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七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宁晋县李志勤被宁晋国保警察暴力致死,亲属申请国家赔偿的申诉,再次被北京最高法院驳回。 李志勤 |
二零一四年初案件的代理律师及李志勤的亲属开始向北京最高院提出申诉,辗转数次奔波,把材料递到了最高法院赔委会办公室。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最高法院做出立案决定并在网上公布,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成立合议庭,审期一百八十四天。家属和律师一直期待最高院能开庭审理,揭开李志勤被迫害致死的真相,还家属公道,却迟迟等不到开庭的消息。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才打听到,案子已经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审结,家属连判决文书也没有收到,律师询问后,最高院才给律师寄了一份。最高法院裁定书认为河北省高级法院和邢台中级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称“你们的申诉理由不成立,本院赔偿委员会予以驳回。” 没有开庭、没有质证、没有调查,最高法院在一个月内迅速做出驳回反应。这说明了什么?中共法制的幌子还能撑几天? 河北宁晋县法轮功学员李志勤被宁晋国保暴力致死,家属和代理律师从二零一二年逐级申诉,每走一步步履维艰。先是赵县法院故意刁难,拒不立案,申请赔偿遭邢台中院驳回。 二零一三年申诉到河北高级法院,当地国保立即得知,并出动大批警察绑架申诉人——李志勤的儿子李光到河北省邢台市法制中心一个多月,强制他写不上告的保证。而河北省高院受到河北省政法委操控,不开庭、不质证,驳回申诉。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受理李志勤被暴力致死案件的两位律师,再次向北京最高级法院递交申诉状,河北宁晋国保人员很快给李志勤的儿子打电话说:“还想好好过吗?不想好好过,你就瞎折腾吧!” 李志勤先生生前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健康,勤劳善良,爱帮助别人、做生意从不占便宜,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却被当地宁晋县公安局跟踪绑架。他被打死那年才五十一岁,一个好好的人,就这样被活活打死了。家属鸣冤申诉却遭到绑架、跟踪、威胁,公安局施压、检察院推诿、省高院也是立案不审案,干脆驳回。这次北京最高院的驳回更见证了中共统治下的法院、法官以维护邪党是从,根本没有法制,没有公正。 李志勤被迫害致死经过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十点半左右,李志勤正在一楼的房间里睡觉,屋里关着灯,十几个警察突然翻墙闯进,把李志勤拽起来就打。李志勤的儿子当时在场,大喊:“你们凭什么打人!”上前理论,警察们揪住他头发把他按在了地上。李志勤戴着手铐被拖走,第二天晚上家属被告知李志勤死亡。李志勤的尸体被公安局悄悄送到邢台殡仪馆火化,说是突发心脏病死亡,可李志勤生前一直在干体力活。李志勤家属多年来一直想查找真相,为李志勤申冤,遭到宁晋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的威胁,家里被蹲坑监视、骚扰。 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李志勤的家属到河北省高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法院接了案子。随后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邢台市、宁晋县公安局国保警察610人员,深夜包围李志勤家,将李志勤的儿子绑架到邢台市洗脑班,非法拘禁达一个月之久,威逼李志勤的儿子写保证书不打官司,逼他交出民众联名声援申冤名单等,李志勤的儿子被逼得割腕未成,手臂留下疤痕。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河北省高等法院赔偿委员会法官,在没有通知律师、家属、没有开听证会、没有质证的情况下,无理裁定驳回李志勤家人的申诉。河北高法的裁定,完全认同凶手一方的证词,根本没有质证,对宁晋县公安局国保警察深夜翻墙入室、暴力殴打李志勤的事实只字不提。且不说李志勤根本没有心脏病,退一步假设,既然警察事先知道李志勤有心脏病,还带着救护车去抓人、打人行凶,这不是谋害性命是什么? 李家的律师到河北高法询问,法官说:“政法委的材料不能给你们看。”负责法官私下对律师承认:“(李志勤案)是该赔钱,但怕下面这事多了都找,不好办。”一语道破了中共迫害法轮功运动的恐怖实情。 这次到北京最高院申诉,律师通过调查,详细整理了宁晋公安局出具假材料的证据,和李志勤被打死的证明材料,但最高院没有采纳,仍单方听信宁晋公安的荒唐举证,对公安人员夜间绑架对李志勤暴力行凶的行为不闻不问,维持原判。 清朝末年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虽官官相护尚得昭雪。而中共统治下的法轮功冤案比比皆是,中共各级公检法的罪恶更是罄竹难书。天灭中共邪党已是近在眼前的事实,认清中共邪恶本质,退党、团、队保平安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当务之急。 责任单位: 1、北京最高法院赔委会 电话:010-67556697 审判长 王沛;代理审判员 徐超;代理审判员 何君;书记员 李钟慧;承办法官 王沛 最高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67556131 电话:85120534 最高法院来访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 电话:67550300。 邪党组书记、院长周强 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沈德咏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江必新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李少平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奚晓明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南英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景汉朝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黄尔梅 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张建南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贺荣 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徐家新 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学文 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 2、河北省高级法院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邮编:050051,电话:0311-87037119、87937000、8301192、87961688、83808663、8607047 传真:87937273 院长,卫彦明;副院长,穆思山,李少平,郭羊成,甄树清、朱良酷;政治部主任,杨宝森。 河北省高院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甄树清 河北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袁瑞玲 赔偿委员会:李建勇87937223,邢法官,0311-87937187(二人负责李志勤案) 3、邢台市法院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791号 邮编 054000 院长 刘晓坤 办公室电话 0319-2236001 4、河北邢台市洗脑班 :0319-3190616、8625807 邢台邪恶洗脑班校长邱有林电话13931906105, 王学良 邢台市防范办主任(610) 办公室电话:3699599 手机:13393091066 5、邢台市政法委 地址 邢台市新西街166号 邮编 054049 冯利敏 常务副书记3699656 13903295631 刘社华 副书记3699603 13333196000 路建安 副书记3699658 13831965966 陈忠建 副书记3699096 13703195779 6、邢台市公安局 地址 邢台市郭守敬北路42号 邮编054000 安忠起 书记、局长2202999 王英刚 副书记、常务副局长2202003 13313396999 邢群英 副书记、副局长、刑警支队长2202005 2619788 13393098555 张玉杰 副局长2202008 13393090008 贾 仲 副局长2202010 13393090009 王 龙 副局长2202011 13393090099 陈 立 副局长2202002 13393090015 杨继博 纪委书记2202659 13393090666 郭庆峰 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2202016 13303195679 姜增玉 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2208001 13393090066 7、宁晋县相关人员 现任宁晋县公安局局长--吕立科;原宁晋县公安局局长—王志勇,书记韩聚厅 宁晋县610头目--张振红。单位地址:宁晋县城关镇西关街31号。邮编:055550.家庭住址:宁晋县宁辉花园小区3号楼2单元502 宁晋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柳丽英,接替申建中的职位,此人很邪恶。 宁晋县检察院检察长--焦朝坤。地址:宁晋县凤凰路9号。邮编:055550.电话:0319 --5804626宁晋县县委书记--李江山。地址:宁晋县城关镇西关街31号 宁晋县政府县长--顾鹏图。地址:宁晋县城关镇西关街31号 宁晋县政法委书记--李彩烈。常务副书记--赵庆华。主管信访副书记--常素瑜。办公室主任--贾现卫。电话:0319--5886320.地址:宁晋县城关镇西关街31号。邮编:055550 宁晋县信访局:0319-5884359 负责人:王克实 办0319-588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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