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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芝冤狱十一年 夫妇俩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原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公司陈宝芝,按“真、善、忍”做好人,先后三次遭江氏集团绑架、诬陷、非法判刑,二零零一年十月份,在江的嫡系中共“六一零”头目、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插手下,被非法判十一年,在江西省豫章监狱遭受各种酷刑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陈宝芝及妻子张园珍共同控告江泽民给他们及家庭带来的十几年的灾难,要求中国司法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陈宝芝,男,一九四九年出生,原系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公司(原南昌市安装公司)行政科干部,妻子张园珍,女,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出生。陈宝芝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身体无病一身轻,心性道德得到升华,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谋私利,受到公司广大员工及领导的认可,曾多次获得奖励。

而张园珍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患有子宫肌瘤、挫骨神经痛等疾病,修炼法轮功后疾病全无,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孝敬帮助老人,关心爱护子孙,热心帮助他人,在邻里、亲友中是出了名的好人。陈宝芝和张园珍有一个女儿,由于他们夫妇修炼法轮功,家庭和谐、邻里和睦,深受亲朋好友、邻里乡亲的好评。事实证明,法轮大法是健康身体、提升道德的高德大法。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陈宝芝先后三次遭受迫害。由于中共“六一零”操控警察酷刑迫害,陈宝芝身体曾经严重受损:牙齿被打落四个,右耳失聪,右肋骨骨裂,肝脏严重受伤,双臂、双手丧失功能(双臂不能抬起,双手指不能捏握,不能拿筷子,两手抓不住一个装了稀饭的碗)下肢行走困难,多次摔倒,腿部时常抽筋,过了几年才逐渐康复。

1. 陈宝芝、张园珍第一次遭受迫害

陈宝芝由于将自己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大法获得祛病健身奇效的心得体会,托人寄给北京全国人大及世界人权组织,希望中共高层及世界人权组织能明白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真相,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片警蔡航与另一名警察,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夜,闯入家中,将陈宝芝夫妻俩劫持到派出所,审讯了一晚。第二天,又将夫妻俩劫持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陈宝芝被非法关押七十七天,于七月中旬释放。张园珍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后释放。

2. 陈宝芝一家第二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陈宝芝在北京上访,遭北京警察绑架到北京西城监狱,由于不报姓名、单位,遭监狱警察拳打脚踢、铐在四面不靠墙的椅子上(怕用头撞墙)用几万伏的高压微型电棍电击头部太阳穴、风池穴及身体敏感穴位部位,一直电到电棍没电。在西城监狱非法关押了三天后,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陈宝芝被押上囚车送到辽宁阜新监狱。

南昌市“六一零”在得知陈宝芝被非法关押在辽宁阜新监狱的消息后, 指令南昌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及陈宝芝单位派人去阜新监狱接人 ,陈宝芝单位行政科长邹文质(已患癌症死亡)到陈宝芝家中欺骗 、恐吓他的亲属带钱陪同接人。邹文质陪同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副所长李群,带上陈宝芝的女婿前往辽宁“接人”,他们一路上绕道而行,住高级宾馆,借机游玩,一切开支由陈宝芝女婿买单,将其女婿所带的八千元挥霍一空。

在返回南昌途中住在锦州一家高级宾馆时,陈宝芝走脱。为此,南站派出所副所长李群、周海港等警察为了抓捕陈宝芝,曾经先后四次于凌晨二点左右到陈宝芝女儿家,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入室骚扰(三次骚扰)、抄家(一次抄家),每次都是一群警察将住房外面围住,然后几个警察叫开门进到房内搜查,严重干扰女儿家及邻里住户休息。派警察到陈宝芝的亲家(女婿父母家)的家中“上班”(蹲坑)。给陈宝芝女儿及亲家的家庭造成恶劣的影响,使他们(她们)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

3. 陈宝芝第三次遭受迫害

陈宝芝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安装定时广播器材,向世人传播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于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晚,被西湖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严翊佳及西湖刑侦大队大队长丁之华带领一伙便衣警察在中山桥以西的南边的租住房,屋破门而入,分别砸开房门。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抄家,将陈宝芝、张殿真(男),及吴月娥(女、)、郑敏(女)四人绑架到西湖公安分局地下室(专门行刑之处)审讯。

