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简介:赵宏莉,辽宁建平农民,四十多岁。两次被中共冤判入狱,第一次因不说“不炼”被冤判八年。他为法轮大法申冤,被绑架入狱后绝食两年,后六年在辽宁公安医院被迫害中度过。第二次因不向中共低头认罪,被冤判六年,在狱中目前已经绝食两年了。 下文是他写给同在狱中的同修的一封信。 同修: 我只能抗议冤情而绝食,他们只凭一张主席令(指中共前头目江泽民的一句诽谤法轮功的话)给我定罪、判刑,可主席令并不是法律,更无指挥法律的权利。一审、二审法庭都拿不出给法轮功定×教的法律依据,所以证明给法轮功定×教不成立。 一审、二审法庭都拿不出对法轮功适用的 “刑法”条款。刑法第三百条,也就是所谓给我们判刑的法律条文,是盗用的,与法轮功没有关系,依此给我们判刑没有法律依据。当我要求他们当庭释放时,他们只好说:我们无权放人,我们回去“议和”。虽然我还是被送进了监狱,邪共的法律却不敢面对我们大法弟子,我只好绝食抗议,为自己、为大法弟子、为大法申冤。有人说:你再绝食两个月就得饿死,你不傻吗? 其实人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还有比这更重要的。过去为了坚持真理而舍生取义的没人说他傻,我会一直绝食下去,直到天亮。上次判我八年,当时只要写两个字“不炼”就可回家。这回只要认罪、服判,即可判缓。我既然走到这里,走到今天,没有苦吃,没有难,只凭两个字“坚定”。 我的身体不必惦念,这些年一直有恩师在呵护,总是有惊无险,我也早习惯了,前些日子在严管队,我每天晚上可炼3~4小时神通加持法,虽有一年多不知菜饭什么味了,却什么事都没有。不用打针,不用吃药,医院体检,只是体重轻了,血压低些,大事没有,在修炼这条路上,神奇的事多了。 就写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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