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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正义之声遍神州(2)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接上文

二、中共公检法机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一)群律师:公检法是在犯罪

两律师正告“审判者”:是你们在犯罪!

2014年4月3日上午九点,山东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对刘玉秀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两名律师成功地为刘玉秀做了无罪辩护。并直接对审判者说:是你们在违法!是你们在犯罪!有朝一日,你们会站在被告席上!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立即释放刘玉秀!律师还奉劝在场的审判长刘印江、审判员白雪、公诉人李芸涛及在场的国保、特务、便衣,认清形势,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

律师:这些人不是执法者,这是一群流氓

2014年6月24日下午,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一审重判善良妇女张玉琢十年重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令公检法人自己都震惊。二审法庭上,张玉琢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这完全是对暴恐分子的量刑标准。她们信奉善良、祛病健身的行为,怎么能和杀人放火、暴力恐怖相提并论哪?!这种判决背离公平正义,违背道德良心,是对法律的公然亵渎。在事实面前,法官无言以对。

庭后,律师愤怒地说:“现在的中国已经不讲法律。这些人不是执法者,这是一群流氓。请记住,审判他们的时候,只要我还活在这个世上,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要参与追查。我要证实我告诉了他们这样做是在犯罪,是他们自己硬要去充当迫害人民的罪犯。”

律师:今天的庭审就是将来大清算的预审

2015年3月16日下午,广东省揭西县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美虹。李美虹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吴淑琴、刘少鹏是被揭阳当地恶人密谋构陷、同时绑架的,而揭阳地区却故意将他们三人分开、单独非法开庭。

广东正义律师刘正清从多个角度、多方面阐述李美虹跟违法犯罪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同时指出,把本应合在同一庭审议的当事人刘少鹏、吴淑琴和李美虹分开、单独审理的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过程中再强行把一些没有经过对质的话随意乱套在他们身上,作为加害他们的佐证,而不是公开公正的让他们一起当庭陈述和对质。这样最大的危害就是作为当事人,他们之间谁说了什么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却被当作定罪的证人证言。他们共同之处就是无法公开指证而却被构陷。(编注:这也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惯用的伎俩)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欧阳丽萍多次打断刘正清律师的辩护,并阻止律师谈及法轮功,刘律师坦然正言道:“我的当事人就是因为学法轮功才上法庭的,我受理的是法轮功(学员)的案子,我当然要谈法轮功!”面对着良善、公理、正义和法律,公诉人仍然坚持迫害,要求欧阳丽萍重判李美虹有期徒刑七年以上。

看着这群良知泯灭的司法打手,刘律师提高声调,正告他们:“随着形势的发展,迫害法轮功的头目一个个都遭到报应。法轮功平冤昭雪指日可待,一场全球性的大审判即将到来。庭审过程中法院的录音录像可以为证:今天的庭审,就是将来大清算的预审!而法庭上的每个人都在现在和将来充当不同的角色。请你们仔细思量!”

律师:那一天,谁用什么样的法律为你们辩护?

有一位正义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维权辩护时的最后陈述中说道:“各位法官、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今天我站在这里,为坚守自己信仰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我感到非常自豪,因为我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来维护他们的信仰,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类的普世价值。他们所做的一切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人都是好事,有功而无过。然而当法轮功被昭雪平反那一天来临,当你们站在被告席上时,还有谁用什么样的法律来为你们辩护呢?这是我最担心的”。当时场上鸦雀无声。

(二)报复律师 公检法罪上加罪

据明慧网资料不完全统计,在过去十六年中,至少有上百位律师在上千起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中做无罪辩护,他们在法庭上表现出的正义、良知、对善良的呵护、对邪恶的揭露,使很多公检法人员明白了真相,也唤醒了许许多多善良的百姓,但是这一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律师们对法轮功学员的声援和无罪辩护,令江泽民邪恶集团极度恐慌,他们疯狂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610及公检法对律师们打压和迫害。

高智晟律师被非法判刑三年

三次上书胡、温,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揭露中共及其610组织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引起江氏邪恶集团极度恐慌。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周永康亲自指挥成立专案组,对高律师及其家人,包括年幼的孩子进行长期的跟踪、监控。高律师本人被吊销律师资格,并多次被非法抓捕、拘禁。2006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一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高智晟律师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007年高律师再一次被秘密失踪,据后来他的亲笔文章披露:被秘密绑架后,他在五十多天内遭受多种令人发指的酷刑:秘密警察以电击、竹签捅生殖器等性酷刑、烟头烫鼻子及眼睛等各种肉体与精神酷刑。公安表明是以“对待法轮功的酷刑”方式对待他,并说高智晟不可能活着出去。

“四支电警棍开始电击我,我感到所击之处,五脏六腑、浑身肌肉像自顾躲避似的在皮下急速跳躲。我痛苦的满地打滚,当王姓头目开始电击我的生殖器时,我向他求饶过。我的求饶换来的是一片大笑和更加疯狂的折磨。……到第十二、三天后我完全睁开眼时,我发现全身的外表变得很可怕,周身没有一点正常的皮肤。”