自当晚起,西湖刑侦大队以胡翊文中队长为首的警察们,配合专案组,对陈宝芝进行了连续五天六夜不间断的酷刑逼供,他曾被几万伏的高压电棍电击的昏死过去,导致大小便失禁。所用的酷刑有:反臂悬空吊挂;牛皮带抽打头、面部;用方木棍(桌子脚)敲打头部、四肢;用拳头击打前胸、后背;用脚踩头、脸 部;用肘关节从上往下重力击打其腰背部、反复打耳光等。

陈宝芝遭受一周的酷刑迫害后,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深夜,又被劫持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当时因陈宝芝被打的伤势过重,看守所门卫不接受,西湖刑侦大队就通过西湖公安分局局长给看守所所长打电话施压)一周后,对陈宝芝又进行了长达四十八天的狂轰滥炸式的提审,在省、市“六一零”组织的操控指挥下,本省各地、外省各处有许多中共“六一零”及公安部门都曾先后到看守所来对陈宝芝进行非法提审,提审不分白天黑夜,经常一天都提审几次,甚至寒冷的深夜也被押去受审,每次提审时都由西湖刑侦大队安排刑警陪同充当打手,由于陈宝芝不配合警察的提审,曾被办案警察多次从看守所带出提外审,押到刑侦大队审讯室动刑。

南站派出所副所长李群亦参与了迫害,在审讯室,当陈宝芝背部贴墙,双手分开铐在墙上固定的铐子上、脚戴一字镣成站立姿势时、李群迎面从几米外猛冲过来,飞起穿着皮鞋的脚狠命地踢陈宝芝右肋处。

在中共江西、南昌各级六一零操控下,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向西湖区法院提起所谓“公诉”,二零零一年十月份,由于中共“六一零”头目、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来南昌插手此案,陈宝芝被非法判十一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陈宝芝与孙文章、罗文斌、赖辉、黄东安、张殿真、王元鹤、刘礼明、曾卫春一道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江西省豫章监狱关押。陈宝芝被直接关进监狱禁闭室,不许到监狱小卖部购物,不许与人讲话,安排包夹犯人全天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还被关过小号。调到一大队后,每天超强度、超时间的做米灯(每天强制劳动十多个小时),所有法轮功学员都被先后强行关进洗脑班,采取熬鹰(不让睡觉)、酷刑迫害等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4. 陈宝芝出狱后被克扣养老金

陈宝芝出狱后,于二零零九年九月找单位书记胡新民(已患肺癌死亡)办理退休养老金,胡新民竟提出要交五千元档案保管费,当被拒绝后,胡新民、熊和平(董事长、总经理)、胡国平(劳资科长)等人就百般刁难,不但不同意将塞进档案的非法构陷的材料拿掉、不肯把档案交给陈宝芝自己去办理退休手续,甚至连社保部门来人调取档案都不给。胡新民说:“承认你的工作成绩是百分之百的功劳,但由于你炼法轮功,是百分之一百二十的错,功不抵过。”由于单位的百般刁难,致使陈宝芝无法正常办理退休养老金。

5. 陈宝芝夫妇要求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

信仰是普世公认的最基本人权,并成为国际人权法律的一项基本准则。任何人迫害信仰自由的行为都是反人道并违背国际法准则的。“在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学炼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邪教之说来自江泽民对法国媒体的演讲及党媒《人民日报》的栽赃。

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在为江苏镇江法轮功学员陆秀军作无罪辩护时,当庭指控江泽民迫害有罪:“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认证,江泽民单方面表态对法轮功进行认定和镇压,这才是‘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巨大犯罪!”

一切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根据”都是江泽民见不得光的、违法的内部指示命令和秘密文件。

法轮功没有任何组织,来去自由。也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的实施。与香港、澳门、台湾及全世界一样,在中国大陆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拥有及散发大法真相资料都是合法的。

陈宝芝、张园珍夫妇控告江泽民,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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