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宋景春,曾任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院长。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是最近一个月内,辽宁省被宣布接受调查的第二个中级法院院长,此前,大连中级法院院长李威被调查。 宋景春,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任阜新中院院长。二零零八年,任辽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后调任阜新市中级法院院长。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任鞍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同年五月被提名为鞍山市中级法院院长候选人。 宋景春担任中级法院院长职务十一年,把良心出卖给中共江泽民团伙,甘当迫害法轮功的傀儡。宋景春被“调查”或者“双规”,固然是因为在中共内斗中落败所致,但更是因为他们迫害好人而招致的报应。 一、迫害大连精英人士丛中笑 大连法轮功学员丛中笑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被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丛中笑是辽阳市人,大连理工大学毕业,是中国第一批MBA硕士研究生,曾做过大学讲师、大连北大车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为人谦和善良、平易近人、能力强业务精,为公认的好人。 二零零零年,丛中笑被非法判刑三年,妻子在中共邪党各种谎言的欺骗下与其离婚。二零零三年出来后,由于被迫害,工作一直不稳定,生活没有保障。多年以来,他和家人因为迫害承受巨大压力。后来,去辽阳老家找到一份当教师的工作,住在姐姐家。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丛中笑外出办事时,将一个神韵光盘送给一陌生人,被其诬告。辽阳南门派出所警察将其绑架、非法抄家并殴打,丛中笑门牙被打掉三颗,后被关至辽阳看守所。期间,经过二次非法庭审,其父母、姐姐奔走于各部门为其申诉无果,文圣区法院依照上级的意图不顾道义与良知仍坚持将其非法判刑三年。宋景春当时任辽阳市中级法院院长,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二、把好人送入监狱 二零一四年,鞍山法轮功学员商静、张运坤,海城市法轮功学员卢云来、张亚芹分别被鞍山法院系统诬判四年。 鞍山市岫岩县两位七旬老太崔远清、尹文清,二零一二年九月因贴真相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被非法庭审。时近一年,岫岩县法院突然于九月初送达非法判决书,崔远清被冤判三年六个月,尹文清被冤判三年。 时任鞍山市中级法院院长的宋景春是直接责任人。宋景春当中共傀儡,把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判刑送入监狱。 三、鞍山市刘路香被迫害致死 鞍山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路香,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晚十二点多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年仅四十九岁。辽宁女监逼家属火化遗体,家属不同意,坚决要打官司,讨回公道。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刘路香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千山区唐家房地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报告给警察,俩人被绑架到唐家房派出所后,遭到多名警察的非法审问,当晚俩人被劫持到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迫害。刘路香在非法关押期间,一直不配合恶人的命令。 千山区检察院执法犯法,在零口供和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起诉,千山区法院漠视宪法,听命于政法委和“610”机构,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非法庭审,刘路香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二年十月,被绑架到沈阳辽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刘路香的儿子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当时刘路香已经不能走路,是被两个狱警搀扶出来的,人已经变了模样,身体特别虚弱,瘦得就剩下皮包骨了。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晚十二点多刘路香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刘路香的尸体惨不忍睹,人已经瘦得缩成了一团,身体没有一点血色,浑身上下煞白,不仔细近看,还以为手上戴了双白手套,刘路香的一只眼睛微睁着,好像在告诉家人自己是不明不白冤死的! 四、警示 宋景春的下场是可悲的,他面临的是被撤销职务和判刑入狱。对于中共官员的落马潮,海外多篇评论与分析文章认为:权斗的表象背后,彰显的是“善恶有报”的天理。对于那些执迷不悟、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公、检、法人员也是一种警示:你们停止迫害、立功赎罪的机会已所剩不多。 宋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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