢花派出所:谭 15502613965 黄 88507349(路远峰的直接办案人) 大东区法院 二庭 责任法官:吴金凤28519757(路远峰的责任法官) 刑庭庭长 金成瑞 024-28319561 15640568288 主管法官:陈壮威 28319788 院长:朱秀英 28319299 13904007099 副院长:刘金宝 28319699 13066770000 副院长:韩宝良 28319999 13304015388 副院长:周军 28319779 15640565377 副院长:陈青 28319599 15640566555 执行局局长:于斌 28319899 13904008866 刑庭副庭长:张莉 28319567 15904023970 民二庭庭长:田志宏28319608 13644077712 执行二庭庭长:邓洪涛 28319658 15640568175 执行二庭副庭长:王弛 28319627 13998328560 裁决庭庭长:赵闯 28319667 15640568417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 邮编:110041 电话:024-88130838 024-88502198 024-28319561 大东区国保大队:地址:大东区大北关街36-2号, 邮编:110042 电话:024-88538659 由黄威,郑允学和王忠建负责,电话:024-88507349 其他人员,队长:乔毅,陶东新;警察:郑云龙,王金一电话:024-88538659 大东区公安分局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36-1号 邮编:110041 电话:88503258 24830645 88204093 88504537 局长:朴强 政委:祖连生 主任:李辉,王晓东
注:沈阳电话区号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