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北京清华大学职工家属,年近七十的法轮功学员陈小林女士,在圆明园公园附近发光盘讲真相时,被圆明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劫走了计算机、打印机、神韵光盘,法轮功经书等私人物品。 陈小林和儿子李斌一家住在一起,帮助照看正在上学的孙女。她的儿子李斌下午下班回家时,警察将他一起抓到海淀区中关村派出所。现在陈小林女士和她的儿子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海淀区苏家坨海淀看守所。家人已送钱和衣服。 陈小林女士待人非常真诚,朴实热心,也非常孝顺善良,说话总是和颜悦色、慢声细语,别人和她在一起都觉得很踏实、很舒服。她的父母常年身体不好,卧病在床,十几年来一直由她细心照顾。 陈小林女士这样一位善良慈祥的老人,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而且总是经常帮助别人,仅仅因为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讲真话,就被绑架。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陈小林女士的行为完全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警察劫持她的行为违背了宪法,完全是非法的。应该立即无条件释放陈小林母子,恢复他们的人身自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发动这场迫害的江泽民就非常重视在北京高校系统内迫害法轮功,清华大学这所驰名中外的高等学府成为遭受迫害的重灾区。在江泽民 的指使下,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的头目李岚清亲自蹲点清华,并用高额度所谓“985工程”等经费为诱惑,以罢免官职为胁迫,迫使清华大学高层听从指挥,积极配合迫害法轮功。 据不完全统计,清华大学已知至少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至少有十八人被非法劳教,至少三百多名教授、教师、博士、硕士、大学生被强制休学、退学、停职、非法拘禁、关押和洗脑、判刑,或直接送入劳教所,许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山东莱阳市团旺镇三青村柳志梅一九九七年十七岁时,在一次选拔测试后,以“山东省第一”的成绩被保送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因修炼法轮功,饱经中共各级人员的迫害,被非法判刑十二年,遭受了难以想象的摧残后精神失常,于二零一五年二月离开了人世。 北京海淀公安分局电话:400-6590110 海淀分局局长:尹燕京 010-82519110 副局长:彭涛(主管看守所) 010-82587001 北京海淀看守所电话:010-82587030 政委:张文林 010-82587032 警务监督员:李在柯 010-85083250-801 霍明立:13501054320 李志康:13146365858 北京海淀区政府 办公室:010-62553400 法治办公室:010-825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