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山西省怀仁县刘贵生案的二审由朔州市中级法院在怀仁县法院开庭审理。 法轮功学员刘贵生 | 刘贵生与父母、妻子、儿子的合影 |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郭振义不懂法律,程序违法,被正义律师据理叫板,审判长几乎惊慌失措,理屈词穷,最后在律师的一再坚持下,蔫蔫休庭。 法院戒备森严 当事人无罪自辩 十九日早上八点三十左右,到法院的大十字路口都戒严了,法院门口已经布满了层层的警察和警车,如临大敌;法院的大门外,一帮警察围了过去,要进入旁听席的人出示身份证,并进行安检。法警们又是用镜子照,又是翻衣服,入门时一男警用手又对每个人摸一遍。 怀仁县法院 | 法院外面的警车和警察 | 法院外面的警车和警察 |
本地的610专门安排好了好多居委会、广电、司法、法院的人入座旁听席。 开庭之时,审判员谭彩霞,刑二庭副庭长郭振义,审判员郑鑫,检察院公诉处郭锐夫,还有其他工作人员都一一到场。宣读完上诉书,当事人刘贵生振振有词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巨大改变的经过,由原来的集抽烟、喝酒、打麻将等种种毛病于一身的浪子,转变成真诚、善良、忍让、关心家人,孝敬父母的大好人,身体也由原来的腰疼等疾病变的无病一身轻。 他并没有伤害任何人,更谈不上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公安部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案发”当日,他虽然很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但当时他并没有散发资料,只是在车里坐着查阅手机。山西怀仁县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对刘贵生非法判刑三年,理由是当场抓获刘贵生散发资料,但这一判决是毫无证据的判刑。即使是散发资料,也是行使公民正当的言论自由,也是合法的。 法官违法在先 家属申请回避被无理驳回 在开庭之际,刘贵生的家属作为法院批准的辩护人,要求朔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郑鑫回避,理由是家属辩护人曾经于二月十六日前往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当要求阅卷,以便在二审庭审之前,做好辩护准备。 这一要求被本案主审法院法官郑鑫拒绝。当家属要求郑鑫出具拒绝的书面答复时,郑说:哪条法律规定我得给你书面答复了? 三月二日,家属辩护人又前往朔州市中级法院要求行使辩护人享有的会见权,再次被主审法官郑鑫无理拒绝。郑还当即叫来法警,打开执法记录仪,对着家属大声呵斥:听见没有,法院就是不同意会见,愿意去哪里告去哪里告! 据此,家属辩护人正告二审法官郑鑫,根据他的违法行为,家属辩护人已经寄出十八封信对他依法进行控告,现在家属辩护人和郑鑫已经形成一种控告和被控告的关系,如果郑鑫审理此案会影响司法公正,所以申请郑鑫回避审理此案。 但是审判长驳回回避,继续审理。说他与刘贵生不是控告与被控告的关系,法院驳回家属辩护人的要求。 法官惊慌失措 庭审荒唐收场 庭审开始不久,律师张凯询问当事人刘贵生:法院有没有给你送达传票?刘贵生回答说,没有。张凯律师又询问庭长是否送达了传票,庭长支支吾吾地说不用送传票。据此张凯律师便向审判长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法院在开庭前三天必须给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让当事人有一个为自己辩护准备期,否则属于违法开庭,要求审判长解决这一问题。 审判长显然没有料到,当时就慌了神,说话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地问还有什么问题。张凯律师依照法律,胸有成竹,让审判长先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庭审将属违法,不能继续进行!审判长惊慌失措地说这个以后再说。这样僵持几个回合争辩之中,张凯律师虽然年轻,但面对庭审的非法违规行为却无丝毫惧色,据理力争,毫不退让,要求审判长宣布休庭。 其间旁听席中议论纷纷,人们窃窃私语,指责他们怎么作为审判长都能违法,不懂法律,而且更不懂审时度势,还在继续沿着已经落马的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以权治国的路在走。法警不让旁听席的民众发声,但此举显然无效,民众自有判断力,民愤极大哪能制止得住,法警也没有办法,人们还在议论、指责…… 大约半个小时后,接着开庭,审判长给律师这样一个答复,说是非羁押人员才需要送达传票,对于在羁押人员则不需要送达传票。