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二零零零年六月,我与同修进京证实大法好,被绑架后关入县看守所,大约被关四、五个月后,我下颚连脖子处生出一个大包,我被送进县医院检查,没看出什么。后来我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不许学法炼功,包就更大了,自己低头都能看见。最后一检查是淋巴癌。 我当时想起师父在《悉尼法会讲法》中讲的:“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不管它!一放下的时候,你发现难就变小了,你就变大了,你一步就过去了,那个难变的什么也不是了,保证是这样的。” 劳教所要我做手术,我不同意。三个月后,劳教所就打电话叫县公安局去接人,公安局怕担责任不去接。家人接回我,直接送进医院,一检查癌细胞都扩散了,胳肢窝都是。医院要我做手术。可医院能救我吗?我坚信只有大法能救我。 我不想与亲人硬顶,就说先回家安排一下。回家后,我上午、下午都上山搂树叶子,早晚抓紧学法炼功。我大伯嫂子担心我,每天都摸一次我脖颈上的大包,发现包一天比一天小 ,半个月的时间,真没了!周围的乡亲们都看到了,太神奇了。 消息传到了镇政府,邪党人员却打印一份文件,胡说我身体不好,领导多次看望慰问,如何关心,是医院治好了我的病,并让我按着材料上写的内容向众人宣传。我一下子就把材料撕了,告诉他们是法轮大法恢复了我的健康,我永远感谢我的师父,感谢大法。 在这些年的修炼中,我受益无穷。我从一个没上过学堂不识字的人,到今天能通读每一本大法书的大法徒,心里除了感恩,就是做好师父要我们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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