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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莫欺心 报应警世人(2)
文/云浩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接上文)

(二)毁谤他人折福

明朝时,宋之信与常不器是同窗学友,二人学业相同,才华出众。其中常不器更加出名,考试常居第一,宋之信居第二。

宋之信心中不服气,想陷害常不器,正好到了府试时候,二人被选上,原来的卷子上的批语,常不器更优于宋之信。宋之信更加妒嫉,便捏造众童子(习举业而未考取秀才的读书人)书信,诬告常家富豪用金钱找通关节,因而想得第一。他把这些伪贴子张贴在府衙前,郡侯虽然知道这是诬告,但认为既然常不器有这样的议论出现,就不便于名列第一。结果,把常不器的名字排在第十名后。

宋之信与常不器见面后,就指天地怨神明不公道,骂捏造毁谤之人,装出一副打抱不平的样子,常不器也未怀疑这事竟然就是他干的。学院(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按临,二人都被选中,同到省上考试,监考认为宋之信文章好,呈到堂上推荐,主考也很欣赏宋之信的文章,已决定把他列为第一。

到了张榜之日,监考官取考卷加以校勘,想不到蜡烛落下灯花儿,将卷子烧完。大家都感到奇怪,于是把书经作为备卷,排列名次,自备卷获得第一名的是常不器。常不器后来历任显官,宋之信还没等到成为贡生就死了。

妒嫉源于心胸狭窄、自私,目光短浅,看到别人有好处,自己心里就很难过,总是担心别人超过自己。做人要懂得尊重、善待他人,心胸宽广,会由衷地钦佩和赞扬别人的优点、长处和成绩,反思自己的不足,向他人借鉴;见到别人有好事,不但不能妒嫉,还应尽心尽力,帮助、促成其好事,即所谓成人之美。宋之信妒嫉、毁谤同学,心行不善,最终自己受到报应而折了福分,正是:“举头三尺有神明,毫发难欺莫乱行。到底刻薄终削福,因果报应不徇情。”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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