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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加罪名 公诉人逻辑混乱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上午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林晓艳和刘新梅。两位辩护律师在庭上有力的阐述了修炼法轮功合法、炼法轮功无罪。而公诉人则逻辑非常混乱,一边承认学法轮功无罪,一边又以“宣传法轮功”之名欲将两位法轮功学员判罪。令法官也理屈低头,草草宣布休庭。

林晓艳
林晓艳

庭外虚张声势 庭内占旁听席

当日上午,历城区法院大门门里门外都安排了警察和便衣,他们四处张望,来回走动。法院外停了数辆警车,里面坐了约近二十名警察,两个人一组轮换从警车里出来,在法院门外的街道巡逻。

历城区法院对外称是公开开庭,实际上却限制旁听人数,每位法轮功学员只给两个名额,最后,只有林晓艳的女儿和表妹,以及刘新梅的女婿进去旁听了。

亲属进去后却发现十多个便衣已经坐满了旁听席,他们显然都不是林晓艳、刘新梅的亲友,更不是普通民众,因为他们都带着手机,而林晓艳、刘新梅亲属的手机都在安检搜身时被扣下了。

控方大混乱

非法庭审一开始,公诉人照本宣科,罗列了一堆所谓证据。不过所有的那些证据,包括从家里搜出来的所有东西,都只能证明当事人是学法轮功的。同时,公诉人承认学法轮功是没有罪的,可是又诬蔑两位法轮功学员宣传邪教(法轮功教人做“真善忍”的好人,中共崇尚“假恶暴”是真正的邪教),逻辑十分混乱。既然学法轮功无罪,那为什么宣传法轮功就成了有罪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控方给两位法轮功学员安的罪名是《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可是却根本说不出来到底中国的那一条法律的实施被破坏了,造成了什么社会危害,出具的所谓“证据鉴定书”是出自不是鉴定机构的济南市公安局“610”大队。律师当即指出,没有效力。

也许法官也知道检方的那些证据和指控根本站不住脚,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几乎一直低着头,说起话来也有气无力,声音很小,以致两位法轮功学员经常问法官:“你说什么?”一边是理屈的法官,一方面是理直气壮、声音洪亮的律师,这到底谁在审谁呢?

另外,法庭为了不让两位法轮功学员听到对方的发言,竟把林晓艳、刘新梅分别押进押出好几次。律师当即表示抗议,说打了这么多年官司第一次遇到么荒唐的行为。

便衣:威胁当事人、家属和律师

旁听席上的几个“610”、国保便衣在庭审过程中非常“活跃”,完全无视法庭秩序,围着刘新梅的女婿不停地讲话。

非法庭审结束后,刘新梅当晚回到家中(刘新梅已取保候审),其女婿突然大发作,说只要妻子还支持岳母炼法轮功,就要与她离婚,甚至一度抄刀威胁。显然是受了“610”、国保便衣的威胁。

事实上,刘新梅在法庭上就指出自己遭到国保警察的威胁、逼签所谓证据清单。而刘新梅请的一名本地律师,也在“610”人员胁迫下,违反作无罪辩护的协议,企图把所谓责任都推到林晓艳身上。直到另一名坚持作无罪辩护的律师赶到。

事件回顾

法轮功学员林晓艳、刘新梅、柴迪云、徐延江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在历城区仲宫镇附近一道路两旁悬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三退保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真相条幅。仲宫派出所以摄像头拍下为由,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八日绑架四人。

之后接近一年的时间里,历城区公安国保先后两次被检察院退回案件,但在上级“610”的唆使下,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三次将重新编造的证据送到历城区检察院。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历城区检察院检察员李鲁平将林晓艳与刘新梅非法起诉到历城区法院。

当日后一篇文章: 天津苗凤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