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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以“曾被劳教”相要挟
律师斥违法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皇姑区法庭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杜长印,辩护律师为杜长印作了无罪辩护,多次遭到法官打断。

庭审时,审判长段雷接着问杜长印:这之前有没有前科?杜长印说:没有。这时,公诉人拿着卷宗宣读了当事人曾因炼法轮功而被劳教。审判长问:这件事有没有?律师当场反驳:劳教制度已被取消,劳教本身就是违法。如果以数罪并罚的方式来要挟我的当事人,这本身就是违法。审判长当时哑口无言,再不敢提劳教一事。

律师最后指出:法轮功让人心向善,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审判长段雷怒气冲冲站起来,用手指着律师说:不要说了,休庭。

所谓的“前科”其实是曾被中共迫害的证据,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审判”也是打着法律的幌子进行迫害。

杜长印,男,四十六、七岁,辽宁省昌图县十八家子镇水泉村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北站附近修高架桥工地打工,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晚被绑架,关押在和平区看守所,四月二十二、三日期间,被非法逮捕;六月十二日被转到皇姑区看守所(沈阳三台子),至今被非法关押了一年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开庭的地方在沈阳市皇姑区法院的三楼,法院只允许两名家属旁听(法院不应该限制旁听人数)。开庭之后,法官自觉高高在上,咄咄逼人。审判长段雷发表一通法庭要求后,由审判员林风雷宣布当事人一些所谓的罪状(用手机上网和QQ聊天被人举报)后,问:是否属实?杜长印说:不属实。审判员又问:你承认不承认你是犯法?杜长印坚定的说:我没有犯法。这时审判员金军问:你为什么不承认你犯罪?杜长印把相关的法律拿出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还没等杜长印把话说完,审判长段雷就气急败坏的说:别说没用的,就问你承不承认有罪?杜长印肯定的说:我没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我传播的都是传统文化,讲善恶有报。审判长段雷马上阻止说:没人听你这些。

律师问杜长印:在看守所受没受到体罚和酷刑?杜长印说:在看守所里遭到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遭六次殴打和熬鹰式体罚,一夜都坐在水泥地上。律师面向法官说:这就是在违反法律,侵犯人权,这就是在执法犯法。审判长忙说:法庭不谈这些。

审判员林风雷拿出所谓的“证据”(一组从杜长印手机上截取的照片),让随庭的助手拿给杜长印看,杜长印没有说话。蓝律师当庭做了辩护:我的当事人的手机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上网聊天是自己的言论自由,即使用QQ发给别人,也没有传播不好的信息,只是劝善让人做好人。特别是法轮功现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洪传,中共列出的十四种邪教当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每个能上网的人都能看的到。如果你们(指法官)也上网看到了这些,那也是犯法吗?如果不是,那我的当事人为什么就有罪呢?法官当时无言以对。蓝律师接着说:法轮功以真善忍为准则,叫人向善做好人……

公诉人拿着卷宗宣读了几条所谓罪状,也都一一被律师驳回。律师有理有据的论述,使当庭的法官面面相觑,都很尴尬。

律师最后说:希望你们(指法官)认清形势,明白真相。法轮功就是让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让人做好人,而且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江泽民在世界多国被起诉。审判长段雷怒气冲冲站起来,用手指着律师说:不要说了,休庭。

开庭不到一个小时就草草收场了。目击者看到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所谓的法官们把严肃的庭审当成走过场,明显的不站在公正的立场进行庭审。律师义正辞严的辩护让法官惊慌失措、阻挠辩护,由此看到所谓的“法官”不敢依法庭审、不敢依法断案。


附:皇姑区法院对杜长印的主审法官:
林风雷 电话024--26219626
段雷 024--26219797
金军 024--26219567

皇姑区法院其他法官电话:
洪艳丽024-26219717
东永福024-26219720
朱建军024-26219655
李相儒024-26219716
谭悦 024-26219757
朴银实024-26219628
郑浩 024-26219630
张楠 024-26219787
王宇 024-26219618
卜静 024-26219577
徐俏梅024-26219610
朱小丽024-26219609
夏坪 024-26219687
宁妍 024-26219700
周美辰024-26219787
李丽 024-26219616
李莎莎024-26219616
仁凡 024-26219782
王少勃024-26219857
张凤娟024-26219627
肇靓 024-26219625

当日后一篇文章: 广东省四会监狱恶警豢养的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