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在这十多年的修炼历程中,使我难忘的就是“借钱”这件事,它让我吃尽了苦头。 一、借钱招祸 我七十多岁了,夫妻俩都退了休,虽不富足,但还是过得去,外不欠债,内不亏空。我们三点半起床炼功,白天学法,学一阵,我俩切磋一会,然后做证实大法的工作,过着按部就班的日子。 有一天,我有个好朋友来找我,说他在做生意,财运兴旺,前景看好,劲头十足,要扩大规模经营,需筹集资金二十万,出年息一分。我和妻子俩人到他做事的现场一看,感觉他很大气,很有见地,出手大方,给的利息高,又有经济头脑,我们俩想,钱放在家里也是闲着,存入银行利息太低,这个生意可做,就决定帮他筹集资金,借钱。 筹集二十万元的资金不是个小数,我手头只有两万元,远远不够。只好找同修筹措。同修听我们一介绍,都是乐呵呵的满口赞成,这个三万,那个五万,几下就凑足了二十万。只是大多都不熟悉我那位朋友,对他信不过,这些借款人只同意借给我,于是我出具借款手续,帮他筹足了借款,年息一分,限期一年还清。 我把借来的钱交给了朋友,他给我出了一个总的借款手续,二十万元的条子,大家乐呵呵的。都等着一年满了朋友还本付息。 二、吃尽苦头 结果事出预料,朋友的生意做赔了,不仅借款到期分文未还,事过三年也无钱还债。当时那些人都是看在我俩的面上,而且都是我出具手续借的钱。他还不出来钱,那些人当然不会去找我的朋友,只找我要钱,我就背起了这二十万元的巨债。从此,几乎每天都有来我家要债的人。朋友的脸面也撕破了,吵架的、骂街的时有发生,弄的我俩口狼狈不堪,臭名远扬。 二十万元钱的债款,加上年息一分,我们又没有做生意,靠工资吃饭,这个债台背在身上真压的我们喘不过气来。妻子急了,跑去找那位朋友大闹过多次,软的硬的什么话都说了,急的蹦蹦跳,要了三、四年的债,一分钱也没有要回来,最后我那位朋友躲债,连人都找不着了。这回没有招了,真的是傻眼了。 三、坑了朋友 朋友是个长期做生意的精明能干的人,可是这次他把钱拿去做生意,说来也怪,怎么做也不顺当。我们要债追的越紧的时候,他做生意的状况就变的越糟。我那位朋友告诉我:他一直在想办法扭转局势,可是每回在关键时刻就砸锅了。 有一回一个商家达成协议,愿意拿出五十万元人民币入股合伙做生意,就在这个老板拿着钱来的时候,坐飞机已经快到地方了,他说,就像撞见了鬼似的,却在下飞机后坐出租车進城时,被强人抢劫了,生意没做成,不然也可以抽点钱出来还债。类似这样的故事他给我讲了好几个。他就是做不成,越做路子越窄,最后生意做赔了,不仅还不起借款,连他自己的生活都成问题了。还讲什么还债哟! 四、害了同修 我在修炼人中集资,为朋友筹款,不仅使朋友生意栽的如此悲惨,也害了同修。有位同修为了帮我们解决筹款困难,她拿出大笔资金,没想到会出现这种状况,借款人到期还不出来,她急坏了,常来找我们要钱,人心也被这笔钱勾出来了。时过四、五年了,看不到一点还钱的希望,再加上其它原因,她支持不住了,出现了严重的病业状态,瘫痪在床上几年,我们俩对不起同修,在这里,我们真诚的向同修们道歉。 五、集资大错 起初,我俩只认识到,借钱要还,我们是修炼人,自己做的事必须要自己承担,钱,朋友一时还不出来,我们还。我告诉他们,钱是我来借的,我们负责还,请大家放心,就是我俩倾家荡产也会还给你们。每月我都把我们俩的工资,留点生活费用外,其余全部按轻重缓急还债。我们痛痛快快的替朋友还借款,一年从我们的工资收入中挤出四万多元还债。 当时我们也从这件事上找原因,我和妻子一起顺藤摸瓜。这一难是从钱上来的,用钱设的这个关,一定和我们的哪颗不好的心有关系,我俩就在钱上找产生这个劫难的源头。回顾我们俩人的过去,妻子家境贫寒,从小受苦,十五、六岁的大姑娘了,还只有一身烂衣服,穿在身上脱不下来,没有换洗的。穿脏了,只能晚上洗了早晨穿,更不用说身上揣过钱了,苦日子使自己真的是穷害怕了。当我们有了工资的时候,她视钱如命,一分钱捏出水来也舍不得花。而我呢,让她管钱,是知道她不乱用钱,不管什么人别想从她那里拿走一分钱,她作我的内当家我放心,算计的还是钱,其实这颗心我还比她重。当朋友来筹钱时,年息一分,心就动了,就在同修中为朋友筹集起钱来了,很长时间我们只认识到这一层理。 尽管如此,师父也给我们化解了矛盾,到了七年时间,状态发生了改变,我那位朋友把那二十万元钱全部一下拿来还了,前前后后的账一下全部清了。这一关也就这样过去了。 师父说过:“利用大法资源在赚自己的钱的,你跟那个迫害没有任何区别,将来你就知道了。这种干扰是破坏大法弟子资源。资源是有限的,它是用在正法救人上的。将来这件事情可不是简单的。”[1] 师父还讲:“即使这样我告诉大家,你们也不能够对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学员征集资金。原则是不能在学员中征集资金,这话我早就说过。”[2]“我告诉大家,也不能随意的去向一般学员征集资金,这一点已经定死了。”[2] 征集资金,利用大法资源赚钱,师父讲的很严肃。组织同修给常人集资,而且放的是一分利息的高利贷,错上加错。对朋友来讲,大法弟子的资源是救人用的,用它来赚钱,是破坏大法弟子资源,造下罪孽,他的生意能兴隆吗?不栽才怪呢?对同修讲,莫名其妙的让她带上放高利贷的帽子,还勾出了她的人心,促使她背离大法,给她修炼也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对自己,组织同修放高利贷,既是干扰同修修炼,又是破坏大法资源,更是背离大法,给自己额外加难。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对钱这个东西,要严肃对待,要来的正用的正,民间集资这种事是千万做不得的。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三》〈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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