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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12位法轮功学员 本溪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本溪市十二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多人被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法官季蕴芹非法判刑二至八年不等,当事人全部上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近日获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责任法官邴妮婷,责任院长姜凤武。

本溪市“四二五”案件当事人十二人,其中李纯正被迫害致死;高崇被酷刑暴打重伤;一审期间高刚、孙玉霞两人被强行辞退律师;多人被威胁,恐吓,定位,关小号,甚至出现重刑(王秀艳八年,马玉香七年)。十一位律师历时二十个月提供法律援助,国内外数以万计的劝善电话,几十位家属血泪维权最终还是没有阻止重大冤假错案的持续发生。

至此,当地百姓对中国政府、中国法律彻底失去仅有的信任。中共的司法黑暗昭然若揭,当地百姓无不愤慨,家属们称决不放弃,持续控告黑心法官到底!

据悉,该案二审期间,家属和律师均多次向中级法院法官邴妮婷和院长姜凤武提出开庭申请,并且表示一审存在重大冤情,二审必须公开审理。然而,中级法院俨然成为中共迫害百姓的“私人工具”。甚至有的法官工作人员说:“谁跟你们讲法律,在中国哪有法律,共产党就是法律。”

本溪看守所二零一四年八月将李纯正迫害致死,不仅推卸责任,而且持续迫害。王秀艳,张枚珍因为炼功锻炼身体被管教关进小号迫害。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在看守所炼功,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次遭到管教警察的迫害。

法院和看守所联合想在过年前将此案结案,将被关押法轮功学员投监狱,以残害别人的家庭为代价想过“安稳年”。

关于这十二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情况, 请参考明慧网相关报道:“本溪十二人被劫持一年多 李纯正被害死”、“本溪十二位好人被陷害 众律师仗义执言”、“辽宁本溪法官季蕴芹陷害多名法轮功学员”等等。

迫害单位及个人: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邴妮婷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凤武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凤武

本溪市看守所所长崔运涛

本溪市看守所女子监区所长韩殿凤

本溪市看守所管教警察李萱薇,李阳,姚远,李倩(剥夺炼功权利,打骂,威胁,关小号)

本溪市看守所梁东岩 13841402566
市驻所检察院办公电话 012-45805838
市看守所监督员高峻强 13304948555

市看守所所长崔运涛 13942478929 (迫害李纯正致死)
市看守所纪检监察主任李东起 18841441678

责任法官邴妮婷手机:18641469105

下载本溪市中级法院人员电话(5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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