由于高律师坚守正义,不屈服中共邪党的淫威,2011年被强制送新疆沙雅监狱服刑3年。

广东朱宇飙律师被非法劳教、判刑

朱宇飙律师,中山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曾在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恒益律师所任律师。朱律师是一位道德高尚的律师,他坚守做人的道德良知,不畏强权,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特别给底层群体辩护,经常是低价、折价,甚至不收报酬。报纸曾两次报道他的事迹。

朱律师是广东省公开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的第一个律师。2005~2006年间,朱律师曾分别为三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在朱律师为法轮功学员高焕莲做无罪辩护后,审判官、法官等个个哑口无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愣了。半晌,指控人突然不知所措地说:“觉得好,就在家炼功吧!不要出来。”

朱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做了一名真正的律师应该做的事情,本来是在维护法律秩序,却因此被广东省司法厅有关人员称为所谓“反革命”,列为公安局被控“头号人物”。2007年2月10日,朱律师遭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广州市第三劳教所,朱律师遭到恶警的群殴及酷刑折磨,如“坐老虎凳”、“架飞机”、用湿毛巾盖脸窒息、水淹、在冷天灌凉水、鞭打手指和脚趾、不准睡觉等等。朱律师曾三度绝食抗议迫害。

2010年8月17日,朱律师在家中再遭绑架。在广州市“610”的操控下,朱律师被冤判两年有期徒刑,劫入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2012年8月17日,朱律师在刑满释放的当天,被北江监狱和广州市“610”直接劫持到广东省法制教育所继续迫害。

大连王永航律师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永航律师,原辽宁乾均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起多次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法律援助。

2008年5月因修炼法轮功的妻子被上海警方非法关押,王律师发表了致胡、温的公开信,指出以刑罚手段对待法轮功信仰者的违法性,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1999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王律师并在《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的公开信中,针对中共当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施加于法轮功信仰者的致命错误,呼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能够顾及最起码的法律尊严。其后,他所在的律师所迫于压力解除了与他的聘用关系,他的律师证亦被中共司法当局非法扣押。

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丛日旭作无罪辩护,再次触怒中共当局。2009年7月4日,王律师被警察绑架。据知情人披露,此次绑架是周永康亲自下令的,之前已对王律师进行过跟踪、拍照。当天被绑架的还有王永航的妻子于晓艳。当时王律师年近八十岁的母亲也遭到粗暴执法、恐吓与惊吓。之后王永航律师被殴打致腿骨骨折,因治疗拖延,造成骨折错位,伤口处严重感染,伤势恶化。

2009年11月27日王永航律师被非法判刑七年,并被秘密劫持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

滕彪律师被法警围殴

滕彪律师,法学博士、著名学者,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的老师,曾经上书人大取消收容制度,被评为200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之一,获GleitsmanFoundation社会成就奖。

2007年4月27日,滕彪作为六辩护律师之一,与李和平、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邬宏威共同出席王博案。退场时由于法官刁难李和平等律师而发生争执,滕彪律师担心朋友的安全,想等他们一起退场。一群法警象强盗一样冲上来,在众目睽睽之下野蛮的围殴滕彪律师。众警察从法庭里开始,连续的将滕彪律师推了四个跟头,一直打到法庭外面。四个法警从法院高高的台阶上,粗暴的拎拽着滕彪律师的四肢,把他提拎到法院大门外面的便道上,恶狠狠的扔下,扬长而去。

虽然滕彪一再声明自己是律师,周围的民众也一直高声阻止恶徒行凶,但中共执法人员照旧野蛮行凶,无法无天。其间还有两个20岁左右的法警充满仇恨的对滕彪律师施以拳脚。滕彪律师一身整洁的西装变得全身是土,上衣袖子被撕扯下大半,只剩少部份相连,随身电脑被警察抢去。

事后有目击者评论道:在石家庄中级法院法庭内外,在法官律师旁听人正在退庭之际,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群穿着制服的法警,对滕彪律师这样的知名人士都敢疯狂围殴,更何况对普通的民众呢?!这是中共邪恶本质的真实写照。

四律师被打折24根肋骨

因向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两级检察院控告青龙山洗脑班主任房跃春等人的犯罪事实,2013年3月21日早晨,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位律师在下榻的建三江格林豪泰宾馆,被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国保大队(刘长河带队)和七星公安分局警察(郭玉忠带队),暴力绑架。在接下来的非法拘禁、野蛮审问、酷刑折磨过程中,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位律师被戴黑头套,打折肋骨共计二十四根。唐吉田律师一人就被打折十根肋骨。他向媒体透露,在被暴打过程中,恶警威胁说,要挖个坑把他埋起来、活体取肾,或者象北韩金正恩对付他姑父张成泽那样进行“犬决”。

多律师被以不同形式迫害

除上述律师外,还有多位律师被以不同形式迫害,他们或被阻止出庭辩护,或被吊销律师证,或被绑架,或被殴打等等。如:2006年1月26日,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杨在新律师因在法庭上为百色地区平果县法轮功学员农有跃作无罪辩护,被中驰律师事务所强制解聘。2009年2月28日,高级律师韦良月,因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被哈尔滨恶警绑架。

(待续)

当日前一篇文章: 丹东法官陶占华与律师的谈话
当日后一篇文章: 党校校长的冰冷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