张凯律师追问这是依据哪一条法律,请审判长把法律条文找出来。审判长哪里能找到?张律师决不妥协,最后审判长只得作罢,宣布休庭,择日再审。于是这个荒唐的二审庭审就这样在舆论、谴责、嘲讽中蔫蔫地收场了。 家属追根问底 法警无理阻拦 庭审结束后,法院门口家属(刘贵生的父母)正在庭外守候,欲等辩护人出来,询问一些情况。此时审判长郭振义和二审法官郑鑫出来了,一个抱着打印机,另一个拎着一个编织袋,家属对这场非法庭审本来就感到十分冤屈,再加上朔州市中院程序严重违法,便迎上前去问个究竟,旁听者也想为家属鸣个不平,这两个所谓堂堂的司法公务人员却自知理亏,哪敢有颜面对家属、面对旁听者?他们一个个倒象违法者,猫着腰、低着头溜向后院,那形象好比专业小偷的形象可能更加表述到位。 家属毕竟受了冤屈,不愿错过此次机会,跟在后面想问个究竟,到了后院却早已不见了他们的踪影,而此时此刻,只见从房间冲出约有二十几个法警像是要动武的样子,家属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哭诉着儿子遭受到的冤屈,本来儿子对父母十分孝顺,为人正直善良,家庭和睦,在法庭上看到儿子消瘦的容颜就已经十分伤感,谁料想这个体制下的公检法衙门,如此执法办案,根本不给老百姓活路,字字铿锵,句句悲切,法警们听后也愣住了,只是呆呆地拿着摄像机在摄像,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其中有一个法警说,我们是警察,这事我们管不了。而审判长和郑鑫哪里还敢出来解释说明情况呢?后来在其他人的搀扶下,家属离开了法院。 案件回顾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法轮功学员刘贵生,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晚在怀仁县河头乡朝阳村被河头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汽车以及其他私人物品被抢,刘贵生被非法关押在怀仁县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上午,刘贵生的妻子、岳母、母亲三人,去找县“610”主任王志刚善意的劝说其不要再迫害好人,被警察拦截,非法抓捕,其母李淑谦当场休克,被送到县医院急救室急救。 之后,怀仁县检察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刘贵生非法起诉。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怀仁县法院对刘贵生非法开庭。庭审当天,法院院内有多辆警车,大批的警察到场,近九点钟时,刘贵生被带进法庭,其家属聘请的律师也到庭,并要求法官给刘贵生卸掉手铐。 律师从国际人权公约和宪法的角度为刘贵生做了无罪辩护,刘贵生也为自己从信仰的角度以及自己从修炼法轮功以来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好处等角度,做了无罪辩护。当时律师的麦克风被做了手脚,公诉人的麦克风音量非常大,而两位律师的麦克风音量比较小,家属提出抗议,审判长却置之不理,但即使这样,两位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也震撼了现场的旁听者,在律师辩护结束后,公诉人的发言声音小的几乎听不见,庭审马上匆匆结束。 结语 在中共体制下,刘贵生一案彻头彻尾纯属是冤案,不要说本来《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信仰无罪;究其整个公安侦查、检察院检察、法院庭审三个阶段中,所谓的“人民的公仆”们,无不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这个体制下,有多少象刘贵生那样的普通老百姓受到冤判;有多少象刘贵生的家属备受妻离子散的煎熬、承受为亲人申冤而到处奔波之苦…… 但是,我们还希望谨此警醒那些所有参与此案的公检法司人员,请擦亮你们的眼睛,共产党只是个舶来品,中国不是中共!你们所谓的后台靠山周永康、李东生、谷俊山、苏荣都一一落马,恰恰说明中共是最靠不住的!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的时候,根据中共自己《公务员法》因“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你们自己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将被列入审判之列,你们只能沦为中共的替罪羊,谁为你开脱?你们自己的出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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