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王秀平,女,五十二岁,原山东农业大学附校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多次绑架、拘留、抄家、罚款,劳教一年、诬判三年半,开除公职;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她又被中共泰山区法院非法开庭,诬判三年,劫入监狱。 王秀平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出狱时,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她丈夫因单位倒闭而下岗,儿子大学毕业后又找不到工作。王秀平回来后,附校一点生活补助也不给,一家人生活艰难。为生存,王秀平两次去找农大校长温孚江,要求恢复工作。但她等来的却是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在家中被当地警察绑架。 中共泰山区法院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对王秀平非法开庭,北京律师当庭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尽管审判长、公诉人被驳得理屈词穷、无言可对,但他们还是置法律于不顾,暗箱操作,秘密枉法判处王秀平三年徒刑。 王秀平在年前就已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但这个消息,法院和看守所至今也没有通知她家人。年前王秀平的丈夫打电话问审判长王海峰情况时,王海峰只是没好气的说判了王秀平三年,就挂了电话。直到近期家人查询省女监电话寻问情况后,才确知她在年前一个多月就被非法关押到监狱去了。 参与迫害有关责任人: 泰山区法院院长:刘国锋 副院长:王文成 审判长:王海峰 0538-8625170 审判员:张莉 0538-8625173 陪审员:王景瑞 刑庭人员: 沈玉贤 0538-8625121 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增爱 副检察长:尹序昂 公诉人:钱守军 刘羽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