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长春汽车厂侯桂香女士坚持修炼使她受益的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她多次遭受绑架、非法关押等迫害,在二零一四年就三次被中共警察绑架迫害,其中二次在家中,一次在朋友家。 下面是侯桂香老人讲述她的经历: 我今年六十二岁,于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我一身的病:冠心病、高血压(高的时候达到一百八十)风湿性关节炎、经常头晕等,脾气也不好,暴躁、争强好胜、在家里总想我说了算,把丈夫压下去,家里环境搞的也很紧张;修炼后,不但病好了,在家里也懂得忍让丈夫和子女了,以礼相待,家庭和睦,并且丈夫那面去世的三位老人费用都是我主动承担。家人们看到我的变化,都支持我修大法。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出于妒嫉,利用整个国家资源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长春多位法轮大法负责人被绑架,七月二十日,我们再炼功,当地安庆路派出所就不让我们炼了。当天我们就去省委上访。在去省委路上,警察在路面上摆上红牌子给我们开道。省委门前,都是法轮功学员,都在那站着,警察动用了很多公交车,将学员一车一车地拉走,我被拉到了兴隆山警察学校。那里人越来越多,警察不让我们走,也不给水、饭,并且让我们登记详细的个人信息。到半夜十一点多,警察撤了,我们又走回了省委。 第二天早上,七月二十一日,全吉林省好多的法轮功学员都来了,这次我们看到有的车里警察在打学员,我们在地上大喊:不许打人!不许打人!之后我们又被拉到南岭体育场,在车上,我给警察讲真相,他也挺善良,就在路上停车把我们都放了,后面的车一看我们这车都放了,他们也把那车法轮功学员放了。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们去天安门和平请愿,被便衣警察拉到车上,一三十来岁的便衣警察拉上车窗帘,就开始打我,拿橡胶棒打我的脑袋、眼睛,边打边骂,把我额头打出一个大包,我自己一抬眼就能看见,我的眼睛被打窜花,我们被拉到前门派出所,关到一个大铁笼子里,其中还有一个是新疆来的法轮功学员。 晚上的时候,长春驻京办事处把我们两个铐一个手铐,拉回长春市公安局,非法搜身,把我们的钱全部抢走,不登记,不记账,抢走的钱堆满了一桌子。我们又被各辖区派出所劫走,我当时被安庆路派出所所长赵德合(音)拿走了二百多元钱,他说会给我家人,可后来才知道被他私吞了。他们把我劫持到铁北看守所,十五天后直接非法劳教一年。汽车厂动车公司经理杨道平(已死亡)在汽车厂总厂吴煨(音,已死亡)的指使下亲自签字把当时上访的二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开除。 我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六大队二小队,狱警姓臧,三十多岁,已婚,我只见过她一面,后来听说她迫害法轮功学员特别邪恶,怀孕摔出大流血了,后来就没来上班。我当时在劳教所看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罚有:罚站、电棍电、毒打等。我被一王姓犯人打的犯了心脏病,一个月后我被放回。长春市公安局勒索罚我二千元,没出任何手续。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长春电视插播后,当局大搜捕,汽车厂锦程公安分局、市国保、安庆路派出所经常大半夜十一点多上我家砸门,持续了半个月,使我家邻居无法正常休息,气的跟他们说:干啥你们敲门啊?!你们让不让别人睡觉啦?!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我发真相光盘被诬告,安庆路派出所五、六个便衣警察来抢我东西,我不给,一个便衣拿枪顶着我脑袋威胁要毙了我。他们把我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做笔录时,他们一人分了点光盘,说要回家看看。第二天,我家中大法书、磁带被抢走。郑国山(音,好像是政保科的或者是六一零的)趁在派出所没有人的时候对我施暴,把我打的犯了心脏病。我要求上医院,他们强行把我拉到大广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后来我挺不住了,第八天把我放了,但拘留所扣留了我家人给我送的物品,并罚我五百元。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汽车厂公安分局在我工作单位将我绑架,去中日联谊医院检查出冠心病,第三看守所刚开始拒收,分局的人说:死不了,死了算我们的。这样第三看守所把我收下。一个女狱警给我吃不明药物,问是什么药,她说就是管我的病的,我没吃。后来我心脏偷停,被别人发现,报告狱警,看守所通知汽车厂分局放我,分局说不管。 当时同屋有一名四十多岁的女学员田桂英(音),由于拒穿号服,被受恶警致使的犯人虐待:十一月份穿的特别薄,还让光着脚在水泥地上罚站。我不让别人欺负她,并把鞋给她穿,她们就开始针对我了,当时外面下大雪,屋内没暖气,让我站在门口吹我,腿冻的不好使了,走不了路,现在腿也不太好使。 一个月后他们非法劳教我,但因体检不合格被退回,我就回家了。 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我在外面讲真相时被安庆路派出所警察王耀风(音)、一个五十多岁的协警绑架,非法拘留五天,但因检查出心梗,苇子沟拘留所拒收,我就回家了。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我被长春市公安局、汽车厂分局、安庆路派出所在家中绑架,市局有王大力(音),分局有杨X恩,派出所有王耀风(音)等十来个人,他们往屋推搡我时,把我弄抽了。我被抢走一台电脑、两套大法书、七个广播、七部手机、一千二百多现金、身份证、工资卡、存折、钥匙等。当时在我家还有四个同修被绑架。我被关到长春市公安局里的一个地下室黑屋子里,铐在了铁椅子上,有三个警察,大概是国保的,他们吓我说:一会儿我们头(指国保大队长高军)来了,你就都得招了。后来高军来了,也没说什么。 半夜,王大力、王利东等四个市局的人劫持我去第三看守所,在路上,我提出必须检查身体。在中日联谊医院,检查血压二百多,到检查心脏时,王利东对那个女大夫说“这是法轮功”,并使了个眼色,她说“那我明白了”,于是她并没有给我做正常检查,只应付地按了一下手和脚,就说一切正常。最后,王大力跟我说:“侯桂香,跟你商量个事,送你去新康医院,在那吃药打针,把身体养好再处理你。”我说“你给我打针,你想活摘我器官啊!我器官用不了。”他又让我配合他去医院,我说我不配合。他就给高军打电话说我不配合,高军说去送医院试试,看能不能送进去。最后没送进去,王大力又要勒索我家人一万,最后我家给了五千,把我放了。 第二天我家人去市局把身份证和钥匙拿回来了,别的没要回来。后来我把工资卡和一部手机要了回来,其余的都没还。第三天,市局把我起诉到预审科。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我在朋友家被迎春路派出所和汽车厂分局绑架,要非法拘留我十五天,我要求检查身体,在汽车厂职工医院,一男大夫说“她们都是法轮功哈,那就正常检查呗。都合格。”半夜到了苇子沟拘留所,一接收女警看我脸色不对,得知职工医院的做法后说“他们都是熟人”,就给我量了血压,一百八十多,于是把我五月九日“心梗”那次的体检底子翻了出来,没有收我。警察就把我拉到一个旅店,让我自己付钱,我当时身上钱都被警察抢走了,我说我没钱,他们就把我扔到旅店就都走了。我呆到后半夜三点多也走了。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汽车厂分局以查户口名义闯到我家,把我弄到汽车厂检察院,要起诉我。最后法院免于起诉结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