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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神示报
善恶一念之间 结果迥若天渊(5)
文/静远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古语有“福祸无门,唯人自招”,讲的都是劝人向善的道理,提醒世人慎重自己的起心动念。

五、火神示报

清朝康熙初年,檀香很昂贵,苏郡有一家制香的香铺,以前以三金买了一尊檀香的佛像。香铺家的人私下商量说:“如果将这尊佛像制成檀条出售,可以得十六金。”于是要毁坏佛像,趁着檀香涨价赚一笔钱,但是佣人害怕造罪业,就劝阻他们不要这样做。当时香铺家的女婿准备接妻子回家,正住在岳父家里,他对佣人说:“你是佣人,何关你事?听从吩咐就行了。”当天晚上,香铺家的女儿因腹痛不能回家,夫妻二人只得继续留住在香铺家。

第二天,街上有个六岁儿童随父走路,忽然指着香铺问父亲:“那一家的房屋为什么用红封条封住呢?”他父亲以为他看错了,就叫他不要乱说。当天晚上,香铺发生火灾,香铺全家人都烧死了。但这场大火却没有烧到邻家。当时,香铺家的女婿想从楼上屋孔中钻出,被一物拦住出不去而死于火中。那位劝阻的佣人,在当天早晨,被另一家香铺强邀去做两天工,只有他幸免于难。

所以因果报应没半点差错,存的是什么心,就遭什么报应。那位女婿和佣人的存心截然不同,前者胆大妄为,对于佛像没有任何敬畏,后者敬畏佛像,不敢造罪。结果也完全不同:一个本想回家,却使他不归;一个不想他往,却强迫他往而得到免难。真是招吉或招祸全看个人的起心动念了。香铺一家人算是集体造罪,毁坏佛像,把尊贵的佛像作为商品营利,很快就全部遭到了报应。

人做事须循天理,自古以来明晓因果之人,总是把德行和善念看作是最重要、最可信赖的,对于行善之事,就尽力去做;对于凶险、损人的事,就避免、不去做,不与社会黑暗势力同流合污。一念之善,可化解灾难,改过迁善亦可转祸为福。

反观当今社会,中共宣扬违背天理的无神论和斗争哲学,不让人敬天信神,不让人相信善恶有报,导致社会世风日下,道德败坏,使人为了钱、为了满足个人私欲而不择手段,良知尽失,妄想把人带向堕落的深渊。中共无恶不作,干尽无数伤天害理之事,是社会一切败象之根源,特别是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广大法轮功善良民众,使假恶斗横行。但是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必自食其恶果,人作恶都要偿还。

从迫害法轮功起,因果报应就如影随形,一直没有间断过,明慧网每天都有这方面事例的报道,相信法轮大法好得福报,执迷不悟继续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如今天灭中共在即,赶快退出中共的党团队是人正义、明智的选择,明天理,辨正邪,知真相,才能得到上天的佑护,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取材于《安士全书》、《太上感应篇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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