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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香被劫持 父母到派出所要人被撵受冻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至2015年2月5日,青岛即墨市灵山石旺河村妇女何秀香,被即墨普东派出所非法抓捕后关押在普东看守所已近5个月了。

她的70多岁的父母在2月5日去普东派出所讲理要人时,被普东派出所的一位警号为2002的20多岁的男警从屋里撵到派出所的院子里挨冻。此警态度极其嚣张蛮横,一个劲的往外撵两位老人不让进屋,更不给说话的机会。没办法,两位老人只好避在派出所院子的墙旮旯里避寒。

何秀香并没有犯什么罪,不仅没偷没抢,而且是周围村子里有名的好人,在家里是贤妻良母,在外面是淳朴实在。周围一些小加工厂的老板都愿意让何秀香去干活儿,都说:老何干活儿实在,没说的,不挑不拣不算计。

那么她到底是犯了什么“罪”?一个近50岁的良家妇女会被关押在共产党的大牢里,手铐加脚镣。何秀香的律师说:她是无罪的,她仅仅是因为信仰了与共产党的“假、恶、斗”政治特色相悖的佛法信仰——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因为法轮大法的核心思想就是“真、善、忍”,这是共产党最受不了的理论映衬。

与其说共产党要“消灭”法轮功,还不如说共产党一直在试图消灭人类共存的普世价值。法轮功所说的“真、善、忍”,就象中国古人所说的“仁、义、礼、智、信”,是能够普遍的被世人所理解所接受的,并愿意去遵循的;是生命与社会共存的价值,自然的趋向。对这种价值与文化的蓄意抹黑与毁坏甚至栽赃陷害,是人类所不容的,为之公愤的。遵循这种普世价值,澄清对这种普世价值的蓄意抹黑与栽赃陷害,这不但不为过,并且是应当受人们的崇仰和呵护。

共产党利用舆论颠倒黑白,诬蔑陷害法轮功,挑起人的仇恨来对待法轮功,这就使很多走出来澄清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处于危难当中。何秀香正是在这种不正常的社会背景下陷入魔难当中的。

2014年9月12日,何秀香在普东镇前进岔河村跟村民讲了几句真相,却被一个叫王守臣的村民诬告到普东镇派出所。随后何秀香被普东镇派出所副所长纪姜涛为首的一帮警察绑架,没经任何的法律程序直接扔进普东监狱。家人没有接到任何的法律方面的书面告知。家人最后到灵山派出所以人口走失报案,后经查实是遭普东派出所绑架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完全全是非法的,完全是和文化大革命如出一辙的以权代法的政治手段操作,针对一群善良的民众进行的迫害。

(一) 以中共领导人讲话和媒体文章代法

污蔑法轮功是“邪教”,最先出于1999年10月26日江泽民访问法国接见《费加罗报》记者时随口说的。随后,10月27日中共《人民日报》就发表了题为《法轮功是×教》的评论员文章,为江泽民非法镇压法轮功摇旗呐喊。显然,这是利用媒体和舆论迫害民众的造谣和栽赃陷害行为,是违法的。过去在政治运动中,人们错把中共领导人的讲话和报纸的论调当作法律,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给国家与人民带来巨大的伤害,这些历史教训是中国人应当永远记住的。如果谁就是要把中共领导人的讲话和媒体文章当作是法律,那只能说是故意去执法犯法了。这样做的人,当然要承担执法犯法的法律责任。

(二)以权威机构的肆意妄为代法 1999年10月9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4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再次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很多中共法院的法官运用这两个司法解释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是在错误的乱用法律,公然违法犯罪。

很明显,中共操纵其司法机关制定的这两个所谓的司法解释是想为其迫害法轮功服务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两高”的这两个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字样,根本不能适用在法轮功身上,与法轮功也毫无关系。实际情况就是,法轮功是有益身心、造福社会的修炼功法,根本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中共“两高”在各自下发的《内部通知》中诬蔑“法轮功是×教”,是在公然的歪曲事实,它不仅因为违背中共宪法中信仰自由的规定而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两高”与江泽民一样因此触犯了诬陷罪和诽谤罪。

中共公安部于200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这14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姑且不说公安部有没有权力认定“邪教”,大家必须明白的一点是公安部并不认为法轮功是“邪教”。

全世界只有中共迫害法轮功。中共编造了天安门自焚、杀人等谎言栽赃诬蔑法轮功,煽动人们的仇恨。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就被中共党徒绑架、判刑、迫害致死。中共在法轮功学员活着的时候,强行摘取他们的器官,包括肾脏、肝脏、眼角膜等来高价贩卖,据调查人员推算,至少导致六万五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而死。这是从中共党政军到公检法勾结医院有组织的一条龙犯罪,被国际社会称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天理昭昭,善恶有报!江泽民利用共产党掀起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血腥残害,给参与迫害的人带来灭顶的天惩。法轮功学员对你所做的一切就是对您发自内心的一份善劝,希望您选择远离中共的蛊惑保持自省,不要随着恶党一起灭亡。人在做天在看,每个生命此时此刻的良知表现都将作为老天对这个生命留与不留的见证!

以下为即墨市相关机构的电话、传真、地址等信息:

即墨市政法委:
地址:即墨市振华街140号,邮编266200
办公室:0532-88552219 88552373 88551529
书记郭可汾13808995965
“610”头目付强13706302811宅0532-88571838

即墨市公安局:
地址:即墨市振华街152号,邮编266200
办公室:0532-88512061、0532-88512251传真0532-88513737

即墨市国保大队:
电话:0532-88517298、88553377
国保大队长 崔永国
其他成员:
林永臣13953235217 0532-66583130
刘纯苗13356896176
王少华13698651698
马光辉13905328111
王兵13589381036
马涛13806397695
张立岩13969831226
张成武13220890920

即墨普东看守所第三看守所:
所长庄丽洁(警号010003)
副所长杨海毅(警号025427)孙永松(警号024278)赵红燕(警号024291)
驻检主任程岩0532-83011523
普东某看守所:办公室0532-66583767

即墨市检察院:
地址:振华街148号,邮编266200
电话:83012672办公室0532-83012618公诉科83012685
检察院公诉科:83012685

即墨市法院:
地址:即墨市振华街150号,邮编266200
办公室:0532-85559817
电话:85559855、85559802、85559856、85559868
副庭长周吉红(主凶)85559873

即墨市邪党委:
地址:即墨市振华街140号,邮编266200
办公室0532-88551001、0532-88551003传真0532-88512811
邪党书记刘赞松

即墨市政府:
办公室:0532-88551002、0532-88551010
市长公开电话:0532-88529999
市长郑德雁、副市长李杰(分管公安、司法)

普东派出所
所长 赵志强 13864896761 66583761
副所长 纪姜涛 15194225165 66583767
其他成员 许志华 15698112228 王守波 15866517018 史锐 13864896966 李敬江 1366887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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